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无证行医,被罚4万
2017/8/16 医学界

     没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就行医属于非法行医,是违法的。

     作者 | 宋慈

     来源 | “医学界”微信号

     连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都没有,竟敢无证行医!

     近日,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公布2017年全市民营医院专项监督检查结果,重庆德爱中医医院院长彭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却为患者开具处方,被重庆卫生监督部门处以行政罚款4万元。

     据了解,今年3月,重庆沙坪坝区卫监局在专项行动中发现,重庆德爱中医医院儿科诊疗室中,该医院的院长彭某身穿白大褂正在开展诊疗活动。然而,让人意外的是,虽然身为医院的院长,彭某却并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也就是说,他在明知自己没有行医的资格的情况下,还给患者进行诊疗。

     不仅如此,彭某开具的处方笺上,加盖的竟然是医院的一位医师陈某某的印章。更重要的是,这位陈医师当天休息,并没有上班。这是彭某未经其许可擅自加盖了他的印章。经认定,彭某涉嫌无证行医和伪造病历,共计2项违法行为。

     另经核实,2014年彭某曾经因无证行医曾被行政处罚过1次,这次属于“二犯”,加上其伪造病历的行为,给予了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德爱中医医院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局于2014年7月批准成立,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急救、康复、人员培训于一体,以中医为特色的综合性非营利性医院,设有病床60余张。性质上,属于民营医疗机构。

     对于院长无证行医的荒唐行为,一位医疗律师表示,没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就行医属于非法行医,是违法的。一旦出了事故情节严重者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而执业医师证是对医师资格的一种认可,受到国家的保护。“一般没有执业医师证行医轻者行政处罚,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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