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接轨新规将转变管理思路
2013/10/22 瞭望智库

     瞭望智库与财国周刊在调研中获悉,针对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中国铁路总公司于近期又拟定了一份管理办法,并已经将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发到各地方铁路局,征求意见。

     今年5月,国务院国家铁路“三定”方案时,取消了14项审批权,其中包括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也就意味着这14项原来属于铁道部的审批权限,没有延续并移交给新成立的国家铁路局。

     中铁总运输局的一位人士表示,“其他企业铁路要想与国铁接轨的话,中铁总作为国铁的管理方,肯定还得有一个管理办法,不是随便想怎么接就怎么接。”

     上世纪80年代,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的审批权曾掌控在地方路局手中。上世纪90年代,由于铁路运能紧张,这项审批权被上收到铁道部。刘志军担任铁道部长后,强调跨越式发展,铁路相关审批权更是高度集中。2005年铁道部以部令的形势,颁布实施了《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但其中很多规定条款完全站在铁道部的立场上,导致审批环节“潜规则”横行,并引发了很多民营铁路投资方的不满。尤其是这项审批权,使得民营铁路投资方投资建成某条铁路之后,无法行使股东权利,无法决定沿线集疏运体系的建设。

     盛光祖担任铁道部部长后,铁道部在2011年12月,以铁运〔2011〕209号文的形式印发了《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实施细则》,这使得企业自有线接轨国铁审批,变得较为规范,不过仍然没有摆脱行政审批的思路。

     对于正在制订的“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管理办法”,瞭望智库与财国周刊了解到,与之前的行政许可审批完全不一样,新办法更强调管理而不是审批。新办法将更加注重对技术标准的审核,要求接轨铁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设备符合国家、铁道行业有关标准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与相关线路、车站的运输能力和技术设备协调匹配,并满足铁路运输安全的要求,就可以与国铁接轨。

     瞭望智库与财国周刊了解到,虽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中铁总的“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管理办法”会尽快出台,因为目前这方面的管理已经处于真空状态。不过,一些民营投资铁路企业人士对此仍然存有异议,担心相关管理办法“换汤不换药”,希望中铁总不再闭门造车,而是将正在拟定的“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管理办法”的内容下发,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征求意见,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后再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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