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大军:习近平谈“群众伤情处,是我动情时”
2014/10/11 党建网微平台

    

     对于一些县、乡的贫困,在当前地方财政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我们的一些同志不能老是“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而是要积极想方设法,根据群众的反映和要求,努力为他们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

     ——摘自习近平《摆脱贫困》一书之《把心贴近人民》篇

     古训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敢于担当,让群众满意,首先就是要干好自己的分内之事。这里说的分内事,不是别人的强制要求,而是工作需要的自觉承担。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习近平主政福建宁德。他时刻想着人民群众、爱护人民群众、关心人民群众,热情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由于各种原因,当时一些山区县、乡农民生活离“富裕幸福”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激情有所消退。针对这一情况,习近平着力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闽东发展现状,不能老是“长大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而是要积极想方设法,根据群众的反映和需求,为他们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

     历史是一面镜子,人民是历史的终极法官。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讲,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在群众的心上就会留下多少印迹,群众就会为你送来多少芬芳。习近平深深懂得其中的道理。他不仅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多为民解难帮困,同时身体力行投身为民实践,解民心、帮民困。1989年7月,习近平冒着酷暑,披荆斩棘来回步行六个多小时,深入寿宁县最边远的下党乡,召开现场办公会,当场拍板决定支持建设资金72万元,其中40多万元用于建设水电站,有效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问题。

     七年后,1996年8月7日,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再次带领交通、财政、扶贫等部门负责人来到下党乡,协调有关部门调拨100余万元,帮助当地修建公路和发展生产。在他的协调下,下党乡与浙江省庆元县的对接公路建成通车。这些有力举措为下党群众脱贫致富注入了源源动力。

     群众利益无小事。习近平曾要求党员干部“根据群众的反映和需求,努力为他们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2013年5月,他在天津考察时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习近平的“群众伤情处,是我动情时”、“群众所盼,就是我所办”为民务实情怀,着实为各级领导干部树起了一面明镜。

     (来源: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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