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松绑成果转化 科研人员拿奖“阳光化”
2016/2/19 中科院之声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如何让国家投入的上万亿创新资金真正发挥作用,如何唤醒沉睡的科技成果,已经摆上了国家的议事日程。

     来自新华社的消息称,2月17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会议确定鼓励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并享受以下政策,以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

     其中,一是自主决定转移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原则上不需审批或备案。二是成果转移收入全部留归单位,主要用于奖励科技人员和开展科研、成果转化等工作。三是通过转让或许可取得的净收入及作价投资获得的股份或出资比例,应提取不低于50%用于奖励,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四是科技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开展成果转化。

     “对于克强总理对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表态,我们听了很振奋!”2月18日,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产业发展与资源处处长毕亚雷对记者说。

     毕亚雷说,以前在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下,科技成果转化都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和审核,上级主管单位以审慎为主,一些领导也希望免责,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是一种约束,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也有很大时效性。现在上级主管部门松绑了,只需要报备,提高了转化的效率,也符合现实情况,因为只有科研单位法人对科技成果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

     记者注意到,本次政策特别解决了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的科研人员的奖励问题。博士毕业的王磊(化名)在东北某国企科研部门,对于体制僵化难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深有感触。王磊对记者说,他搞一项技术3年了,基本成熟了,现在正进行可靠性测试和成品测试。由于担心科研成果未来被纳入属于职务成果,归单位所有后个人难以享受科研开发应有回报,目前一直都是偷偷在搞的,害怕单位知情。

     王磊的打算是今年年底去高校,然后自己成立公司,把成果转化开拓市场。相比东北的国有企业,他所瞩目的上海交通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都有相应的促进教师科研成果转化的机制。

     作为科研人员,王磊的收入构成是固定工资加奖金,与科研基本不挂钩。王磊对记者透露,奖金还是因为和领导“关系好”争取来的,而不是跟业绩挂钩。在这种激励机制下,一大批优秀人才的积极性都被压制了。“有的人利用实验室平台干自己的事,成熟了赶紧走人;还有一些基层科研人员,就拿个基本工资混日子了”,王磊说。

     在国务院确定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出台后,王磊说,朋友圈里很多老师、知识产权律师等都在第一时间转发了这一消息,但现在大家考虑的最大的问题是政策什么时候能落到地上来。

     对于政策落地问题,毕亚雷认为还有一段路要走。

     毕亚雷表示,当前体制在科研人员的奖励目前存在的问题,不是奖励比例多少的问题,而是要把奖励本身的法律通道打通,让科研人员能够“阳光地”去拿这些奖励。

     毕亚雷进一步解释说,科技成果入股在落实中还存在法律障碍,比如,现行的商事登记制度对奖励股份的登记是不接受的,很多地方工商局不认可非现金注册,无形资产入股也涉及到税收问题,若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则可能关系到资产流失问题,这些都需要修改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来落实,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中科院深圳先进研究院一直致力于体制创新,国务院关于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调研就在该院进行。目前,深圳先进院已经在工业合作中采取“企业特派员”机制,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向地方企业派出科技特派员120名。去年,先进院与企业合作金额就达1亿元。而深圳先进院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占股企业有近百家。

     毕亚雷介绍,中科院深圳先进研究院在五年前就曾和深圳市政府一起尝试借助特区立法权,对知识产权运用管理进行地方配套立法,只是到目前为止只是立项还未进入立法程序,可见需要的时间之长。

     毕亚雷说,希望此次克强总理的表态能够加快相关配套法律的修改和政策的落地。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也表示,这些政策的可行性都是比较高的,如果能落实到位,它们将对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特别是科技成果和经济的直接融合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特别重要的是,在科技成果和经济结合的过程中,相关机构(例如科研机构、高校等科技人员比较集中的机构)需要认真落实并细化、量化、具体化。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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