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2018/11/20 14:25:30 首都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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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在学术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经研究,我局将对“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主要形式
“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验收采取建设单位自查、专家组验收打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优秀等次评议核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定等形式开展。
二、验收工作主要程序
(一)学科建设单位自查
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所在单位按照学科建设规划书和验收指标体系的要求,对本单位“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进行自查,填写自查报告书、梳理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将纸质版一式五份,同电子版一并于11月18日前报送。
(二)专家组检查验收
北京市“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验收采取召开集中汇报会的方式进行。
1.验收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5日(周三)下午(见附件3)
(2)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逸夫博物馆二层圆桌会议室
2.验收形式
(1)学科建设单位进行PPT汇报(15分钟);
(2)学科建设单位接受专家组质询并作答(10分钟);
(3)专家组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指标体系》,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打分;
(4)专家组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验收综合意见表》;
(5)专家组集中向学科建设单位反馈验收意见。
3.验收结果评定
验收结果按照专家组打分情况划分等次。
得分≥90分且带“☆”、“★”的核心指标均为“A”级的学科验收等次为优秀(优秀学科推荐数量不超过本省学科总数的30%);
得分≥70分、<90分,验收等次为合格;
得分<70分验收等次为不合格。
验收等次为不合格的学科点,取消其重点学科资格。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专家委员会评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将按照临床类、基础类、中药类三个类别,对北京市上报的优秀等次重点学科相关材料进行评议,提出优秀等次重点学科评议意见,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定。
三、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一)验收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抽查重点学科建设点验收检查工作。
(二)验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期间不安排超标准接待,不赠送礼金、礼品,不组织公款支付的游览、娱乐等活动。
联系人:刘楠
联系电话:83970053
传真:83970030
邮箱:liunan1616@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楼B座607室科教处
邮编:100053
附件:
1.北京市国家 “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验收名单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8〕196号)及相关附件
3. 北京市国家 “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验收时间安排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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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俊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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