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疫苗要与“经营”二字说再见啦!
2016/7/25 健康全椒healthyquanjiao

     明年1月1日起,“经营”二类疫苗将成为历史啦!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食药监局日前通知正在经营疫苗的企业,凡是今年4月25日前购进的二类疫苗,必须于年底前售完。明年元旦后,一律不得开展疫苗销售活动,并要向食药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核减疫苗经营范围,此后疫苗将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更加权威安全。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包括口服轮状病毒疫苗、甲肝疫苗、HIB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等。

     根据已通过的《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将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比照国家免疫规划用的第一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

     为减少疫苗经营企业可能带来的损失,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食药监局专门就管理条例设置了“缓冲期”,即4月25日前已购进的第二类疫苗,企业必须于今年12月31日前销售完毕。同时,通知本省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本行政区域防病需要,确定急需疫苗品种,可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或原疫苗经营企业订购2016年4月25日前采购的疫苗。

    

     今年以来引起社会恐慌的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据专家介绍,其疫苗都是正规生产企业销售的,产品本身真假没有问题,只是在运输或配送过程中冷链系统不完整,这样的疫苗接种后有可能不起作用,但也不会产生副作用。

     目前,我省第二类疫苗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家长没有必要过度担心,耽误了宝宝接种疫苗的时机。相关部门也会定期对疫苗抽样检验并公开信息。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健康全椒healthyquanjiao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