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万不得已,不用沙丁胺醇?
2016/11/15 医学界呼吸频道
沙丁胺醇作为缓解哮喘发作最常用的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类药物,为何很多患者却不敢用?
来源:哮喘管理
有哮喘朋友说,不到万不得已,不用沙丁胺醇,因为说它用的多了就不起效了。
这句话不大对,甚至说不对。
沙丁胺醇是一种起效很快的支气管舒张剂,几分钟内起效。所以非常适合用来作为哮喘急性发作的缓解症状药物,也是大部分人随身携带的救命药。
正确应用沙丁胺醇,需要注意一下3点:
1、仅靠沙丁胺醇,绝对不是治疗哮喘的全部
除非是非常轻微的哮喘病患者,否则都需要控制性治疗。很明显,沙丁胺醇不属于控制性治疗的部分,控制性治疗的药物包括吸入激素、长效支气管舒张剂、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等。
沙丁胺醇仅仅能够作为急性缓解症状用。
如果你是一个哮喘患者,而目前你还没使用控制性治疗,仅是当发作时就用一次沙丁胺醇(或者其他缓解症状药物,比如特布他林、氨茶碱等),那么绝大多数情况下你的治疗是不正确的,不够的。需要重新审视你的治疗,因为你的治疗方案里面欠缺了更为重要的部分——控制性治疗,而这部分治疗,我已经在以往的文章中反复提及。(关于哮喘的综合诊治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查阅)
2、不用等到万不得已,该用时就得用
作为呼吸科医生假设我有哮喘,目前正在使用一种控制性药物(比方说是吸入激素),并用沙丁胺醇作为我的急救药。沙丁胺醇我可以随身携带,一旦我感到有喘息,那么最好是能够即刻吸入沙丁胺醇,以便短时间缓解喘息,而不是说“我很担心不敢用”,不是这样的。
该用时就得用,只要不是我的治疗方案里面仅仅有沙丁胺醇(没有吸入激素等控制性药物)就行了。如果我病情不算轻微(比如隔三差五就会有喘息发作),那么一定不能单独用沙丁胺醇来治疗我的哮喘。
话又说回来,如果在用吸入激素的同时还会经常发生喘息,需要靠沙丁胺醇来压下去,那说明我现在的控制性治疗还不到位,需要升阶梯治疗,需要把控制性治疗的强度加大,比如增加吸入激素的剂量,或者联合使用长效支气管舒张剂。只有控制性治疗适当,才能最大程度减少使用沙丁胺醇的使用。
但在这之前,一旦发生喘息发作,沙丁胺醇等急救药还是短期缓解喘息的宝贝,我们得靠它们把喘息的病魔压下去(仅是暂时的,最终还得靠控制性治疗)。
3、长期使用沙丁胺醇,会越来越不管用?
如果你的哮喘治疗方案仅有沙丁胺醇,而且一瓶不够一个星期用,那你的治疗方案是错的,应该马上加上控制性治疗。而且,你这样子用法,沙丁胺醇肯定会越用越多,最终疗效确实会打折扣。
正确的做法是:不要单独使用急救药物,必须加上控制性药物。
为避免出现一瓶沙丁胺醇用不到一个星期的窘境,联合使用控制性药物将病情控制好的患者,一瓶沙丁胺醇可能用一个月、两个月,甚至用到过期都还没用完。
合理控制哮喘该怎么做,你有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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