白先勇:我们每个人都在红尘里面历劫 | 枝桠第三季 03 04
2017/9/21 一席

    

    

     01 过去

    

     我年轻的时候蛮喜欢郁达夫。郁达夫有一篇小说,我觉得写得最好,但很奇怪好多人都忽视了,都不怎么选。在五四的小说里面,如果要我选一本集子的话,我一定会选那一篇。

     郁达夫有一篇叫《过去》。你看很少人提到这一篇,都提他的什么《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迟桂花》那些。我来判断的话,其实这篇写得最好,最成熟,也深刻。郁达夫有些小说其实挺情绪化的,像《沉沦》里最后要祖国怎么样。这个不是的,这个情绪控制得非常好。

     它也是讲上海的故事。一个男青年租房子住,房东有几个女儿,尤其是老二老三很漂亮。老二是她们几个中最出色最美的。

     这个青年就迷上了老二。那个老二很刁钻的,虐待他,羞辱他。这个男孩子有点“被虐狂”,迷恋她。后来老二嫁人了,那个男孩子就心碎了。

     其实她的妹妹老三,心中暗恋这个男孩子。她看到姐姐对这个男孩子那么坏,很替他打抱不平,很同情他。后来她就陪他到苏州散心。其实老三很想表现对他的爱意,但是那个男孩子一心在老二身上,根本忽略了她。

     这个是过去的故事。故事开始是很多年后他们在澳门,他跟老三见面了。老三已经嫁人了,好像是被人家包养的,婚姻不是很幸福。

     后来他们俩又在一起,大家经过人生的沧桑了,互相了解了,老三对他还是很好。这个姓李的男人那个时候才发觉老三对他的爱意。他这时候一方面是忏悔,一方面也动心了。他想要破镜重圆,想恢复到过去。

     那天俩人在一起,在旅馆里面的时候他想去亲近老三,老三拒绝了他。她哭着讲,李先生,对不起,在我给你我最纯洁的爱情的时候,你没有接受,现在我已经被污染了,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那段时光已经过去了,我们没办法再在一起了。

     那个姓李的这时候才真正地觉得难过,怅然他失去了一段这么珍贵的感情。

    

     在美国写作《台北人》时的白先勇

     我写来写去也是跟一个“情”字有关,各种方式来表现这个“情”。恐怕文学最关心的还是个“情”字,文学写什么也不外乎人性人情,从各个方面来讲,每个人的手法不一样。《红楼梦》讲来讲去也是一个“情”字。

     《红楼梦》有两个人物大家都知道,花袭人跟蒋玉菡,他们最后成亲了。花袭人是宝玉最亲近的一个丫鬟,而且以女性来讲,她对宝玉来说既是母亲又是姐姐,既是他的妾,又是他的婢女,女性所有的角色她都扮演了。而且她是第一个跟宝玉发生肉体关系的,所以她跟宝玉结的俗缘最深。

     宝玉要出家的时候,他一定要把在世上的俗缘了尽,他才能够出家去。对他的父母,他考取了功名给了家里。他的太太薛宝钗,他给了个儿子。花袭人是他世俗上最亲近的一个女性,给她什么呢?给她一个丈夫。

     其实蒋玉菡是宝玉下聘的。他第一次见蒋玉菡,他们俩就互相交了汗巾子。蒋玉菡给他一条红的,他给蒋玉菡一条绿的。宝玉那条汗巾子是袭人的。后来蒋玉菡跟袭人结婚以后,袭人把箱子一打开,两条汗巾在里边,一红一绿,她才明白原来贾宝玉早就替她下聘了。

    

     贾宝玉与蒋玉菡 1987版电视剧《红楼梦》

     蒋玉菡跟宝玉也有不比平常的关系,他跟他也有一段俗缘。等于说蒋玉菡代替贾宝玉完成了他在世上的这段缘,和袭人结婚了。

     第九十三回,宝玉去王府看戏,蒋玉菡已经离开忠顺王府,自己组班子了。他在这边演戏,演什么戏呢?《卖油郎独占花魁》,他就扮演卖油郎。卖油郎名字叫秦重,秦重“情种”,谐音的。

     宝玉看卖油郎《受吐》那一折,讲卖油郎本来攒了一年的钱,要到妓院里面去召花魁女来陪他的。然而花魁女那天晚上被其他的客人灌得酩酊大醉,那天她就酒吐了。卖油郎一看到她受了外面男性客人那样的欺辱,就拿他的新衣服来接,受吐。

     那一刻,卖油郎秦重突然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一种怜香惜玉的感情,忘掉了肉体的需求,忘掉了他的色欲,产生了一种超越了肉体的怜香惜玉的感情。那时候宝玉在下面看呆了,完全认同。

     蒋玉菡的名字里头有个“玉”字,我需要特别指出来。这两块玉,贾宝玉跟蒋玉菡两块玉是互相认同的,他跟林黛玉那个玉也是认同的。这样子一看,移情作用,宝玉对卖油郎和蒋玉菡也是完全认同的。这种怜香惜玉的情怀,是贾宝玉一生中最高的理想,他对女孩子都是这种怜惜。

     最后戏里面的故事是,卖油郎把花魁女赎出去结婚了。别忘了,花魁女,花袭人姓花。最后蒋玉菡把花袭人从大观园里面救出来,等于那个卖油郎把花魁女从烟花里面赎救出去。

     最后别忘了,蒋玉菡是个演员。他替贾宝玉演了这出戏,扮演了《卖油郎独占花魁》里的卖油郎。他最后跟花袭人成婚,也就了了贾宝玉在世上的这段俗缘。

     贾宝玉的肉身一劈为二,一半在花袭人身上,一半在蒋玉菡身上。这两个男女的结合,也就完成了宝玉的肉体重新的契合,了了他在世上的俗缘。

     这一段是放在一百二十回最后的。前面一段是宝玉出家,他的佛身跟着一僧一道走了。他的俗身,世俗的身体,就在花袭人跟蒋玉菡身上得到圆满的结合。所以整本小说是这两根柱子撑起来的。

    

     02 我们每个人都在红尘里面历劫

    

     宝玉出家,我个人认为是我们中国文学的一座高峰——喜马拉雅峰,是我们的抒情文学、抒情文字里面达到最高境界之一。

     大家都知道,我们一开篇是个神话。女娲炼石补天,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有三万六千五百块石头用来补天了,剩下这一块,被丢在青埂峰下,成灵石了。

     青埂,情根。一个情要生根,得有多深啊。我的看法是,这整个故事从寓言方面来说,是顽石历劫。一块石头坠落在红尘,历尽了凡劫。然后再归回原处青埂峰下。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块石头,掉到红尘里面去,都要历经劫难。每个人都在这儿,每个人都在红尘里面历劫。

     宝玉这块石头降到人间来,有更大的使命。他下到尘世是补情天的,因此他钟爱所有女孩子,要把她们被情所伤的痛补起来。所以他是情榜中的第一名,也是大观园里面的护花使者。

     很多时候大家看这本小说,以为好像是因为林黛玉死了,宝玉看破红尘,走了。有些专家说他是逃避了人生的重担,逃掉了。我不是这样的看法。

     宝玉出家的那一场,贾母死了,贾政把她灵柩送回到金陵,坐船回去,走到一个小镇。那天傍晚黄昏的时候,正下着大雪,雪地里走来三个人。一僧一道,夹着一个人。那个人光头,赤足,穿了一个大红斗篷。那个斗篷很重,长长的拖在地上。一片白雪中,穿个大红斗篷是非常显眼的。

     他见了贾政以后,合十,四拜。一僧一道说:俗缘已了。然后走了。贾政说那不是宝玉吗?怎么这样打扮?宝玉向他合十四拜以后,脸上似喜似悲,转了个身,就被一僧一道架走了。一片禅唱,归彼大荒。

     这边,贾政去追,气喘喘的。本来他很讨厌这个儿子,觉得他一无是处。但这时候,他最原始的、最内心的父爱觉醒了。我觉得写得很动人。贾政在雪地里面跑着追,前面三个影子越来越远,一下子走远了,追不上了。

     贾政回到船里面,突然了悟了。他说宝玉原来是来历劫的,难怪他生下来口里就有一块玉。这时候,父子之间有了一种谅解。我觉得蛮动人的。

     本来整本书里父子间冲突很厉害,他很厌恶这个儿子。但是这时候,他突然间对宝玉有了一种了解了。父子间产生了一种谅解,一种同情。也是贾政代表了的儒家经世济民的入世思想,跟宝玉这种浮生若梦、镜花水月的出世思想之间的对话。

    

     贾宝玉与贾政 1987版电视剧《红楼梦》

     宝玉出家,我认为他不是逃避。我认为他那个红色大斗篷,是很重要的一个密码。红在这个《红楼梦》里面很重要,除了表示红尘以外,红色还代表人间情。那个斗篷那么重,他是背着一个情的重担走的。因为他来是补情天的,我想他背负了人世上,修补了人世间所有为情所伤的伤痛走的。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面评论李后主的词,说是“以血泪写之”。他说俨然如释迦、基督,担负了人间的罪恶跟痛苦。我觉得这句话用在贾宝玉身上,更加合适。我的看法是,这本小说在某种意义上等于是一本《佛陀前传》。

     宝玉就类似于乔达摩·悉达多太子,也是享尽荣华富贵,享尽美色,最后看破人间生死。悉达多太子四出门,到后来的大别离,然后剃发成佛,也是担负了人间所有伤痛。

     《红楼梦》又叫《情僧录》,这个不是随便取的。做僧就不能有情,有情就不能成僧,这两个是完全矛盾的。我想情僧其实指的是贾宝玉,贾宝玉也说他就是情僧。情是他的宗教,他的信仰。

     宝玉出家那一幕写得意境之高、意象之美,我觉得中国抒情文学里无出其右。你想想看,那个雪景,一片白茫茫大地。本来《红楼梦》是五色缤纷的一个世界,现在剩了一片白色,最后剩了一个“空”字。最后人间所有的七情六欲、嗔贪痴爱通通被白雪蒙掉了。那个意境多高,意象多大。

     因此我说《红楼梦》最后是曹雪芹以大悲之心,以天眼来观红尘中的芸芸众生,所以他能包容世间的一切。这本书的厚度、深度、广度是超乎平常的,所以我称它为“天下第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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