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点 | 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情况回顾
2016/1/16 23:17:36 妇幼健康服务

    

     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化医改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20多个深化医改政策文件,顶层设计更加完善,实施路径更加清晰。省级层面,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4省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重要进展。年初确定的“两个全面推开,两个全面实施”,也就是在全国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试点城市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新一轮药品招标采购,这一重点目标顺利实现。

     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各地紧紧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这三个关键环节,落实政府责任,强化公益性,统筹推进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和上下贯通的运行新机制正在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100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幅明显回落,全国医药费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二是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覆盖城乡参保居民超过10亿人,报销比例不低于50%。疾病应急救助14万人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

     三是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迈出了新步伐。全面实施新一轮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保障紧缺、低价药品供应,加强儿童和老年用药保障,顺利完成首批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工作。

     四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试点推进分级诊疗。24个省份出台了分级诊疗文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全部启动分级诊疗工作,开展基层首诊责任制试点的县(市、区)超过50%。

     五是基层综合改革持续巩固深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遴选出首批1300所“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26个省份出台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覆盖17个省34个县,在完善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考核、服务模式转变等方面积累了经验。继续实施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

     六是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实施信息惠民行动计划,29个省份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试点。14个省126个地市建立了省级、地市级卫生信息平台,不同程度实现了区域内互联互通。

     七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得到加强。深化医教协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累计招收12万名,强化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多途径培养全科医生17.3万人,1000多名特岗试点全科医生全部到岗工作。恢复举办儿科专业,增加精神医学专业招生,采取激励措施,近3600人通过儿科医师资格考试。卫生科技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新药创制”和“传染病防治”两个重大专项取得一批新成果,并进入全国科技改革试点。

     八是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引导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民营医院占医院总数的比重超过51%,格局发生了变化。门诊量已占到全国门诊总量的22%,多元办医格局初步形成。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以多种形式满足群众健康养老需求。

     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全面二孩政策已经于2016年1月1日正式落地。

     一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以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为抓手,推行承诺制、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基本解决了“办证难”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更加规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全面推行,均等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深入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是妇幼健康工作成效明显。评选出100家国家级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完成7000多家爱婴医院复核。1100多万名计划怀孕夫妇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覆盖所有县(市、区)。

     三、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和卫生应急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重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国内防控和援非抗疫两条战线的任务,实现“零输入、零感染”。有序有效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东方之星”客轮翻沉、天津港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医学救援。

     二是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完善乙肝和脊灰免疫策略,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流行率降至0.32%,结核病发病率平稳下降,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实现传播控制。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资助社会组织750多个项目。艾滋病疫情总体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登革热、手足口病等社会关注的重点传染病疫情显著下降。完成第三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和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

     三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风险监测网络不断健全。全面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工作,审议61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

    

     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发布麻醉等6个专业质量控制指标,制定修订16个专业10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战略,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下降8个百分点。

     血站血液核酸检测实现全覆盖,有效防范了临床用血安全风险。

     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实行预约就诊,优化流程,改善环境,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着力缓解大医院“战时”状态。

     深入开展对口支援,促进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县医院年手术量比改革前增长35%,重症医学科设置增长38%,试点建设县域医学影像中心,1.3万余名三级医院医务人员派驻县医院工作,县域内就诊率进一步提高。

     制定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派出“国家医疗队”到14个省老少边穷地区巡回医疗,大型义诊活动周累计服务群众1200万人次。

     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组合拳”打出成效。全国人大正式将涉医犯罪纳入刑法管制范围。

     五、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

    

     深化中医药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数量均大幅提升。屠呦呦研究员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实现了中国籍科学家获得诺贝尔奖零的突破。

     六、规划引领、法治建设、投入保障和宣传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组织研究编制“十三五”重点规划和专项规划。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配合全国人大完成《基本医疗卫生法》年度调研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医药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开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以及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卫生计生事业投入力度继续加大。2015年安排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卫生计生资金2559亿元。安排中央投资228亿元支持3.5万个项目建设,加快改善卫生计生服务条件。

     四是做好宣传倡导。深入宣传解读改革发展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举办先进典型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实现全覆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80%县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

     七、中国卫生国际影响力凸显

    

     深度参与中美、中英、中俄、中法等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组织中美埃博拉论坛与全球卫生论坛、卫生政策对话、艾滋病防控等活动。在捷克、南非成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中非国家卫生合作会议,在我国成功举办人口与发展南南合作组织第26届执委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卫生合作论坛等国际会议,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在医改、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得到巩固深化。

     2016年卫生计生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

     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的参与,牵头制定健康中国建设2030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健康中国计划2030纲要是由国务院领导牵头,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参与,“十三五”的卫生健康规划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规划,这两个规划,“十三五”的与健康规划是我们正在牵头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是由国务院医改办牵头,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参与。

     (二)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巩固扩大完善三级试点,着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和示范引领。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到200个。同时扩大医改综合改革省级试点,现在是四个省级的综合试点,今年要扩大省级的综合试点,加强省级综合试点的工作。

     二是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在“保重点、抓整合,促改革”方面精准发力。重点保大病保险,切实减轻群众大病负担。要稳定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门诊费用、慢性病和特殊病种报销水平。加强与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无缝衔接,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与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实现“六统一”。国务院文件已经正式发布,我们正在做进一步的解读。要加快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规范医疗行为,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认真落实国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综合施策,调动城市大医院实施分级诊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组建医联体等形式,贯通上下联动。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切入点,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落实急慢分治。

     四是不断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研究制订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进基本药物及时配送和配备使用等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精心组织集中采购工作。

     五是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行业管理监督,促进社会办医提升水平、健康发展。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启动医养结合项目试点,大力发展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发展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延伸性服务。

     六是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信息系统。积极发展远程医疗、疾病管理等网络业务应用,整合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

     (三)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我们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要求,要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及时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规,完善配套衔接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两孩生育不再审批。开展全国出生人口监测,完善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是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儿童医院(专科)建设,扩大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加强爱婴医院监管。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面,实施孕产期全程服务。

     四是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服务。

     (四)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完善“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机制,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

     (五)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提高精准化扶贫水平。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开展签约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政策。落实对口帮扶机制,实施全国三级医院对贫困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组团式帮扶。统筹实施扶贫政策措施,加大重点地区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力度。

     (六)提升公共卫生、食品安全和卫生应急工作水平。

     一是以重大疾病为重点开展防控工作。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结核病综合防治、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增加艾滋病、结核病、重症精神病治疗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建设。注重城乡居民饮用水、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和病媒生物监测。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和风险监测。贯彻《食品安全法》,修改完善实施条例及配套文件,加快推进重点领域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

     三是全面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风险评估机制和及时预警,启动陆海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

     (七)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制订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5—2030年)》,推进中医院改革。促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升级。

     (八)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着力构建人口健康科技创新体系。继续实施两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启动实施精准医学、出生缺陷干预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建立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医学人才培养与卫生计生行业人才需求衔接机制。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九)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综合监督、宣传引导和健康促进等重点工作。

     筹办好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积极参与全球卫生和人口领域合作。不断提升我对外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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