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到底犯了哪些法,医生你知道吗?
2014/2/27 23:02:05 诸任之谈医学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本)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037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http://www.mps.gov.cn/n16/n1282/n3493/n3763/n493954/494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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