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帆︱五个故事:写在法制春天边上
2014/10/22 瞭望智库

     智库导读

     法治盛会,人人皆有话说,改革谜底揭晓之前,谈形势与任务,又或理想与希冀,恐怕都空了些。作为大时代的小人物,结合个人经历,说几个与司法改革相关的小故事吧。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

     故事一:落幕

     2008年2月27日中午,突然接到电话通知,下午任何人不许请假外出,有大领导要来。

     通知没明说,但大家都明白,是即将卸任的首席大法官来话别。

     下午4点,首席走进会议室,与同志们逐一握手,感谢大家为司改事业付出的辛苦与努力。

     说来惭愧,入职一年多,这还是第一次见到首席。从云南法院锻炼返回后,先在西院办公,后迁至北花市大街9号。作为司改战线的新兵,当时还没接触任何核心工作,只赶上那个风云激荡的时代尾巴。

     握手、寒暄、合影。规定动作完成后,首席起身离去。

     看着他的背影,同事说:“他的名字会载入中国司法历史,这是一位英雄。”

     故事二:接地气

     推进改革,当然需要调研。到基层调研多了,发现大家反映的问题都很集中:职级低、职数少,干一辈子副科级退休;一个基层院只能配一个“四高”;招商引资、拆迁维稳、行风评议,地方各种压力不堪重负;考核花样翻新,办案手足受缚,被迫造假充数;职业保障一句空话,办案责任层层加码;数人头兵强马壮,论办案没有几个……

     既是调研,就不能不让大家说话,但许多问题已是积弊沉疴,说来说去,高度重复。后来学精了,每次开会,自己先把面上问题概述一遍,表示我们已经了解,要不大家说点儿我们不知道的。

     某次会议间隙,一位基层法院副院长对我说:“以前觉得最高法院的人高高在上、不接地气,现在听你们一说,发现你们情况掌握得很全面,这倒是值得肯定。”

     我暗喜,正打算客气几句,谁知人家接着说:“不过认真想想,就更悲哀了,你们什么都知道,可还是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其实,好多问题,哪是法院自己解决得了的。”

     故事三:判断权

     为了给法官们争取待遇,常得跟传说中的有关部门打交道。每次座谈、论证,都有来自一线的法官代表坦陈事实:社会矛盾纠纷第一线,案多人少,压力山大,“白加黑”,“五加二”,各种职业风险,各种社会阴暗面,各种奇葩当事人……

     可是,面对法官们近乎声泪俱下的描述,听者不但无动于衷,偶尔还面露不屑:“论危险,危险的过人民警察吗?论辛苦,哪个基层公务员不辛苦?凭什么就得给你们提高待遇?”

     好吧,不跟公务员比惨了,换个叙述逻辑:“审判权是中央事权,是判断权,审判者不同于普通公务员,必须受到专门保障。”

     但是,问题来了:“人由地方管,钱由地方发,怎么就是中央事权了?内部层层审批、逐级请示,怎么就是判断权了?”

     叫苦比惨此路不通,讲理又难自圆其说。

     故事四:有理想

     三中全会决定公布,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司法权被定位为中央事权,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制度成为改革的“牛鼻子”。法律人奔走相告:“法治的春天要来了!”

     走到哪儿,都会有法官打听:“改什么?怎么改?”也有同行生怕再“折腾”,旗帜鲜明地指出:“一切不以加工资为目标的司法改革都是耍流氓!”

     当纸上蓝图化作真刀实枪,利益博弈开始暗流涌动,各类争议也随之产生。省以下地方法院统管,会不会让经济发达地区的法官收入不升反降?上级法院比地方还不靠谱怎么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来了,职业保障却迟迟未能兑现,说好的权责利相统一呢?把审判权全部放下去,会不会“一放就乱”,院长们以后怎么扛责?

     7月开始,我经常被拉入各种微信聊天群。群内以法官居多,不时会有人质问:“不是说案多人少吗,为什么还要减少法官数量?”“为什么不办案的庭长入了员额,办案的法官成了助理?”“改革是要让年轻人走开吗,凭什么扼杀我的法官梦?”你必须向大家逐一解释,哪些是顶层设计,哪些是地方探索,哪些应当正确理解,哪些必须尽快纠偏,以及,哪些应该坚持推进,哪些应该三思后行。

     好友开始调侃:“司改就是划旱船,池子里根本就没有水,你们还划那么带劲,结果控制不了,自己还不落好。”

     嘲弄声中,也有年轻法官坚定的支持:“中国那么大,司法情况那么复杂,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立竿见影的那是耗子药。没有人是历史的终结点,可以理所当然坐享其成。”

     是的,司改,不,整个改革都是一项纠结的事业,没有高歌猛进的愉悦,只能在夹缝中寻求突破,在妥协中伺机推进,有时还得进一步退半步。三中全会决定也好,“四五改革纲要”也好,只是艰难的起步,一切才刚刚开始。

     在推进、突破与妥协的纠结中,四中全会来了。

     故事五:南方来信

     2014年1月的某个下午,同事转来一封亲笔信。信来自温暖的南国,笔迹遒劲有力,陌生而又熟悉。

     信上说:“……法律不仅仅在于条文,更在于先进的理念,如此,在实践中才不会有所迷失,在困难障碍面前才能坚定前进的勇气……。唯希今后你仍坚持对法律孜孜以求,继续探索符合法治发展的规律性问题。若能将你在我国最高法院的工作体验及回顾总结集合成文,向国内外介绍中国的最高法院,便是更好。请相信,作为一位法律老人,对你和其他法官的艰辛奋斗我都欣然关注,充满期待,并献上我衷心的祝福!”

     落款署名,是位仅有一面之缘的老人。

     (本文摘编自“法影斑斓”,以上摘编不代表新华社瞭望智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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