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必须牢记的“负面清单”
2017/2/8 党建网微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

     只有政治上清醒,才能有行动上的自觉;只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住各种考验。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都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提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必须严格落实“十二个不准”,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列出了负面清单,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

     严格落实这“六个不准”,要求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且最终落脚在看齐上,自觉经常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只有在思想和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不断从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上找到差距,才能真正做到向核心看齐。增强“四个意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严禁公开同党唱反调。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一旦被确立为党的共同意志,所有党员对外就必须用一个声音来说话,而决不允许发出各种杂音、噪音,更不允许专门挑党已有明确规定的主张来说三道四。

     “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严格落实这“四个不准”,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这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和社会理想等方面都与信教群众有着根本区别。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奋斗,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而不能到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更不能步入歧途,堕入邪教、纵容和支持非法犯罪活动,走上不归路。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严格落实这“两个不准”,就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党内倡导清清爽爽的、真诚纯粹的同志关系。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党员、干部中特别是高级干部中,一旦形成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不说真话的氛围,就会极大破坏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因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一定要同大兴“三严三实”之风紧密结合起来,同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紧密结合起来。党的各级干部都要自觉而坚定地用“严”和“实”来规范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

     (据《求是》2017年第3期,原标题《严格落实“十二个不准”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全文有删节。)

     总监制/徐遥 责编/刘文韬 编辑/贺绿原 制作/唐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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