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大还是法大”是伪命题
2014/12/6 党建网微平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布好局,破好题,全面展开,取得决胜,必须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论法治。必须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依法治国的大气量,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这个“百川”,从时间的跨度看,包括善于吸纳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切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法治,说到底,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如果说诸多科学的发明使人类学会驾驭自然,法律的发明则使人类学会驾驭自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有了法治,人类就能驾驭自己,世代繁衍,生生不息,不断进步,向着光明前进。毕竟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流,法治与秩序是人类的遵循。
这个“百川”,从空间的跨度看,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面对和解决的法治问题的总和。凡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解决好了法治和人治关系的。而一些国家虽经百般努力总是不能迈进现代化的门槛,无不与法治不彰有关。所以,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当然要特别善于学习,善于借鉴各国法治的有益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提法本身就显示着面向世界、善于借鉴的气量和气魄。
依法治国的大定力,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在依法治国中,我们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不行,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也不行。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在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时也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学习借鉴不等于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绝不搞“全盘西化”、“全面移植”、照搬照抄。有人总想用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来套我们,不搞他们那一套就要被打入“异类”。“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凭什么中国的脚穿什么鞋只能到西方去定制?有谁能强迫已经站立起来、已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民族去穿别人的“小脚鞋”?
这个大定力,还来自中华文明的大气场。中华文明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例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明的基因,德治礼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我们可以汲取礼法相依、崇德重礼、正心修身的历史智慧,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不断增添我们的定力。
在依法治国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厉行从严治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前进方向要坚定正确,政治保障要坚强有力,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这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
世界上哪个国家是在群龙无首、四分五裂中实现法治、实现现代化的?何况中国的依法治国,要“治”的“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是已经创造了连续36年快速发展奇迹的大国;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目标的大国。但正因为目标越来越近,往前走的每一步都是惊险的一跳,都充满了机遇、希望、挑战和变数,都需要自上而下坚强统一领导,统一意志,坚决果断,众志成城。中国为什么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国内外不少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国外有人说,这些年的“中国奇迹”、“中国故事”,盖源自中国特有的“四个有”——有力政党,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益文化。我们自己也说,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要唱好“定军山”,力争一举成功,最好少唱“斩马谡”。虽然当斩也必须斩,但前有“失”(失街亭),后有“空”(空城计),才不得不“斩”。要不“失”不“空”,党的领导就是“定军山”,必须坚定不移,稳如泰山。
有人故意把党和法对立起来,宣扬“党、法不能两立”,诘问“党大还是法大”?这是别有用心者的迷魂枪、伪命题,其目的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蛊惑群众、搞乱人心,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把中国引向邪路。值得警惕的是,在西方和国内一些人鼓噪下,我们也有人在随着魔笛起舞。为此,必须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讲坚持党的领导。理直气壮,是因为讲的就是真理,不要让那些试图模糊甚至否定这一真理的人浑水摸鱼、扰乱视听。大张旗鼓,就是要不断、清晰地发出“中国要搞的法治是什么样的法治”的强烈信号。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个木鱼就是要天天敲。宪法确立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在依法治国中坚持党的领导,就更要厉行从严治党。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必须居安思危,精神上要“补钙”,不断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强化党的宗旨意识;能力上要提高,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叶小文 来源:《北京日报》)
关注公众号:党建网微平台
微信号:zxbdjw
党建网微平台——传播全国宣传思想文化相关信息 传播全国各地党的建设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获得更多分享方法:
1、点击屏幕右上角按钮,【查看公众账号】可关注我们
2、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微信公众账号】中查找:zxbdjw
3、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添加: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党建网微平台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