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这8家三甲医院要自主评职称了
2018/4/20 22:49:42 医学界

    

     湖北省扩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范围,将职称自主评审的权限下放到了8家三甲医院。

     继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后,湖北省也将职称评审的权限下放到了医院。

     湖北省人社厅近日发布,湖北省职改办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鄂东医疗集团、襄阳市中心医院、宜昌市中心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等8家医疗单位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

     这是湖北省首次在三甲医院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据介绍,本次试点工作首次探索分类评价,将卫生系列分为临床型和科研型。自主评审范围为本单位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医、药、护、技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医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主要从事临床工作的人才,重点考察其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

     在8家医院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临床评价和科研评价的新模式;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评价标准,合理设置量化评价要素及量化评分标准。评价更加注重临床实践、医疗安全以及动手能力,强化临床导向。

     “医学界”注意到,我国医生职称一般有四个等级,分别是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职称与医生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挂钩。每晋升一级,医生就必须通过相应的英语考试以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

     而在当前,医务人员评定职称时,主要的两个难点就是发表论文和撰写专题报告。对长期从事临床工作的一线医生来说,想要把临床手术技能和英语、论文同时兼顾,难度不小。

     值得注意的是,湖北省此番将职称评审的权限下放到了医院。而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试点的8家,均为三甲医院。呼吁已久的自主职称评审在湖北省落地,而且将试点放在了大型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当中。

     三甲医院先行试点

     医院自主评审职称,湖北并非首例。去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明确提出: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2017年8月3日,辽宁省人社厅也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将职称评审管理权限下放,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大型企业可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定标准,自主发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3日也透露,为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将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在论文方面,降低数量、提高质量,加大职称论文审查力度,相似度超过40%不得通过相关职称评审,试点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医院。

     以往职称评定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评聘脱节现象,即评职称的不是用人主体、用人主体恰恰没有评职称的权限——大部分的职称评定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而此番宁夏关于职称改革的政策,其重点放在了医院本身。也就是说,职称改革的试点,将在宁夏的几家大三甲中首先展开,这就给了医院相当大的自主权。

     将评审权限下放到医院

     我们知道,现行的公立医院医师职称评审中,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市卫生计生委局组建的市高评委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各市发文发证;省、市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组建的省高评委评审。既然是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难免带有行政化色彩。

     “医院自主评审职称后,灵活度比较大,而且去除了行政化干预。”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告诉“医学界",医院评审是对医院质量的把控和监督,事实上,除了中国,经合组织其他国家的医院评审,都是由第三方进行的,只有中国是政府评审。此番医院实行自主评审,在去行政化方面有进步意义。

     “大型公立医院在学科发展等方面相对成熟,由此切入利于开展。”一位基层医改专家表示,“职称评审改革是必须的,改革的方向也是正确的。这在节约政府运行成本的同时,也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但政府主管部门要做好事后备案,也要做好监督,防止职称滥发和职称腐败的出现。”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医学界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