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代人是怎么处理医患关系的?
2014/6/26 创新医学网

    

     在现今中国,医患纠纷一直是备受瞩目的事情,而在中国古代,同样存在医患关系不和谐的现象,因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在史籍中多有记载。那么,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理医患纠纷的呢?

     古代医生的自我保护招数“病有六不治”

     古人看病有一个观点,叫“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此说最早见于《礼记·曲礼》,其意思就是强调临床经验对医生的重要。但是即便医术再高明,职业修养再高,也不可能完全杜绝医疗风险,难免出现医患纠纷。为了尽量减少麻烦,古代医生十分注重自我保护,在行医时会“挑病人”,拒绝治不好、不好治的患者。先秦时期神医扁鹊提出 的“六不治”观点,其实就是避免医患纠纷、自我保护的手段。

     《史记·扁鹊列传》记载,扁鹊认为“病有六不治”,即6种人不接诊,第一种人就是“骄恣不论于理”。这种病人傲慢放纵,不讲道理,最有可能成为“医闹”。

     古代这一行医行规也影响到现代医疗制度,现代医院通行的下“病危通知书”、签“手术同意书”的做法,就是沿袭了古代“预后”的行规。

     “红包”是古代医生的主要收入

     医生收受“红包”如今广受诟病,这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古代,医生收“红包”则很正常。“红包”即酬金,并不违法,如果收不到“红包”,倒极有可能是庸医。“红包”是古代医生主要收入之一,给医生送“红包”也是古代患者求医的传统,即便皇家也不例外。当年唐高宗李治“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请来不少名师,用了不少绝招,都治不好。后来御医秦鸣鹤大胆采用“放血疗法”,一针下去,疗效立见。起初武则天是强烈反对“放血”的,见到奇效 后,武则天亲自给秦鸣鹤送了大红包,即《大唐新语·谀佞》中记载的“躬负缯宝以遗之”。

     古代看病流行送“红包”,医生则习惯收“红包”,宫廷民间都一样。明初杭州有个医生叫陶华,《杭州府志》记载,陶华“治伤寒,一服而愈,神效莫测,名动一时”。但是,想请他看病没有大红包是请不动的,“非重赂,莫能致”。

     因为医术高低、名气大小决定“红包”的多少,所以古代医生多会在业务上认真钻研,以赢得病人的青睐。

     古代医患纠纷的产生有诸多原因

     《东坡杂记》记载:“士大夫多秘所患以验医能否”

     与现代一样,古代医患纠纷的产生也与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有一定关系。古代医生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不少病人就诊时,为了“考验”医生的医术,有意不将真实病情说出来。宋代文学家苏东坡曾谈到当时病人对医生的不信任情况:“士大夫多秘所患,以验医能否,使索病于冥漠之中。”

     苏东坡所说的“秘所患”,以“验医能否”现象,在明清时期更为严重。清周亮工在其《书影》一书中曾批评这种现象:“不以病试医……不告医者以得病之由,令其暗中摸索,取死之道也。”

     唐宋开始流行依法处理医患纠纷

     古代很多医患纠纷大多是“私了”,唐宋开始流行通过法律来处理医患纠纷。

     唐朝十分重视药事管理,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药典《唐新修本草》。《唐律》上有处理医疗事故的专门条文。

     或许是医患纠纷增多之故,元朝有关处理医患纠纷的诏令也随之增多,《通制条格》单列“医药”卷,元律不仅严惩“假医”,还对官办医疗机构惠民局在“医疗救助”方面做出了规定,解决医生没有钱不看病的问题。

     明朝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已出现了第三方仲裁、鉴定——《大明律·刑律·人命》。出现严重的医疗事故,医生要被砍头。《大明律》在处理医患纠纷时亮点不少,如违规的医生“不许行医”,此即现代所谓吊销行医资格证;处理事故时,“责令别医辨验”,这“别医”就是其他医生,相当于现代医疗事故的第三方鉴定。

     来源:创新医学网(微信号:yixue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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