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伤医者转为“刑拘”了?希望如此!
2017/6/8 医学界

     必须严惩!

     作者 | 小生

     来源 | “医学界”微信号

     6月4日,慈溪市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伤医案件!

     慈溪公安及时对案件进行了通报:

    

     8日下午,我们从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消化道肿瘤内科专家张晓东主任的微博上看到了此案件的最新进展:伤医者行为现定性为寻衅滋事罪,治安拘留改刑事拘留。

    

     对此,《医学界》联系了慈溪市人民医院和慈溪警方,但均未能得到确切的回复。而张晓东主任则对《医学界》表示:消息确切,但不能透露消息来源。

     如果此消息真的,那不得不为慈溪警方点个赞了。自从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通过以来,当时无数医者为之欢欣鼓舞的“医闹入刑”不仅未能遏制住高发的医疗暴力事件和“医闹”事件,而且在医疗暴力事件和“医闹”事件发生后,“入刑”也往往成了一纸空文,行政拘留和罚款依然是对此种行为最常见的处理方式。

     到了2016年,在许多医疗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知名大V等的一再呼吁下,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从201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在“专项行动”即将收尾之时,慈溪警方将伤医者进行刑事拘留的行为,被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律师评价为:“如果是真的,这是响应国家九部委联合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次漂亮行动”。

     邓利强律师表示,最高法院也一直在通报这样的案例,相信慈溪警方的行动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还是要呼吁要尽量减少这样的事件发生,如果对医疗过程有不满可以投诉,也可以起诉,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才是我们最终目的。”

     对于将伤医者刑事拘留后是否一定会起诉并审判,邓利强律师解释也并不一定,但刑事拘留是向判刑迈进了实质性的一步,意味着准备判刑,接下来经过检察院的审查,如果认为符合上诉条件,就会进行起诉,即使不够条件,也会做出相应的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5月31日洛南县朝阳医院也发生了一起患者家属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烧纸钱、焚香、哭灵”的事件,虽然当地也出动了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派出所民警等维持秩序、调查取证和做家属思想工作。但根据相关报道,直到6月2日,死者家属依然不依不饶,“以不赔偿50万元绝不移走尸体相要挟”。

     对此,知名医生大V“烧伤超人阿宝”愤怒的质问:5.30号停尸医院,6.2号还在“从人性化执法角度向当事人讲明有关法律法规”,当地警方“依法打击违法的决心”还用表明吗?

     邓利强律师也表示,整个社会过去对于医疗秩序的维护力度不是很大,才有了医务人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呼吁,虽然可以看到呼吁后警方在处理力度上有所加强,公安部也在向下转达压力,让大家意识到维护医疗秩序的重要性,但可以预见的是这种从上而下转达的压力会有衰减的可能,也会存在未能转达到的地方,这种时候对于警方的处理是否过于软弱了,与其一味指责,不如加强沟通,鼓励还是会比指责效果更好一些。

     对于落实九部委打击涉医犯罪的指示,邓利强律师认为卫生行政机关更应该有作为,而不是把压力和责任都放在警方身上。“卫生行政机关更应该积极主动的和公安联手,去鼓励公安机关加大执法力度,让公安机关看到自己在这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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