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声明“伤医零容忍”后,和解了……
2016/12/6 医学界

    

     导读:联系院方获悉"事件已经调解结束"。

     文:田栋梁

     来源:“医学界”微信号

     12月4日凌晨,东莞康华医院急诊科医生刘兴锋被患者家属殴打。《医学界》读者发来情况说明:

    

     事发当天,医院发布《暴力伤医零容忍构建和谐就医环境》声明,声明中表示:康华,对暴力伤医零容忍!坚决依法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我们也希望全社会动员起来,对医疗暴力零容忍!

    

    


     而据了解,这也是10日内东莞市发生的第二起伤医事件,在11月26日凌晨,长安厦边医院急诊科赵医生因劝说就诊患者去手术室治疗,遭到护送伤者的几名男子殴打,导致左膝韧带损伤、肺部挫伤及轻微脑震荡。

     《医学界》今日联系康华医院工作人员,获悉"事件已经调解结束"。根据广州日报5号的《康华医院伤医事件和解》的报道,当事医生刘兴锋收到了打人者手写的“歉意书”,派出所表示此事“情节很轻微,也没有打砸医院,不能拘留”,双方已“和解”,打人者也已释放。

     虽然每当有暴力伤医事件出现,医院、医疗界、卫计部门、医师协会都会有“严惩”的呼吁,但后续处理方式,往往是行政拘留。小编通过网络检索发现:

     11月份,发生在湖南临高县华侨医院的医务人员被恐吓、殴打事件,根据报道,事件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11月13日凌晨,福建省汀州医院,因为嫌值班医生起床慢,患者和家属对医生围攻殴打,最终分别被处于行政拘留10日、10日和15日处罚。

     10月15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第一医院汤医生因拒绝患者插队要求被殴打,导致右眼下睑全层裂伤、角膜轻度挫裂伤,眼部缝合5针,事后肇事者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罚款;

     9月25日吉大一院妇科一值班医生被打伤,导致头面多处软组织挫伤,违法嫌疑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金;

     ……

     对于这种处罚结果,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龚楠律师对《医学界》表示,从现有法律规范上说,构成轻伤是《刑法》的基本要件,但很多伤医事件构成的都是轻微伤,更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警方一般会从这个角度处理。

     但龚楠律师也说:“我一直主张伤医事件从严处理,伤医事件也对医疗机构正常秩序造成了影响,干扰了其它患者的正常就医权利,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但刑事处罚属于比较严厉的处罚,对罪与非罪需要严格的认定。”

     龚楠律师也指出,有时候医生自我保护概念不足,或者在面对警方询问时回答应对不得当,会导致不能认定为单方伤害,甚至可能被认定为互殴,这个问题在伤医事件中也很普遍,很多医生在这个问题上吃亏,整体来说还是和法律知识缺乏有关,因此医疗机构从医生工作环境方面给予改善的同时,医生也加强法律观念,提升人文教育,会有助于减少伤医事件发生,事件发生后也能应对得当。

     (本文为“医学界”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作者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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