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开创性文件:社会办医大时代真的来了!
2018/7/24 22:36:06 医学界

    

     今天,坊间流传已久的上海市“健康服务业50条”正式发布,多项支持社会办医的开创性举措发布。

     作者|布言

     来源|医学界

     今天,坊间流传已久的上海市“健康服务业50条”正式发布,多项支持社会办医的开创性举措发布。

     今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副市长翁铁慧介绍了上海市最新制定的《关于推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意见》由总体要求、重点领域、市场体系、政策支持四方面50条构成(简称“健康服务业50条”)。

     《意见》鼓励形成一大批高水平、有特色的社会办医品牌,构建与卓越全球城市相匹配的高品质健康医疗服务业体系,并提出了到2035年分三步走的目标任务。

    

     7月24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东方网 图

     鼓励发展一批国际化、特色化、高水平的社会办医疗机构

     《医学界》梳理发现,“健康服务业50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健身产品、健康保险等支撑产业,门类众多,而“鼓励社会办医”的相关意见多达数十条。

     据了解,上海抓准健康医疗、健康服务、健康保险三大重点领域,形成政策聚焦,力求重点突破。在健康医疗领域,《意见》中提到,要以需求为导向,鼓励发展一批国际化、特色化、高水平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比如,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细分领域,投资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以“名医、名术”为核心,鼓励发展各类特色诊所;支持发展高端化、国际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等。

     《意见》还特别提出,要积极支持公办、民办医疗机构联动发展,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双方在人才、管理、技术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以满足老百姓对高水平医疗的需求;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联合体建设,支持高水平社会办医机构成为医学院校教学基地,作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

     “松绑”力度空前,直指社会办医三大难题

     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部文件,促进社会办医快速发展,在包括放开医疗机构设置限制、推进医生自由执业等方面做出顶层设计。然而,在实践层面,社会办医发展面临人才、用地、税收等现实问题,制约社会办医发展。

     今年3月,由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主办的“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不少来自非公立医院、诊所、投资机构的医院投资者管理者、负责人就曾提出社会办医发展中存在的三大问题——

     人才问题。医生多点执业政策放开后,由于缺乏配套政策,医生尚未真正流动起来,不少公立医院院长并不支持医生多点执业,人事制度改革还有“半只靴子”没有落下来。而用地问题,是掣肘非公立医疗机构的重要问题。

     医疗用地问题。2015年国家出台《医疗机构设置指导原则(2016-2020)》中,明确提出“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但该文件并未对医疗用地给予指导性意见。

     税收问题。目前,社会办医疗机构是按企业标准上缴25%企业所得税,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又担负着高于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

     此次上海发布的“健康服务业50条”,被业内视为“松绑”力度空前。

     一方面,《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改革举措。

     (1)放宽规划限制,先行放开100张床位及以上的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全科诊所和中医诊所规划限制;

     (2)淡化等级要求,完善医疗技术备案制度,淡化医疗机构的等级要求,重点审核医师执业资质和能力;

     (3)放松从业限制,支持注册全科医生自主执业开办全科医生诊所,并实行备案制;

     (4)放宽科目设置,将诊所诊疗科目设置从1个扩大到4个;

     (5)推广管理模式,将上海自贸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模式推向全市等。

     (6)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流程,探索建立市区、部门间审批快捷通道等。以上举措均有一定的率先效应。

     另一方面,针对机构和企业在财税、土地、医保等方面关切,出台实实在在的支持政策,务求实效。比如:

     税收政策方面,对经认定的健康服务企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政策优惠,按照15%的税率(原来2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医保政策方面,对在高水平社会办医机构就医的医保病人,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公立医院同等收费标准予以结算,非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由病人自负。

     人事政策方面,力争在医生多点执业方面有所突破,研究形成利益共享机制,规范医生跨机构执业行为,释放医生生产力,为群众提供多元医疗服务,实现多方共赢。

     土地政策方面,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使用医疗用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对于存量产业用地,可通过转型开发、节余土地分割转让、政府收储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健康服务业。

     实行最严监管:严重违规医疗机构将被强制退出

     一直以来,伴随政策大放开之后而来的必定是大监管。

     “健康服务业50条”提出,由于健康服务业是一个极其特殊而重要的行业,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必须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最严监管。总体思路是:通过“制度+科技”,构建基于信息化的健康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维护健康服务市场秩序。

     近年来,上海在推进新型监管体系特别是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方面,已有较好的基础。比如,推进医务人员CA认证,通过医务人员电子身份认证,实现对医务人员关键环节执业行为的动态过程监管,目前已选择1个区和 5家医疗机构作为试点,接下来将逐步在全市推开。再比如,建立医疗服务信息便民查询平台,通过提供官方权威信息,提升医疗服务信息透明度,引导公众合理就医行为。该平台于今年4月试运行,目前已涵盖全市4000多家医疗机构的许可、处罚等信息。

     在此基础上,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首先,抓联合监管。以信息化运用为手段,全面构建诚信管理、分类监管、风险管控、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推动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卫生、医保、工商、民政、食药监、质监、公安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其次,抓依法惩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以及不良诚信医疗机构黑名单制度,形成医疗市场退出机制。对于严重违规医疗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强制退出行业。

     最后,抓队伍建设。着重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队伍要补足。到2020年,本市每万常住人口的卫生监督员数量要达到0.75名,并相应增加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车辆等装备;另一方面,人员要提能。通过将卫生监督员纳入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重点抓实抓好责任心、专业素养两大关键,不断提升监管效能,齐心协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确保健康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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