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福利”不能有!
2016/4/2 党建网微平台

    

     作者:林凤都 叶水江

    

     正常福利不可无,违规“腐利”不能有。目前,用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主要有以下类型:以各种名义向干部职工发放各类奖金;超标准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等;以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过节福利。有一些地方还将所谓的福利、津补贴发到本单位上级部门的领导干部手中,借“圈子共享”中饱私囊或实现利益输送。

     补贴发放必须合规合纪,不得突破国家有关补助的规定。从各地通报的情况看,为规避监督,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往往利用政策规定打擦边球,或借工会、党建等活动之名,以购买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名义搞变通,或打着“集体研究”、绩效考核的幌子行违纪之事。

     泉州市洛江区外贸公司原经理林凯峰2013年至2014年间,在单位干部职工按照规定领取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正常福利之后,以“过节费、通讯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福利共计3.72万元,其个人重复领取2.75万元。据林凯峰交代,在已领取相关正常福利后,他“如法炮制”上级部门有关奖励事项,重复报支通讯费,领取双份津补贴。与林凯峰想法“不谋而合”者不在少数,这不仅暴露出违纪者存在侥幸心理的共性因素,也反映出一些国企“两个责任”缺失和领导干部对纪律的轻视。

     乐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阮仁金通过捏造自己到泰宁、建宁等地出差的事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后自己签批入账报销,骗取出差补贴、交通费,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平日报销、审批都是自己‘一支笔’说了算,发现这么容易就可以领取补贴,就产生了贪小便宜的心理……”从各地纪委查处的问题来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这一违纪问题的责任人主要集中在单位一把手或者部门负责人,由此可以窥见这一问题背后的权力黑手。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2016年3月29日,本文有删节)

     总监制/徐遥 责编/刘文韬 编辑/王碧薇 制作/王高林

    

     觉得不错,请点赞↓↓↓

    源网页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党建网微平台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