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影响中国的大讨论,张维迎PK林毅夫全文:我为什么反对产业政策?
2016/11/10 瞭望智库

    

    

     本文根据张维迎于2016年11月9日在北大国发院“产业政策思辨会”的主题发言整理。

     文︱张维迎

     本文摘编自微信公众号“凤凰财知道”(ID:icaizhidao),作者观点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

     首先澄清两个基本概念。

     第一个是关于产业政策的含义。我理解的产业政策,是指政府出于经济发展或其他目的,对私人产品生产领域进行的选择性干预和歧视性对待,其手段包括市场准入限制、投资规模控制、信贷资金配给、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进出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土地价格优惠等。

     这里的关键词是“私人产品”和“选择性干预”。政府在公共产品上的投资不属于产业政策,尽管对什么是公共产品,经济学家之间存在意见分歧。普遍性的政策也不属于产业政策,如统一的公司所得税不是产业政策,但扶持性的所得税减免属于产业政策。专利保护是知识产权问题,不属于产业政策。地区政策也不属于产业政策,尽管经常与产业政策伴随。

     林毅夫对产业政策的定义太宽。按林毅夫的定义,几乎政府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产业政策,批评产业政策就等于否定政府的作用,就是无政府主义者。这不利于问题的讨论。

     第二个是目标模式和改革过程的区别。林毅夫经常把有关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定位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路径混淆在一起。在他看来,主张市场主导、赞同新自由主义就是主张“休克疗法”,主张渐进主义改革等同于政府主导。所以他把“休克疗法”的恶名戴在新自由主义头上。这是完全错误的。

     在林毅夫眼里,我大概属于“新自由主义者”,这一点我不会否认,尽管我更愿意称自己为“古典自由主义者”。但我也是改革的渐进主义者。1984年春我提出的双轨制价格改革思路,就是一个渐进主义的改革思路(林毅夫也经常强调双轨制的渐进性质);1993年我和易纲合写了“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历史视角”一文,分析为什么渐进改革在中国是一种必然;2008年我也写过渐进改革的文章。我的渐进主义观点一直没有改变,它不仅与我的自由市场理论不矛盾,而且正是我的自由市场理论的延伸。

     事实上,绝大部分古典自由主义者和新自由主义者是不赞同“休克疗法”的。因为,按照哈耶克的观点,制度是自发演化的结果,不是人为设计出来的。演化一定是一个渐变的过程。

     尽管我不赞成休克疗法,但我觉得林毅夫对前苏联国家改革路径的否定还是太武断了。他完全忽视苏联1990年前的历史事实,没有认识到实行了70年计划经济的苏联和只有20多年计划经济的中国相比,改革的初始条件有很大不同。苏联解体之前戈尔巴乔夫并没有选择休克疗法,叶利钦时期的改革更像是抢救式治疗,因为叶利钦主政前,苏联已经休克了,已经没有走渐进改革的可能。

     历史不是一块白板,我不认为一个模式可以适用于所国家。

     下面,我讲五个点:第一点,我和林毅夫关于市场理论范式的分歧;第二点,我为什么反对产业政策;第三点,外部性和协调失灵不构成产业政策的正当性理由;第四点,林毅夫“比较优势战略理论” 在逻辑上是不能自洽的;第五点,林毅夫“增长甄别法” 的谬误。

     1

    

     我和林毅夫关于市场理论范式的分歧

     我和林毅夫有关产业政策的分歧,其实是有关市场理论的两个不同范式的分歧。林毅夫信奉的是“新古典经济学范式”,我信奉的是“米塞斯-哈耶克范式”。新古典范式是“设计范式”,米塞斯-哈耶克范式是“演化范式”。

     新古典经济学把市场理解为资源配置的工具。为了证明市场的有效性,它需要做出一些非常强但不现实的假设。反过来,当这些假设不满足时,就出现了所谓的“市场失灵”,包括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不完全竞争导致的市场失灵和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

     林毅夫所有的理论都是以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失灵为基础的。这一点他自己也不否认。针对剑桥学者张夏准说他“太忠实于新古典经济学”,“不能把自己从新古典经济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的批评,林毅夫辩护道:“新古典经济学针对这一切来说是一个有用的工具,而不是一个制约因素。它很灵活,足以用模型分析外部性、动态性和协调失灵这些让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的要素;同时还提供了一个标准,来判断政府是否过于偏离比较优势产业。没有前者,发展中国家可能会缺乏应有的智慧去抓住发展优势产业机遇,并为可能的产业升级和发展奠定基础。但是,如果没有后者,如历史记录所强调的,政府可能会犯下许多代价高昂的错误,…”(《新结构经济学》第130页。 )

     显然,在林毅夫看来,新古典经济学简直是万能的灵丹妙药,既能告诉政府应该做什么,又能告诉政府不能做什么!

     我不理解的是,一方面,林毅夫把自己的理论建立在西方主流经济学市场失灵理论的基础上,另一方面,他又公开高调地批评别人“照搬西方主流经济学是行不通的”。为什么别人信奉新古典理论是“照搬”,他自己信奉新古典理论就是“创新”?为什么新古典理论在他手里是战无不胜的“神器”,在别人手里就变成了不堪一击的“神话”?我不理解林毅夫讲的“照搬”是什么意思,但在我看来,如果有谁在“照搬”的话,他本人一定是其中之一。

     我本人对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评价没有林毅夫那么高,我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并不是一个好的市场理论,至少不像林毅夫说的那么好。新古典经济学家所谓的市场失灵,其实是市场理论的失灵,不是市场本身的失灵。我认为米塞斯和哈耶克发展的市场理论,是一个更好的分析范式。

     根据米塞斯-哈耶克市场理论范式,市场是人类自愿合作的制度,是一个认知工具,市场竞争是人们发现和创造新的交易机会、新的合作机会的过程;市场最重要的特征是变化,而不是均衡。市场的有效性不需要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恰恰相反,这些假设与市场竞争是不相容的。比如说,在新古典经济学里,最好的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但“完全竞争”与创新根本不相容,因为创新一定会导致竞争的不完全,甚至所谓的“垄断”;新古典经济学里,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失灵,但根据米塞斯-哈耶克范式,市场的优越性正是来自不完全信息,因为市场以分工和专业化为基础,分工和专业化的价值就来自信息不对称。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的分散性和主观性,我们才需要市场。

     新古典范式和米塞斯-哈耶克范式的区别突出地表现在对企业家作用的认知上。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是没有企业家的市场,因为新古典的假设使得企业家根本没有存在的价值。如果偏好给定、资源给定、技术给定,信息是完全的,没有不确定性,每个人同等聪明,当然也就没有企业家的用武之地。

     在米塞斯-哈耶克范式里,企业家是市场的主角,发现和创造交易机会是企业家的基本功能;正是通过企业家发现不均衡和套利,市场才趋向均衡;正是企业家的创新,使得市场不断创造出新的产品、新的技术,并由此推动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

     信奉新古典范式的经济学家有时也使用“企业家”这个词,但他们说的“企业家”不过是一个计算器:给定目标和手段,按照“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的规则计算出最优投入和产量。制定这样的决策不需要想象力,不需要机敏,不需要判断力。但对真正的企业家来说,想象力、机敏和判断力才是最重要的。

     我和林毅夫有关产业政策的争论,与我们对企业家精神的不同理解有关。

     我应该为新古典经济学说句公道话。尽管新古典经济学并不是一个好的市场理论,容易误导我们对真实市场的理解,但仍然是一个有用的分析工具。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公共选择学派用新古典经济学范式发展出来的政府失灵理论,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市场失败理论的谬误,从而使得市场失灵不再构成政府干预经济的充足理由。

     林毅夫一方面对市场失灵浓墨重彩,另一方面,对政府失灵轻描淡写。在他的理论里,政府官员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他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政府官员比企业家更有能力和激励判断未来。

     2

    

     我为什么反对产业政策?

     我对产业政策的关注由来已久。1980年代中期,日本的产业政策很受一些中国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的推崇。1987年夏天,我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代表团对日本做了为期半个月的访问,我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是:国内流行的观点至少有两点不切实际之处:一是对日本产业政策的作用估计过高;二是对其作用的方式估计错误。日本早期的产业政策之所以没有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是因为错误的产业政策总会受到企业家的抵制。汽车产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没有本田宗一郎等人的抵制,也就没有日本汽车产业的今天。

     尽管许多早期的研究把日本的产业政策塑造为成功的典范,90年代之后有大量关日本产业政策更为详尽的研究,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是:日本产业政策总体上讲是失败的。迈克尔·波特等人用翔实资料证明:在日本最成功的20个产业,基本没有产业政策的作用,即使有,作用也微乎其微;反倒是,最失败的7个产业,都受产业政策的严重影响。80年代之后,日本产业政策的失误比比皆是,包括第五代计算机的研发、模拟技术、移动通讯等方面,都被产业政策带入歧途。通产省神话由此破灭。

     改革前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改革后,产业政策代替了计划指标,是穿着马甲的计划经济。正如刘鹤和杨伟民在《中国产业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的序言中讲到的:“计划就是产业政策,产业政策就是计划,二者都体现了政府对经济生活、资源配置的干预。”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产业政策失败的例子比比皆是,成功的例子凤毛麟角,这一点连林毅夫本人也不否认。中国经济持续存在的结构失调、产能过剩,哪一个不是政府产业政策主导的结果?

     我一直试图从理论上寻找产业政策失败的原因,我发现,产业政策失败的原因和计划经济失败的原因完全一样。概言之,产业政策之所以失败,一是由于人类认知能力的限制,二是因为激励机制扭曲。更通俗地讲,一是由于人的无知,二是由于人的无耻。认知能力的限制比激励机制更根本。

     先讲认知能力的限制。拥护产业政策的人的一个基本假设是:技术进步和新产业是可以预见的,因而是可以计划的。这个假设是完全错误。新产业总是来自创新,历史证明:创新和新产业是不可预见的,这是因为:创新过程充满了一系列的不确定性,创新没有统计规律可循。创新的不确定性使得我们没有办法预见求索的结果并预先制定一条通往特定目标的路径;我们既不知道目标在哪里,也不知道道理在哪里,只能在不断的修正错误中前行。人们对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分析都是“事后诸葛亮”。如果能提前预测创新,那它就不是创新了!30年前没有人预见到今天的主导产业(互联网、新能源、生物制药等),今天也预测不了30年后的事情。

     创新的不可预见性意味着,实现创新的唯一途径是经济试验的自由,即哈耶克讲的具有不同知识和不同见解的“众人的独立努力”,而不是将自己锁定在预定的路径上。

     这就是分散化决策优点:每个企业家按照自己的警觉、想象力、判断决定做什么、不做什么;市场竞争决定成败:成功的创新带来利润,不断得到复制和扩散,成为新的增长点;失败的试验停止。

     产业政策是集中化决策,意味着将社会资源集中投入到政府选定的目标,这是一种豪赌!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失败的代价巨大。如果每个人有90%的可能性犯错误,10个人分别决策的话,同时犯错误的概率只有34.9%,至少一个人成功的概率是65.1%,只要有一个人成功了社会就有了这个产品。相反,如果集中做一个决策,成功的概率就只有10%。

     还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政府官员并不具有企业家的警觉性和判断力;即使有,也没有企业家那样的激励。专家也没有能力制定产业政策。专家不是企业家,他们也许有创新所必须的硬知识,但并没有创新所必须的软知识。靠企业家制定产业政策也不可能成功,因为过去的成功不是未来的指路灯,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创新通常来自名不见经传的创业者,而不是功成名就的商界领袖。许多辉煌的企业破产了,就是因为新的、更具创新力的企业家的破坏性创新。

     让我引用江小涓上世纪90年代的一项研究说明一下专家决策的问题。上世纪80 年代初期, 鉴于当时电风扇生产“ 一哄而上” 的局面, 机电部约请了若干国内有名的生产技术、市场分析和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 商讨对策。在大量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 专家们认为, 中国电风扇行业的年生产能力在今后若干年保持在1000万台左右为宜, 主张选择若干实力雄厚的企业“定点”生产。主管部门据此制定了相应的政策。然而实践证明, 专家们的预测与实际状况有很大差距, 电风扇的市场容量和生产规模不断迅速扩张, 80年代初中期的实际产销量与预测就有1倍以上的差异;到80年代后期, 电风扇的年产量和销售量均达到5000万台左右, 仅出口就达1000万台。在数年激烈竞争优胜劣汰的过程中, 电风扇行业的组织结构也趋于合理, 生产集中于几个名牌企业集团, 但并不是原来设想的布局模式。江小涓总结说,这种使用了“科学”的程序与方法,却没有得到“ 科学结论” 的情形, 在许多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都出现过。(江小涓《经济研究》1993年)

     说到电风扇,我不由得想起林毅夫曾讲过的他自己的故事。当年回国时他用配额买了4台电风扇,全家每人一台,因为当时根本想不到以后能用上空调。

     管理大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说:“当我们看到专家对新兴市场未来发展规模的预测时,我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的预测都是错的。”(《创新者的窘境》第XXII页)

     接下来讲一下产业政策失败的第二个原因,即激励机制的扭曲。产业政策通过对不同产业、不同企业在市场准入、税收和补贴、融资和信贷、土地优惠、进出口许可等方面的区别对待,创造出权力租金,这必然导致企业家和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从实际看,无论是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还是产业政策的执行过程,都充满了一系列的寻租活动。一项特定产业政策的出台,与其说是科学和认知的结果,不如说是利益博弈的结果。结果是,得到政策扶植的企业家通常并不是真正的创新企业家,而是套利者和寻租者。新能源汽车骗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不难理解,大笔从政府拿钱的企业并没有做出像样的创新来!

     创新的不可预见性意味着产业政策一定会出现失误。但政府官员和专家们一般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因为错误会暴露自己的无知;掩盖错误的一个办法是对失败的项目提供更多的支持。结果是,错误一个接着一个!自由市场上的企业家没有办法掩盖自己的错误,他们也没有权力阻止别人证明自己错了!

     让我以电信业为例说明这一点。3G通讯有三个国际标准,分别是CDMA2000、WCDMA和TD-CDMA,在TD-SCDMA作为3G标准上马之前,三大电信运营商的老总和两任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和王旭东都反对,因为TD在技术上根本不成熟。应该说,他们的判断是正确的。但2006年十几个院士联名上书最高领导,最高领导拍板,中国移动被要求采用TD标准。在TD成为“创新型国家”样板后,所有的反对意见一律封杀,直到2014年,《财新》才发表“TD式创新”一组文章,开始揭露真相。掩盖TD决策错误的办法是加快上4G,其实中国电信[0.00%]的CDMA2000和联通WCDMA刚刚投入使用,远没有饱和,根本不需要马上替换成4G。因为错上TD和过早淘汰3G浪费了数千上万亿元资金,但不会有人对此承担责任。

     概而言之,由于人类认知的局限和激励机制的扭曲,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事实上,产业政策只会阻碍创新,因为产业政策会误导企业家,使他们将资源投入不该投入的领域和不该投入的项目。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日本企业在模拟技术上的投入也是一个例子。企业家如果跟着政府的产业政策走,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为了创新,中国企业家需要的是自由和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而不是产业政策的扶植。

     所以我主张废除任何形式的产业政策。政府不应该给任何产业、任何企业吃偏饭!

     林毅夫等人认为,尽管许多产业政策是失败的,但不能由此就认为政府不能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关键不是要不要产业政策,而是制定什么样的产业政策。这种观点很类似上世纪80年代有人捍卫计划经济的观点:不是计划经济本身不好,而是我们没有把计划经济搞好!只要尊重价值规律、尊重科学,计划经济是可以搞好的。我希望我有关产业政策失败的两个原因已经证明,林毅夫等人所希望的“正确的产业政策”,过去没有过,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有。

     尽管如此,还是有必要就政府官员的激励机制再讲几句。

     林毅夫似乎认为,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是可以通过激励机制的设计解决的。这种认识如果说不是过于天真,也是对激励理论的误读。

     政府官员是多任务、多目标的代理人。如果我们能够获得所有行为后果的有关信息,当然可以设计一个激励机制,使得他们没有寻租的空间。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看,获取这样的信息是不可能的。没有办法对政府官员的投入和产出进行有效的度量,也就没有办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激励。对政府官员,我们只能进行程序性的监督和控制,尽量让他们管的事情少一点,明确只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就是“有限政府”含义。

     就产业政策而言,激励机制的设计还有特殊的困难:一项政策的后果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展现出来,短期内看上去好的政策,长期看可能是坏的;政策后果的好坏不仅依赖于政策的制定,也依赖于政策的执行。但政府官员像走马灯似的换来换去,要界定每个官员的个人责任是不可能的。每个官员都有充足的理由为自己的决策辩护,我们很难区分究竟是“经”错了还是和尚念错了!3G的错误谁应该负责?光伏产业政策呢?

     我能想到的惟一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如果政府要实现某个产业政策,就应该让赞成该产业政策的政府官员和专家把自己的一部分家产拿出来投入,或者做抵押物。既然你认为这个投资是好的,那就给你个赚大钱的机会吧!拿纳税人的钱搞投资,总会有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最好的激励机制也只能缓解人的无耻,不能解决人的无知。

     3

    

     外部性和协调失灵不构成产业政策的理由

     林毅夫为产业政策辩护的主要理由是“外部性”和市场的“协调失灵”。但这两个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林毅夫认为,由于技术的外部性,如果没有政府的资助,企业家没有积极性从事创新。这种说法在理论上是不成立的,也与经验不符。理论上讲,林毅夫错误地理解了企业家如何做决策,这与他信奉的新古典范式有关。在新古典范式中,所有决策是基于边际分析。边际分析对日常管理决策是重要的,但在真实市场中,创新不是边际上的问题,而是生与死的问题,或者如杨小凯讲的“超边际问题”;企业家有关创新的决策,主要不是基于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的比较,而是基于对市场前景和技术前景的判断,基于竞争的压力和垄断利润的诱惑。当年比尔·盖茨预见“每个家庭、每个办公桌上会有一台电脑”的时候,他是通过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计算出来的吗?

     越是大的技术创新,越不可能是边际上的决策。一个创新给企业家带来10的预期回报,给社会带来100的回报,不意味着企业家就不会从事这样的创新。只要预期成本不超过10,企业家就会从事这样的创新。当博尔顿投资瓦特发明蒸汽机的时候,他想的是如何把蒸汽机卖给全世界,而不是他能否获得蒸汽机带来的全部的正外部性;当比尔·盖茨创办软件产业的时候,他想的是每个人桌子上的电脑安装的都是他的软件,而不是他能否获得软件带来的所有好处。

     外部性辩护也与事实不符。按照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理论,技术进步在自由市场一定是最慢的,如果不是完全不可能的话。但过去200多年的经验证明,自由市场下的技术进步是最快的。

     没有政府的资助,瓦特和博尔顿仍然发明和生产出了蒸汽机;没有政府的资助,斯蒂文森父子也发明和生产了火车;没有政府的资助,卡尔·本茨和戴姆勒发明了汽车,莱特兄弟发明了飞机,爱迪生发明了电灯,亚历山大·贝尔发明了电话;没有政府的资助,IBM发明了计算机,比尔·盖茨生产了视窗平台软件;没有政府资助,马化腾仍然给我们提供免费的微信系统,马云给我们提供淘宝交易平台;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林毅夫大概不会否定这些都是最具社会外部性的创新吧。这样重大外部性的创新企业家都愿意自己做,我不知道还有哪些创新没有政府补贴就没有人做。

     林毅夫栩栩如生地把创新者比喻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认为政府应该补贴第一个吃螃蟹者。我没有考察过人类吃螃蟹的历史,但我相信,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定是因为自己想品尝美味佳肴的冒险冲动,而不是因为政府和其他什么人补贴才吃螃蟹的。林毅夫完全低估了企业家的冒险精神。

     企业家承担风险,是出于信念和愿景,而非计算。凡要靠政府补贴才愿意去创新的人,充其量只是个寻租者,根本就算不上企业家!补贴这样的人会导致南郭先生们“滥竽充数”,这一点我在《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中已经证明了。为了激励创新,我们需要的是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而不是政府补贴!

     进一步,创新的不可预测性意味着,政府根本不知道谁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因为你连螃蟹长得什么样都不知道。政府不应该阻止任何人吃螃蟹,但也没有必要为吃螃蟹埋单,因为那会诱使许多人假装吃螃蟹,但实际上不过是拿出吃螃蟹的姿势啃馒头。从啃馒头中得到的经验对吃螃蟹没有什么意义!

     林毅夫为产业政策辩护的另一个理由是:如果没有政府协调,市场会出现协调失灵。这里也表现出他对市场机制和企业家精神的误解。

     所谓的协调失灵,不过是市场不均衡的表现。但不均衡意味着存在套利机会;越是大的协调失灵,纠正它带来的利润越大。企业家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发现市场中的不均衡,然后进行套利,使得市场趋于均衡。也就是说,协调是企业家的职能。现实中,成千上万的企业家做的就是协调供给和需求,协调能力决定企业家的赚钱能力!让我举几个例子。

     马云的阿里巴巴协调了数以亿计的买方和卖方,所以才能赚大钱;当我在地摊上买西瓜的时候,居然可以用微信支付,这是马化腾的功劳;弗里德里克·史密斯当年创办联邦快递公司就是因为邮递由政府的邮政公司主导,存在协调失灵,尽管受到美国政府邮政公司的阻碍,他还是取得了成功,并且创造了新的物流模式;顺丰快递也是企业家解决协调问题的一个例子。

     再想一下今天的代孕市场吧!据说现在中国每年有数十万的代孕婴儿出生。一个中国妇女买到美国男人的精子,然后雇佣印度女人代孕,这是多么复杂的协调!但自由市场做到了。

     计划经济的历史证明,政府是最差的协调者。计划经济下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整天忙得团团转,仍然是生产企业时时告急,消费品到处短缺,市场经济下我们要什么有什么,我不知道林毅夫为什么认为政府比市场更有能力协调经济活动?以我的观察,凡是协调失灵严重的市场,一定是企业家精神受到了体制和政策的抑制!

     林毅夫论证产业政策的逻辑是有问题的。他说:“至今还没有看见一个成功追赶的发展中国家,或者持续发展的发达国家,不用产业政策的。”他讲的这个命题或许为真,这也不奇怪,因为在任何国家,总有雄心勃勃政府官员和专家想指导---甚至主导---经济发展,政府官员也要为自己创造寻租机会,也有既得利益者需要产业政策保护。但由此引申说“没有产业政策,经济就不可能成功” ,则是个伪命题。“没有一个长寿的人不曾得过病”,难道由此就能推论说得病是长寿的原因吗?为什么不看看那么多病死的人?难道产业政策导致失败的国家还不够多吗?所有现在的发达国家都曾实行过专制政体,现在仍然有不少国家实行专制政体。难道由此就可以证明专制是发展的提前条件,专制是正当的吗?

     林毅夫说:“作为经济学家的责任不是因为怕产业政策失败而凡产业政策都一概反对,而是要研究清楚产业政策成功和失败的道理,…”我按照林毅夫的建议研究了产业政策,得出产业政策必然失败的结论,但林毅夫没有能告诉我们为什么产业政策不会失败。

     4

    

     林毅夫“比较优势战略理论”的自相矛盾

     “比较优势战略”是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的核心,也是他的产业政策的理论基础。但它在逻辑上是不能自洽的,经验上是不符合事实的。

     哈佛大学教授丹尼·罗德里克评论道,“林毅夫似乎希望同时支持和反对比较优势”。在我看来,林毅夫是想用李嘉图的自由贸易理论证明李斯特的国家主义。

     在亚当·斯密和李嘉图时代,英国政府实行的是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政策。无论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还是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其目的都是证明,不受政府管制的自由贸易将使得各自的优势得到发挥,对交易双方都是有好处的,贸易保护政策损人不利己。从此,比较优势理论成为自由贸易的理论基石。

     但李嘉图把国家作为分析单位带来的一个不好后果是,似乎比较优势是国家的事情。其实比较优势是个人的事情,企业的事情,不是国家的事情。国际贸易本质上是个人之间的贸易、企业之间的贸易,因为国家不会做交易,除非是计划经济国家。因此,分析比较优势的好处完全没有必要涉及国家。

     比较优势实际上就是管理学家讲的“核心竞争力”,遵循比较优势是市场交易者的一个基本行为准则,根本不需要国家的战略。如亚当·斯密所言,市场竞争意味着每个人都专门从事自己最擅长的工作以使收益最大化,同时让他人去完成他们自己更擅长的工作。任何企业家,如果不按照比较优势选择生产和交易,一定会失败。甚至普通人也知道利用自己的比较优势,只有傻子才会违反比较优势。瞎子说书、盲人按摩,就是利用比较优势的典范。

     林毅夫认为比较优势是由要素禀赋决定的。但看看各国的进出口结构,绝大部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与要素禀赋没有关系。要素禀赋决定论假定资本和劳动力(包括人才)在国家之间是不流动的。在资本和人才流动的情况下,要素禀赋的重要性即使不会消除,也会大大降低。

     按照要素禀赋决定比较优势的理论,18世纪的英国绝对不应该发展棉纺织业,因为英国的土地不适合生产棉花,英国种植的棉花质量很低;1950年代的日本也不应该发展钢铁业、汽车和电子产业;1960年代的韩国也不应该发展汽车产业;高科技和农业也不会成为以色列的优势产业;浙江的义乌也不会成为世界小商品集散地。

     要素禀赋之所以不重要,是因为现实中的比较优势是动态的,是一个学习和实践的过程。这就像林毅夫和我今天被称为经济学家,并不是我们的先天禀赋决定的,而是我们自身学习的结果,至少对我是这样。动态比较优势主要是企业家创造的。或者说,企业家才是最重要、最稀缺的资源。但林毅夫完全忽略了企业家在决定比较优势上的重要性。让我举两个例子说明这一点。

     第一个例子是英国的棉纺织业。英国没有棉纺织业的资源禀赋,但棉纺织业成为英国工业革命的主导产业,这是英国企业家从无到有创造出来的,这些企业家包括发明飞梭的约翰·凯,发明纺纱机的约翰·怀亚特,发明多轴纺纱机的哈尔格里,发明走锭精纺机的塞缪尔·克朗普顿,发明机械纺纱机和现代工厂的理查德·阿克赖特,等等。当然,这里确实应该给英国政府记上一“功”。英国政府1700年颁布禁令,禁止从印度、中国和波斯进口棉织品;1719年又颁布禁令,进一步禁止一切住在英国的人买卖、穿戴或拥有棉织品,如有违犯,对私人科以5英镑罚款,对商人科以20英镑罚金。禁令的目的是保护毛纺织业,不是保护棉纺织业!但歪打正着,保护出一个强大的棉纺织业!

     第二个例子是美国和韩国的汽车业。汽车不是美国人发明的,在1920年之前,汽车市场的领头羊是德国和法国,但1933年全球汽车产量的73%来自美国,德国和法国分别仅占4%和8%。美国之所以能超越德国和法国,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亨利·福特发明的自动化生产流水线,与美国的要素禀赋没有关系。

     韩国汽车业的比较优势是现代汽车创始人郑周永这样的企业家创造的,郑周永原来是个汽车修路工。林毅夫认为,韩国发展汽车是违反了比较优势,因为韩国当时的要素禀赋结构不适合发展汽车产业。他的结论是韩国由此失败了。他的文章写于2001年,当时东亚金融危机后韩国的汽车业处于困难时期。但韩国现在是世界第四大汽车出口国,汽车出口占到总出口收入的8%,不知林毅夫现在又如何解释?他的基本论证方法是:如果成功了,就是因为利用了比较优势;如果失败了,就是因为违反了比较优势。但他没有预料到的是,那些在他写文章的时候看起来失败的例子后来又成功了。

     林毅夫认为,中国过去30年的经济成功是因为中国从赶超战略转变为“比较优势战略”的结果。这与事实不符。

     中国过去30年的发展确实与利用比较优势有关,但这是经济自由化、市场化、民营化和国际化的过程中,企业家自发行动的结果,与政府发展战略无关。但林毅夫似乎并不赞同自由化、市场化和私有化的。他最近发表文章说,“中国道路的成功秘诀,就在于打破新自由主义所谓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的神话。”

     就我所知,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制定了许多产业政策,但并没有制定过什么“比较优势战略”。乡镇企业是利用比较优势的典型例子。到90年代初,乡镇企业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就成为重要的出口产品。但至1992年前,中央政府部门一直在打压乡镇企业,因为乡镇企业“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国家计委曾明令禁止把重要生产资料卖给乡镇企业,禁止给乡镇企业发放贷款。1989年开始的经济调整,也把乡镇企业作为主要的整治对象。

     外资出口占到中国出口的一半。外资来中国就是利用比较优势,这只需要开放,不需要产业政策。

     以上这些以及许多许多例子都证明:比较优势是市场中的企业家创造的。天然的比较优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只有地理是不可改变的,其他都在随着发展变化。如果想利用比较优势,自由市场加企业家就足够了。利用比较优势不需要国家战略,除非每个人都是傻子。但如果每个人都是傻子,那制定战略的官员怎么会聪明呢?事实证明:凡是政府能看得清楚的,自由市场上的企业家早就看清了;凡是自由市场上企业家看不清楚的,政府更不可能看清。产业政策一是迷糊企业家的眼睛,二是勾引企业家寻租,弊大于利。

     如果想违反比较优势,那倒需要国家战略。看一下历史,政府制定的政策大部分都是违反比较优势的。日本的产业政策是备受推崇的,但日本政府是把具有较高收入弹性的产业作为目标,如机械、电子和汽车,而不是日本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如纺织业。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开始把高科技产业作为目标以保证日本在技术发展中处于前列,与日本的要素禀赋无关(迈克·波特等《日本还有竞争力吗?》第33页)。

     解决“比较优势战略理论”逻辑矛盾的唯一办法是,林毅夫讲的比较优势不是市场上表现出来的比较优势,而是按他自己判断的比较优势。他理论中的比较优势是由要素禀赋决定的。但他又说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是通过市场价格表现出来的。如果不是他自己判断的比较优势,而是市场上表现出来的比较优势,那他的战略就是跟随市场走。他既要政府引领市场,又要政府跟随市场。林毅夫原话是这样的:“要想使企业自发进入和选择符合要素禀赋结构的产业和技术,该经济的价格体系就必须反映要素的相对稀缺性,而只有竞争性市场才能做到这一点。”(《新结构经济学》P.23)除了政府有权力扭曲价格,还有谁有能力扭曲价格呢?既然竞争性市场决定的价格体系就能反映比较优势,为什么还要政府告诉企业家比较优势是什么?林毅夫是不是认为,在市场中的企业家读不懂市场价格信号,只有政府官员和专家能读懂价格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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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毅夫“增长甄别法”的谬误

     为了制定产业政策,林毅夫提出一个六步骤的“增长甄别法”。其中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应该确定一份贸易商品和服务的清单。这些商品和服务应满足如下条件:在具有与本国相似的要素禀赋结构,且人均收入高于本国约100%的高速增长国家中,这些商品和服务生产已超过20年。

     我按照林毅夫的标准找出了不同年份值得中国模仿的候选国家,让我们看看是怎样一个情况。

     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按照当年汇率计算比中国人均GDP高80%-120%的国家,1980年有:科摩罗(400.3美元),贝宁(378.0美元),尼日尔(420.7美元),塞拉利昂(356.6美元),中非共和国(350.5美元),苏丹(398.4美元),冈比亚(398.9美元),多哥(417.7美元),加纳(411.5美元)。1990年有印尼(630.7美元),亚美尼亚(636.7美元),阿尔巴尼亚(636.7美元),乌兹别克斯坦(651.4美元),科摩罗(602.3美元),吉尔吉斯(608.9美元)。2000年有汤加(1926.7美元),秘鲁(1967.2美元) ,赤道几内亚(1979.3美元),阿尔及利亚(1757.0美元),约旦(1774.1美元),苏里南(1855.8美元),马其顿(1875.1美元),泰国(2016.0美元),纳米比亚(2059.4美元)。2010年有哈萨克斯坦(9070.7美元),马来西亚(9069.0美元),苏里南(8430.9美元),帕劳(8979.0美元),墨西哥(8861.5美元),加蓬(9312.0美元),罗马尼亚(9069.0美元),黎巴嫩(8763.8美元)。

     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比中国人均GDP高80%-120%的国家,1990年有巴基斯坦(3057.0美元),尼加拉瓜(3019.9美元),喀麦隆(2768.3美元),洪都拉斯(3205.3美元),马其顿(2763.1美元),哥斯达黎加(3220.5美元),马绍尔群岛(3020.6美元),乌兹别克斯坦(3031.5美元),吉布提(3112.4美元),尼日利亚(3030.5美元),毛里塔尼亚(2815.7美元)。2000年有厄瓜多尔(7387.6美元),斯威士兰(6853.4美元),多米尼加(8048.6美元),约旦(7742.5美元),白俄罗斯(7299.6美元),埃及(7556.7美元),秘鲁(6506.6美元),斐济(7070.1美元),突尼斯(7727.9美元),伯利兹(6953.8美元),萨尔瓦多(6424.9美元)。2010年有智利(19357.5美元),安提瓜和巴布达(20567.4美元),乌拉圭(17082美元),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20478.7美元),拉脱维亚(17983.1美元),罗马尼亚(17354.8美元),伊朗(17354.8美元),克罗地亚(19988.8美元),塞舌尔(20365.1美元),古巴(18433.9美元)。

     设想我们分别在1980、1990、2000和2010年为中国制定产业政策,林毅夫能否告诉我们,这些候选名单中有哪些国家值得效仿?

     林毅夫可能会辩解说这些国家与中国的要素禀赋结构不同。按照要素禀赋结构的标准,中国的人口规模与印度最接近,但印度的人均GDP比中国还低,当然不值得学;中国的土地面积与美国、加拿大和俄罗斯最接近,但美国和加拿大的人均GDP比中国高得太多,没有办法学,而俄罗斯在林毅夫眼里已经是失败的典范;按照文化禀赋的相似性,中国应该向日本和韩国学,但这两个国家的人均GDP又比中国高太多了。

     林毅夫说中国经济应该“沿着新结构经济学所指出的路线增长。”我不知道新结构经济学给我们指出了什么路线!

     事实上,像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各地差别很大,谈某个地区的比较优势也许有意义,但谈整个国家的比较优势没有什么意义。中国各地之间的差异甚至远大于某些地区与外国的差异。即使一个省内,各地之间的差别也很大。如陕西省的陕南、关中和陕北就完全不同。中国土地稀缺?那你去西部看看,那里大片土地荒无人烟。中国劳动力过剩?人口最密集的东南沿海地区劳动力不足,需要从内地招募。这就显示了企业家的重要性。离开企业家谈比较优势,是没有意义的。

     林毅夫“六步骤增长甄别法”的错误在于,他把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变化看成是一个完全线性的演化,每个国家的发展都只能沿着同样的轨迹行进,不可能超越。就像一个人读完小学读初中,读完初中读高中,然后再上大学。基于这样的认识,林毅夫认为后发国家的政府有能制定产业政策也就不奇怪了!

     但全球化和技术进步决定了产业发展不是线性的,在任何时点上,一个国家究竟发展什么产业,取决于企业家的判断。甚至落后地区的一些产业也值得先进地区学。比如,当哥伦布发现美洲时,美洲大陆整体上比欧亚大陆要落后得多,但欧亚大陆还是从美洲大陆引进了玉米和土豆种植。

     幸运的是,企业家不会按照林毅夫提出的“增长甄别法”决定该做什么。当然,如果政府一定要用产业政策主导发展过程,林毅夫的六步骤甄别法也许是有用的指南,尽管其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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