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布《专利法》等系列法律修订案
2018/3/28 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2018年2月27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了《专利法》、《专利代理人法》、《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工业标准化法》等系列法律的修订案。

     1. 修订目的

     在第四次产业革命中,物联网(IoT)和人工智能(AI)等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逐渐向数据及其分析方法,以及利用它们的产品和商业模式转变。因此除了改善促进数据利用的环境之外,在知识产权和标准领域还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具新附加价值的创造相联系。

     2. 主要修订内容

     (1)《专利法》的部分修订

     ①目前专利费减免措施只针对部分中小企业,法案修订后将扩充至全部中小企业。

     ②法院在提出文书提交命令时,设立非公开审理程序,用于判断文书有无提交的必要性。与此同时,让技术专家参与到非公开审理程序中。

     ③在判决涉及的相关文书中,如果记录有商业机密,应限制该文书的阅览。

     ④专利申请中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由6个月延长至1年。

     ⑤可使用信用卡缴纳专利费用。

     ⑥对首次在某国提出外观设计申请的申请日期,在其他国家也可以作为申请日期。对于这一制度,之后将允许必要文件的在线交换。

     (2)《专利代理人法》的部分修订

     专利代理人在其名称和职责之下,还可以开展与数据利用和标准方案制定相关的咨询业务。

    

     (3)《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部分修订

     ①将竞争对手不正当获取、使用或披露作为业务提供的数据(仅限于通过ID/密码等电子方式来管理的数据)等行为,视作不正当竞争,并设立禁止请求权等民事措施。

     ②不论是提供妨碍密码保护效果的设备,还是提供妨碍密码保护效果的服务,均被视为不正当竞争。

     ③在判断文书提交命令中文件的必要性时,引入非公开审理程序,并让专家顾问参与到非公开审理程序中。

    

     (4)《工业标准化法》的部分修订

     ①将数据和服务新增为标准化的对象,并将“日本工业规格(JIS)”改为“日本产业规格(JIS)”,法律名称改为“产业标准化法”。

     ②对具备标准化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民间团体进行认证,该团体提出的申请无需提交至审议会(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并为主管大臣制定产业标准计划。

     ③针对未经认证而使用JIS标志的法人,罚款上限提高到1亿日元(目前上限为100万日元,与自然人相同)。

    

     3. 施行日期

     除部分规定外,从公布之日算起,将在1年6个月内颁布政令。

     黄 未 编译

     来源:http://www.meti.go.jp/press/2017/02/20180227001/20180227001.html

     原文标题:「不正競争防止法等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案」が閣議決定されました

     检索日期: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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