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定了,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到底交不交钱!财政部发文!
2019/9/9 21:08:30 领导参考

    

    


     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上面的蓝色字体“领导参考”,再点击“关注”,这样您就可以继续免费收到文章了。每天都有分享。完全是免费订阅!

     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美好,早上好!如果说老三届经历了红卫兵的狂热,到遥远的边疆去,到农村去的激情。那么退休加减乘除,后面的小九届经历更多的则是学校停课,疏散下放,上山下乡,集体所有制,下岗,经商,拿鱼练摊。所以我们知青的遇见不仅是在路上而是在心里,更在灵魂里。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最珍贵的东西,人的每个年龄段也有每个年龄段最珍贵的东西。对我们这些与共和国灾难同龄的人而言,聚会也就成了晚年生活中最珍贵的休闲娱乐之一。

     想想当年,朝披寒露晚凝霜,田里稻花冉冉香。历尽秋冬芳华付,油菜黄花向夕阳的日子,加年少不经事时结下的纯真友谊退休加减乘除,又叫人怎么不回忆呢。

     岁月沧桑芳华去,往事依稀又复年。尽管我们早已褪去当年“知青”的色彩,但我们相同的经历,共同的回忆;那年,那月,那日,都是那么的镂骨铭心。

     其实喜欢聚会的人需要的是一份欢乐,在意一份曾经。至少我们的聚会是这样,聚会跟谁成功谁平庸无关,但它需要一点钱的味道;用于集资享乐。

     ▍内容来源:沈阳网综合财政部官网、每日经济新闻(nbdnews)

     最近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

     一时间大家都在热传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99%的人都不知道》

     ▼

    

    

     问题来了!

     独生子女真的无法100%继承

     已经故去父母的房子吗?

     继承父母的房子

     需要交多少钱?

     父母赠与、直接继承、

     把房子卖了变现

     哪个方式更合适?

     就在昨天

     这些问题

     国家都给出了答案

    

    

    


     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继承、赠与、买卖父母房产,哪种手续最省钱?//

     三句话解释

     1、依法继承最省钱!

     2、但如果父母健在,房子不考虑再次销售的,赠与比交易划算!

     3、父母健在,房子考虑再次销售的,交易比赠与划算!

     解读:依法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按照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政策文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这份公告将一部分原来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其中,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公告》指出: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为“偶然所得”,缴纳20%税率。

     以一套面积100平米,价值200万的房屋为例,无偿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哪种缴纳的税费更少?

     如果是买卖,购买方主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缴纳比例为1.5%);印花税(购房支出费用的0.05%)。这两个主要税种,买方需缴纳31000元;

     如果是赠与,受赠方要缴纳4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有以下情形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

     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也就是说,依法继承房产,或者父母将房产送给子女,子女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获赠与房屋一旦销售,需要缴纳20%个税

     如果父母还在生,需要处理房产,赠与比交易更划算么?

     赠与要比继承贵。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需要交纳3%多一点的税费,看起来也不算太高。200万的房屋,3%的税费,也就6万多元。

     但有个遗留下来的问题,父母的房子交到你手上,你是打算一直住下去还是有一天会卖出去呢?假如你要卖房,还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巨大的卖出成本。

     比如说,赠予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都需要缴纳房款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如果200万的房子原价卖出,光是个人所得税就要缴纳40万元。

     若父母健在,将来还要销售房屋

     买卖反而最划算

     所以,赠与节省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小钱,将来变现时的个人所得税才是大头。如果父母还在,想把房子给子女,考虑将来的变现成本,其实,通过买卖才是最最划算的。

     如果采取交易,也就是爸妈把房子卖给你的方式,税费相对复杂一点。像上文提到的,如果是买卖,200万的房屋买方需缴纳31000元税费。当然,每个地方的税费政策不一样,但可以次为参考。

     但是如果是获赠的,将来销售单个税一项就已经40万元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至于,

     网上传播的

     独生子女无法100%继承

     已经故去父母的房子

     特殊案例≠新政策

     并不属实

    

     若没有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总体来说

     这是个好消息

     税越来越少了呀!

     赶紧转发

     让更多人知道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

     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四、个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下列文件或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5〕64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1995〕351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第二条;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三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27号);

     (六)《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二条;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

     (八)《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三条;

     (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1项、第2项;

     (十)《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第一条第(二)项第3点第二段;

     (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1号)第二条。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6月13日

     【推荐阅读】

     书记批评公安厅长:你就是在官场上走得太顺了。。。

     在单位,晋升的诀窍是……

     一双鞋竟装上28片“刀锋”弹簧?!穿上暴走跳跃,感觉能起飞了

     利用饭局来办成自己事的操作指南,单位人必掌握。

     人人都能掌握的万能写作法,教你提笔就能写出走心文字!他靠这门课17岁月入十万,24岁身价千万,写作是这个时代最硬核的能力!

     能烧水的保温杯,5mins速热!终于摆脱酒店的脏水壶了!

     你的私生活,正被1000万人直播围观!一分钟教你防偷拍

     为什么领导不愿推荐提拔你?老领导这次把话说透了,年轻人再忙都要精读此文

     他就是李达康的“原型”,县长秘书出身,却成为全国最牛的官员......

     无论您有多忙,请花1秒钟的时间把它放到你的圈子里!可能您的朋友就需要!谢谢!接力下去,拒绝冷漠!

     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领导参考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