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了一张纸,竟被罚5万!原因是……
2018/10/18 北京新闻

    

     为了毁灭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一位被告

     竟然在开庭过程中

     做出了这样的事......

    

     近日,在大兴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开庭过程中,原告当庭出示的证据原件“不翼而飞”,经调查发现,该证据竟被被告当庭“吃掉”了!!!

     啥?

     这是电视剧看多了吗???

    

     戳视频看全过程↓

     先来看看,这是怎样一起案件↓

     案情提要

    

     这是一起遗嘱继承纠纷,原、被告为芦姓兄弟姐妹四人。芦母于2001年过世,芦母过世后,芦父购买房屋一套。后芦父于2016年去世,芦父生前立有遗嘱一份,载明芦父去世后,该房屋由芦甲继承。

    

     因为对遗嘱有异议,芦甲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芦父名下的房屋,被告芦乙、芦丙、芦丁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案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9时在大兴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证据原件“不翼而飞”

     在庭审举证质证环节,原告芦甲的委托代理人当庭提交遗嘱原件及两份生效法律文书作为证据材料。被告芦乙将上述证据材料传递给被告芦丙的过程中,置于材料最上层的遗嘱原件不慎掉落。

    

     此时芦丙并未将遗嘱拾起置于桌面,而是不动声色地一手佯装拿眼镜盒,并从桌面上取出一份遗嘱复印件置于另两页证据材料上面,另一手则趁机将遗嘱捏成团塞入口中,捂嘴咀嚼、吞咽。

    

     随后,法官责令芦丙将遗嘱原件交回,并释明芦丙,若不交回原件,将认定其故意毁灭证据,但芦丙拒不悔过。后经查实,遗嘱原件确已被芦丙塞入口中并下咽。庭审被迫中止。

    

     然而,事实证明,这位被告还是想的太美了。

     “他以为吃了这份原件证据,这份证据就真没有了,想得太简单了。”法官告诉记者,在此前的另一起案件生效判决中,这份遗嘱原件已经得到法院认定。“吃证据,根本不影响这起案件的继续审理。”

     这一口可算是白吞了!

     对此,

     网友们调侃,

     “这也太傻了吧”

     “‘聪明’反被‘聪明’误”!

    

     事件处置

     随后,开发区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芦丙当庭“吞咽”证据的行为进行合议。合议庭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芦丙的行为已经构成毁灭书证,并对芦丙做出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10月17日下午,大兴法院依法向被告芦丙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并再次对其作出口头训诫。

    

     这张“纸”,可真贵!↑

     对此,法官提醒广大公众:法院案件审理具有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庭纪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否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来源:综合BTV新闻、北京晚报、京法网事

     编辑:霍天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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