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大展征稿活动接近尾声
2015/10/16 中国基金报

     活动启动至今收到大量作品,征稿活动将于2015年10月31日结束,有意参赛的证券界、金融界广大摄影爱好者请尽快将作品发至大赛邮箱3204169144@qq.com,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单位名称”。

    

     主办单位

     证券时报社

     中国证券期货行业摄影协会

     中国上市公司发展联盟

     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

     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中国财经图库

     深圳市新视野影像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

     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新华网摄影频道

     央广网

     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主题不限

     特别欢迎反映中国证券业飞速发展,及其他反映中华大地绚丽的自然风光、多彩的民俗风情和火热的社会生活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5年8月—10月31日

     (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要求

     1、作者要求:证券界相关人士(含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中介机构、上市银行、期货公司人员、证券媒体等)。

     2、作品要求:不限拍摄时间、地点(但须指明具体地点)、色彩(彩色、黑白)均可投稿。但是:拒绝组照及历届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大展的入展作品。

     3、其它(详见征稿细则)。

     评选方式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以上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

     *获铜质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证券时报社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我要参赛专区“第五届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

     2.邮箱投稿:

     作品请发至邮箱3204169144@qq.com,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单位名称”。

     联系人:彭小姐

     电话:0755-83556906

     赛事背景

     凝聚改革共识,激发创新活力。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国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键之年,改革创新将是我国资本市场大发展的主线。证券法修改、注册制推进、深港通启动、互联网+金融、权益保护就像跳动的音符,谱写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华彩乐章。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潮流里,我国证券市场迎来了大扩容、大发展的繁荣阶段,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群众生活的各个角落都涌现出很多值得记录、值得珍藏的点滴和瞬间。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证券业以其敏锐的市场触觉站在了经济大潮的前沿,更以先进的文化理念,孕育了许许多多的艺术人才,他们用手中的照相机记录着证券业的飞速发展,描绘着中华大地绚丽的自然风光、表现着多彩的民俗风情和火热的社会生活。2006年、2009年、2011年、2013年分别举办的第一、二、三、四届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大展,涌现出很多优秀作品,为证券业平添了浓烈的文化氛围。

     征稿细则

     1.仅限全国证券界相关人士(含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中介机构、上市银行、期货公司人员、证券媒体等)投稿。

     2.作品创作地点不限(但须指明具体地点),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及历届中国证券界优秀摄影作品大展的入展作品。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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