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经济奇迹的真实奥秘
2014/11/10 瞭望智库

     瞭望智库导读

     新加坡从一个国内资源匮乏、经济社会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一跃成为发达国家。新加坡经济奇迹的奥秘是什么?

    

     10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释出若干重要信息。最明显的,就是最高领导层释出了中国要在一定程度上借鉴“新加坡模式”的明显信号。

     中国主席习近平称,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与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决定形成“姊妹篇”。这表明,四中全会和三中全会的《决定》是并列关系,而不是对后者的细化,“法治”和“改革”并列为本届领导层的顶级任务,核心目标。法治建设不能简单视为深化改革的一个子集。

     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改革,核心是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并为此打造精干而强有力的政府。而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则旨在建立一整套高效有力的法治体系。“市场经济”和“法治”,这是两次会议聚焦的核心内容,也是“新加坡模式”的两大支柱。

     中国最高领导层本轮改革的目标,借鉴“新加坡模式”的意味明显,决策层相信,法治和市场经济可以和共产党的领导兼容,而并非西方政治体制的副产品。

     事实上,东南亚小国新加坡在全世界有着不同凡响的地位,且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国家。

     这个小小的城市国家,面积仅有697平方公里,相当于上海市的十分之一强,居住人口约530万人,其中仅60%左右(300多万)是新加坡公民,但是它的2012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52051美元,处于世界前三位。

     按照购买力平价衡量,新加坡2010年人均GDP为56532美元,超过了挪威、美国和香港,是全球最高的。

     新加坡从一个国内资源匮乏、经济社会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一跃成为发达国家。

     2013年,新加坡的经济增长率达到4.1%,失业率仅为1.8%,人均国民收入超过5.5万美元、跻身全球前八。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的金融业发展异常迅速并具特色。2013年,新加坡金融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2.2%(其中,银行业增加值占金融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6.7%),新加坡所管理的全球财富规模高达2.1万亿美元,仅次于纽约和瑞士,名列全球前三。

     截至2014年6月,新加坡集聚各类金融机构600余家,包括商业银行124家、保险公司155家、基金公司117家、证券公司96家、期货公司50家等。新加坡已经成为与纽约、伦敦、香港相提并论、并驾齐驱的重要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新加坡金融奇迹的奥秘是什么?

     经济学博士郭纲撰文称,新加坡政府在借鉴瑞士金融机构为客户严守秘密等做法的同时,努力打造优良的健康医疗和子女教育环境等配套设施,以此吸引更多的全球高净值人士,集聚与配置更多的全球财富。

     自然禀赋和地理位置。国土面积虽几经填海有所扩大,但至目前也不过720平方公里,人口520万(其中约四分之三为华人),既无农田也缺乏矿产资源,即便是居民日常所需的食物和饮用水的相当部分也要依赖进口。

     然而,新加坡拥有极为独特的地理位置:一是地处东八时区,与伦敦正好相差8个小时,这意味着当伦敦结束一天的金融交易,纽约还未开始金融交易时,正是新加坡可以进行金融交易的时段,这帮助新加坡的金融交易弥补伦敦、纽约金融交易时段的空缺。

     二是处在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黄金水道——马六甲海峡的咽喉地带,国际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在此交汇、中转、集散等。此二者,为新加坡成功打造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了天然而又独特的条件。

     法律制度和监管机构。法律完备、执法严格、监管有效、秩序井然,是许多到访过新加坡的外国人的普遍感受。新加坡金融法律体系由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期货交易法、基金管理法、外汇交易法以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简称MAS)发出的信函及其他相关法规所组成,这些法律主要由MAS制定并经国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值得注意的正是,新加坡独特的金融管理机构MAS。MAS对新加坡所有金融机构和领有资金市场服务执照的公司履行管理职能,其管理的对象范围除了涵盖目前中国“一行三会”所监管对象范围的总和之外,还包括对财富管理、信用评级等准金融类机构的管理。MAS的综合性、权威性可见一斑。这也是新加坡金融业混业经营与合业监管体制的客观要求。

     政府态度和监管理念。新加坡作为一个岛国,是一个开放、自由、竞争较为充分的经济体。

     按照MAS现任负责人所持的观点,金融监管不应该让市场感到窒息,而是应该促进市场的运作,监管者可以提供“交通灯”和“道路指示牌”来进行引导,但道路安全最终还是取决于公路上的司机,也就是金融业的从业者。

     因此,作为政府金融管理部门,MAS的主要职责在于设定科学合理、严格有效的金融业发展基本规则,督促各被监管对象严格执行规则,着力维持公平、公开、公正的金融业竞争秩序,有效防范金融业发展的系统性风险,而绝不是通过严密的规制来防止金融领域单个金融机构、产品或项目的风险。

     比如,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以后,新加坡政府总结经验教训,加强了对本币跨境流动的管理,以及对外汇资金进入新加坡股票证券市场和房地产领域的管控,卓有成效地防范了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对新加坡的影响。

     忧患意识和全球视野。因为地寡人稀、资源匮乏、国内市场空间狭小等现实条件的制约,促使新加坡人养成了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以及洞悉世界的全球视野。

     新加坡建国伊始,政府就以打造“东方瑞士”为发展目标。1998年起,新加坡政府又开始着力打造全球财富管理中心。然而仅仅在亚洲,与伦敦时差8小时左右并且具有成为重要国际金融中心基础条件的地区不在少数,除了新加坡,还有日本东京,韩国首尔,以及中国的香港、上海、北京、深圳等。

     由于新加坡人极强的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新加坡政府在学习借鉴瑞士金融机构为客户严格保守秘密等做法的同时,努力打造优良的健康医疗和子女教育环境等配套性设施,以此吸引更多的全球高净值人士,集聚与配置更多的全球财富。通过扬长避短、抢抓机遇,最终修成正果,逐步成为以全球财富管理中心为特色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商业环境和激励措施。新加坡金融业的异军突起,得益于其优良的信用环境和具有竞争力的财税政策。

     在新加坡,MAS建立网站公开法律规章,披露监管信息。不仅如此,政府还通过征信局等第三方建立了对单位、个人的金融和非金融活动信用评级记录等信息系统。新加坡政府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营造了优良的诚信环境。

     与此同时,新加坡是一个世界公认的低税赋国家和国际避税港。

     为了实现打造“东方瑞士”的发展目标,新加坡政府持续性地强化了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等激励政策。

     1968年政府取消了对非居民存款人利息收入的预扣税;1977年对采用亚洲货币单位进行结算的各项离岸所得仅征收10%的公司所得税;1983年对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采用亚洲货币单位提供的银行贷款所得收入免征公司所得税;近年来,新加坡政府实施了免收年营业收入100万新元以下小企业的公司所得税以及取消对个人征收遗产税等关键性政策措施。

     上述这些具有国际竞争力税收激励政策的实施,加快了区域性和全球性总部公司、高净值人群及其巨额财富向新加坡的集聚,促进了新加坡科技类小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有力地配合新加坡建设以全球财富管理中心为重要特色的国际金融中心。

     2000年12月7日,香港中文大学向新加坡资政李光耀颁发荣誉博士学位,中大校方的赞词虽总体上颇有肉麻吹捧成分,但其中两句仍属恰当,即他能“以廉反贪”,“以法去乱”。毫无疑问,如果将法治理解为法律对所有人的一体适用和法律的公开、清晰、稳定,新加坡就是全世界法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法治也是所谓“新加坡模式”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新加坡社会不同于其他亚洲社会的最大特点,也许不是在于它成功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在于它是一个公认的法治国家,真正做到了依法治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点新加坡政府也不讳言。

     一份政府出版物指出,“新加坡经济之成功有赖于诸多因素,包括其领导者的智慧,善于利用法律规则和法律系统建立一个新型社会并以此增强新加坡的经济生存能力,以及确保自身法律系统与国际社会之需求相吻合。”

     法治被视为新加坡政府合法性的基础之一。如果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个关于古代分配正义的说法还有什么现代意义的话,那就是现代人更担忧的是不同的人适用着不同的规则,从而使机会资源的后天分配永远不均等,使弱者永远没有翻身的可能。

     建立法治社会,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是能使一切社会活动在法律的框架内“标准化运作”,从而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二是能使人民增强对政府的信任,知道政府对所有人适用相同的规则,不会对任何人有所偏私。即使政府不能绝对做到这一点,但只要尽到最大努力,并且政府自身不违法行事,人民也会体谅。

     新加坡法治社会的源头首先来自它作为英国殖民地的地位。在新加坡独立之前,新加坡采行英国的普通法体系已达将近150年之久,英式法治理念虽未全面开花结果,但已在新加坡根基稳固。

     李光耀执政后,更是以英国法为基础,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更以各种严刑峻法,使遵守规则的观念在新加坡深入人心,甚至可以说是内化在新加坡人的精神里。可以说,严格的法治和深厚的法治信仰,是新加坡不同于传统的华人社会(包括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最大特征。

     新加坡的“绝处求生”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江雨分析称,对于一个没有国内市场和自然资源的小国在独立之后如何“绝处求生”这个问题,李光耀政府的策略是将新加坡打造成一个外国投资的基地,提供条件让投资者在此成功经营,有利可图。

     为此的自然选择就是建立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体制,保护财产权,对国际贸易和投资敞开国门,欢迎跨国公司来投资办厂。如今,作为众所周知的奉行资本主义法则的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心,新加坡是市场经济无疑。

     尽管私有的和外资的大中小型企业林立,新加坡却并不是以私有制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有研究表明,政府所拥有或控制的企业(称之为“政联公司”)在经济中占到的份额达到60%以上,涵盖制造业、金融、贸易、造船、能源、电信诸多领域。

     如政府全资的淡马锡投资公司管理的资产将近2000亿美元,在新加坡国内是新航、新电信、新传媒、星展银行、地铁公司、电力公司、海运公司、东方海皇集团的最大股东,在海外则持有渣打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的股份。另一个控股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负责管理新加坡的外汇储备,资产规模更大。

     然而,新加坡的国有企业和其他地方的国有企业有着很大的不同,就是它们在商言商,效率至上。2003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份研究报告表明,新加坡政联公司在竞争性的商业基础上运作,并无获得政府的特别支持。尤其是,它们没有得到政府任何的优惠信贷支持。

     新加坡政联公司在市场上的成功,得益于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从公司法到破产法,政联公司和其他企业适用同样的法律,在同样的市场法则之下运作,法律面前公司一律平等;

     第二,新加坡政府高薪招聘一流管理人才去经营这些企业,这一方面为精英人才提供了出人头地的机会,另一方面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第三,建立执行严格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杜绝可以让“内部人”钻空子谋私利的漏洞;

     第四,以严刑峻法来打击贪腐,对腐败零容忍,一经发现,必然严惩,腐败分子没有任何侥幸逃脱的可能性。

     新加坡经济模式的另外一大特色是政府在发展初期,采取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产业政策来规划经济,提供奶水“养育”,但在企业具有竞争力后又及时将其完全推入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新加坡经济的持续成功端赖于政府推动下产业的不断升级换代。

     在建国之初,新加坡政府着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目的在于为新加坡人提供工作。

     到上世纪70年代,当新加坡在提供廉价劳力方面无法和邻国竞争时,政府又推动经济转型,发展高附加值的制造业,如今已经建立起了电子、精密工程、石化、生物科学和运输五大支柱产业。

     此外,政府也力推新加坡成为一个金融中心,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吸引富人来新投资和定居。

     以新加坡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故事为例。如李光耀所说的,“1965年新马刚分家的时候,任何人预测新加坡日后会发展成为一个金融中心,一定被当成疯子。”

     但1968年,李光耀政府就开始尝试这个“疯狂”的主意,从解除外汇管制开始,建立离岸“亚元”市场(金融机构外汇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市场),逐渐将新加坡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外汇市场和资产管理市场之一。

     为保护本地银行,新加坡政府在建国后30多年内一直限制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李光耀感觉到本地银行家已经成为坐享保护的利益集团,“他们的表现良好,没有竞争的压力。他们希望政府继续约束外资银行,使它们不能增设分行,甚至不能多设自动提款机”。

     李光耀本人则相信,“现在该是让国际劲敌加入竞赛,以迫使本地四大银行选择提升服务或者丧失市场占有率的时候了。”

     为此,新加坡政府改组了热衷于保护本地银行的金融管理局领导层,开放银行业,撤销对外国投资者在本地银行的股权限制,并强化本地银行的公司治理。这些去保护主义的及时措施,进一步巩固了新加坡金融中心的地位。

    

     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

     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堪称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典范,它的主要特点是健全的董事会制度,分层递进的控制方式,完善的人员选聘机制,高超的国有资本发展战略。

     本质是政府控股,而企业则完完全全走向市场,也就是说做到了政企分开。

     基本做法:所谓的淡马锡模式,是指淡马锡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淡马锡控股是新加坡政府于1974年成立的投资公司,政府以控股方式直接管理23家国有企业,新加坡财政部拥有100%的股权。

     它所持有的企业股票市值占到新加坡股市的47%,营业收入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3%;公司成立近40年来,年均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8%。其基本做法是:

     (一)政企分离,公司制运营。政府全资控股,但不干预淡马锡控股公司在运营或商业上的种种决定;淡马锡控股公司避免参与旗下各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决策,让这些企业依据正确商业原则开展业务;淡马锡控股公司的经理人选择,与政府完全脱钩,所需要的投资与管理团队,可以在国际范围内招募。

     (二)国有资产经营。在国有资产经营方面,淡马锡以追求盈利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和灵活的资本退出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董事会是最高决策与监督机构。政府并不直接干预淡马锡及其下属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活动,而是通过董事会对企业经营实施间接影响。

     同时,政府通过董事会对淡马锡进行影响与控制,董事会向财政部负责,每年提交成绩单,如果业绩不好就会被改组,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意志。

     经验: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改革值得中借鉴的经验有:

     (1)高超的国有资本发展战略,国有资产公司化运作。在淡马锡,国家只是作为股东通过实施控股、参股等方式,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除了对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的企业实行独资垄断经营外,国家对大多数控股企业不采取过度保护政策,而是根据市场法则公平竞争,若企业资不抵债,就会被关闭。

     (2)加强法制化管理。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框架体系、方式、方法、国有资产在整个经济生活中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中央与地方管理机构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关系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范。

     (3)在激励机制方面,淡马锡建立了企业规模、经营业绩与国际市场相匹配的薪资考核奖励机制,使得管理层的报酬和为股东创造的价值相一致,主要管理层成员的可变动奖金延迟发放,并与未来的业绩挂钩。

     (4)健全的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机制。淡马锡在内部建立了规范的审计制度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首先,通过建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不定期地对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审计。通过对项目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指导、监督和审计,把公司的主要风险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中;其次,政府通过派遣董事和CEO加强对淡马锡关联企业的监督。

     (5)完善的人才选聘机制对于人才的选聘,淡马锡的基本原则是“任用最佳人选,确保决策过程透明,然后放手让公司自行运作”。淡马锡鼓励属下公司到新加坡以外去网罗最优秀的人才加入其管理层。为招聘国际一流人才,淡马锡和属下公司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来吸引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与投资专家为他们效劳,在全球范围选择和培养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管理团队。

     教训:淡马锡公司的运作,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淡马锡也遇到了很多问题。首先,是权力的过分集中。作为管理着新加坡近1/3资产的资本航母,对公司权力的不慎运用,带来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为了避免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上,并有利于董事会独立监督管理层,淡马锡认为董事长和总经理职位应由两人分别担任。董事的任期应少于六年,如此他们才不会丧失独立的立场。

     (本文摘编自《易汇网》,以上摘编不代表新华社瞭望智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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