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拜莫忘遵守党纪
2016/4/3 党建网微平台

    

    

     清明节作为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传统节日,往常祭拜中的一些“习惯做法”会不会违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而受到处分呢?以下几点需要党员干部注意。

     勿使用公车祭祖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指出,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

     显然,清明节使用公车祭拜自己逝去的亲人,属于“公车私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或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勿做道场吹打念经

     一些党员干部在清明节祭祖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做道场吹打念经,请风水先生、巫婆等装神弄鬼,与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严重背离,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五十八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组织迷信活动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对参加迷信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从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其何种处分,要根据党员干部是否有阻拦劝说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综合考虑。

     勿在坟头秀排场

     祭拜时的一些陈规陋习,比如不惜斥巨资雇请吹鼓手、乐队、戏班,在坟头吹拉弹唱,秀排场、比奢华;有的甚至烧纸“美女”等。一些党员不但不加以抵制,反而以风俗为借口随波逐流,有的甚至借此显阔气耍威风。对这些行为,如果说以前只是批评教育的话,今后将面临严肃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明确,对追求低级趣味、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因此,面对清明祭拜中的各种不良风气,党员干部不但不应盲从,还要主动承担起引领新风尚的责任。

     (据共产党员网)

     总监制/徐遥 责编/刘文韬 编辑/贺绿原 制作/温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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