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10年!“精神病”刀捅医生被严惩
2017/8/12 医学界

     经司法鉴定,胡某在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作者 | Alice

     来源 |"医学界"微信号

     患者胡某因不满精神病科医生谢某诊断结论,用水果刀捅伤医生泄愤,近日,法庭宣判了最终结果,胡某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据悉,2016年初,唐河县古城乡罗岗村村民胡某在外地打工患病,遂从打工地回到唐河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患者胡某怀疑唐河县人民医院精神科医生谢某对其用药错误,于是购买水果刀预谋报复。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显示,2016年4月7日16时左右,胡某携带水果刀来到县医院精神病科寻找谢医生,造成谢医生面部、头部多部位受伤。

     《检查日报》报道了当时的场面:

     胡某携带事先在超市购买的水果刀和一把小刀来到医院值班室,拿出水果刀,朝谢医生头部、面部乱砍,谢医生倒地后,胡某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谢医生腿部扎伤,胡某欲举刀准备继续砍谢医生时,被闻讯赶来的医生和病人家属制服并报警。

     《医学界》小编经过多方查询,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通知公告中,找到了疑似谢医生的伤情鉴定结果:复合伤,伤残八级。

    

    

     2016年5月25日,唐河县检察院公开了对胡某的逮捕批准。

    

     近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司法鉴定,胡某在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年。

     专业律师告诉《医学界》,判刑衡量标准最重要的是看法院判决的罪名,法院判决的是”故意杀人罪(未遂)“罪名,结合案例来看,还是重了点。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反映了当地检察院、法院坚决打击医闹、保护医护合法权益的决心。

     在频繁的医闹、伤医事件中,最受伤的往往都是一线的医护们,据南都调查显示,128名参与调查的东莞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中,有116名人员遇到被患者打骂的情况,占90.6%,打骂次数超过3次的高达68.7%。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一名急诊科护士曾表示,他们急诊科有四五十人,有一半以上的医护人员又这样的遭遇,“曾经有一次,患者家属提刀冲到医院来砍医生,幸亏医生跑得快。”

     @中华小毛驴:终于有所为了,可惜晚了自己以及身边的人都弃医了。

     @道环:精神病,怎么还判刑?

     @大好时光o:该判,但我觉得要是在美国估计就是无民事能力了。

     @shanshanlaichi了:其实身体疾病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理疾病。

     欢迎各位界友积极在留言区说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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