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师必看!新财富发布六大评选“新规”
2017/3/13 中国基金报

    

     伴随金融市场行情的躁动,新一轮的分析师研值比拼已经展开。于此之际,新财富于3月13日发布《第十五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规则(修订)》,为今年的评选提供依凭。据介绍,今年新财富早于往年发布部分最佳分析师评选规则,旨在便于各机构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作为中国本土第一份市场化的分析师排名,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一直注重及时征询评选各方意见,顺应资本市场与证券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对评选规则进行调整。本次发布的《第十五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规则(修订)》,亦是在上届评选规则的基础上,针对参评各方集中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前期意见征集之后综合各方观点形成。其出发点仍在于推动中国证券研究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伴随评选的推进,今年评选规则的其他方面修订还将在征询各方意见之后陆续发布。

     归纳起来,本次发布的评选规则修订稿进一步加强了对参评者合规性的事前审核,对违规证券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和相关机构加大了参评限制并执行追溯原则,对有不恰当拉票、投票行为者实行评选禁入,并以自然会计年度来划分转会分析师参评时的机构归属。具体来看,有六大要点值得关注。

     一、参评者须签署并严格遵守最新发布的《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公约》。本次公布的规则修订稿进一步加强了对参评者合规性的事前审核,并明确要求,所有参与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的证券研究所/分析师、机构销售部/销售服务经理、投票机构,在评选前都必须签署最新发布的《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公约》,并承诺严格遵守。

     二、本届候选人须在2017年之前获得证券执业资格。本次修订的规则对参评者执业年限的认定比往届更为严格。以往分析师只要在评选启动时拿到证券执业资格即可参评,而新修订的规则明确,2017年度参评候选人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及此前就要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同时,参评分析师须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分析师);参评销售服务经理须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分析师),或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投资顾问),或一般证券业务执业资格。

     三、违规的证券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可能最高3年不能参评。为助推证券研究行业规范成长,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历来不接受因违规行为而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处罚的分析师或销售服务经理报名参评。今年新修订的评选规则,在此方面增加了更为严格的细则,按照监管机构处罚类型的不同,违规者可能最高3年不能参加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具体来看,证券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在2017年1-11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将取消其2017、2018和2019年度参评资格;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的,将取消其2017和2018年度参评资格;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将取消其2017年度参评资格;2017年12月若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将根据追溯原则,取消其2017年度成绩及取消2018年度或2018、2019年度参评资格。

     同时,根据追溯原则,新财富将对2016年度违规人员作出取消成绩、不得参加今年或今明两年评选等相应处理,并通报其所在机构。

     四、机构违规将取消团队奖项参评资格,并有责任推荐合规参评人。除了违规者本人参评受限,规则还进一步明确了券商研究所及机构销售部出现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机构在2017年1-11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将取消其2017、2018和2019年度团队奖项参评资格;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的,将取消其2017和2018年度团队奖项参评资格;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将取消其2017年度团队奖项参评资格;2017年12月若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将根据追溯原则,取消2017年度团队奖项成绩及取消2018年度或2018、2019年度团队奖项参评资格。同时,机构负有证明所推荐的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符合参评条件的责任。如机构推荐的参评人出现违规行为,机构有责任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新财富取消相关候选人参评资格或评选成绩;若逾期,将取消该机构2017年度团队奖项参评资格或团队奖项评选成绩。

     五、2017年度发生同业流动的分析师仅可代表原任职机构参评。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新财富对2017年发生同业流动的分析师参评时的机构归属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不再以评选年度的3月1日作为界限,而是以自然会计年度来划分。具体到今年的第十五届评选来看,参评分析师于2017年1月1日及此后发生同业流动,2017年度仅可代表原任职机构报名参加评选。

     六、严禁不恰当拉票、投票行为,一经证实永久不得参评或投票。根据最佳分析师评选规则,参评各方不得进行与证券研究工作无关的拜票、催票等行为;秉持严谨专业的态度,采用恰当方式展示自己的研究和服务成果。投票方依据一个完整评选年度内参评方提供研究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综合客观评价,不得要求并自觉抵制各种不恰当拉票行为。

     新财富自2011年起就建立了针对不恰当拉票和投票行为的举报机制,2017年在此基础之上,新财富进一步明确了举报细则,包括举报属实即一次性现金奖励举报人五万元;同时,举报一经查实,被举报的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将永久不得参评,并其所在机构当年团队奖项成绩也被取消;被举报的投票人/机构将永久不得参与投票。

     “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自2003年进行首届评选至今,已经举办了十四届,不仅已经成为中国券商分析师评价的重要本土品牌,也是推动证券研究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本次规则修订将有助于从业者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以研究论英雄。

     附录:第十五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规则(修订)

     (2017年3月13日第1次修订)

     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作为中国本土举办最早的分析师评选,一直致力于挖掘最优秀的证券分析师和研究机构,提升中国证券研究行业水平,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了在促进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规范,提高证券分析师专业水平,维护证券分析师良好职业形象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现对第十五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规则进行第1次修订。

     第一条 关于证券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参加评选的条件

     1、参评的证券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须获得所在机构推荐(唯一报名认定方式)。

     2、2017年度参评候选人须在2016年12月31日及之前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分析师须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分析师);参评销售服务经理须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分析师),或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投资顾问),或一般证券业务执业资格。

     3、参评候选人在2017年度评选(2017年1月-2017年11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公示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的自律惩戒。

     如有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其中:

     (1)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证券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将取消其2017、2018和2019年度参评资格;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的证券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将取消其2017和2018年度参评资格;

     (3)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证券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将取消其2017年度参评资格;

     (4)2017年12月若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将根据追溯原则,取消2017年度成绩,并取消2018年度或2018、2019年度参评资格。

     4、参评候选人须签署“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公约”并严格遵守(公约附后)。

     第二条 关于证券公司研究所/机构销售部参加相关团队奖项评选的条件

     参评的研究所/机构销售部在2017年度评选(2017年1月-2017年11月),须签署“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公约”并严格遵守(公约附后);机构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公示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的自律惩戒;同时,机构负有保证所推荐的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符合如上第一条规定的责任。

     如有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其中:

     1、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证券公司研究所/机构销售部,将取消其2017、2018和2019年度团队奖项参评资格;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的证券公司研究所/机构销售部,将取消其2017和2018年度团队奖项参评资格;

     3、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证券公司研究所/机构销售部,将取消其2017年度团队奖项参评资格;

     4、2017年12月若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将根据追溯原则,取消2017年度成绩,并取消2018年度或2018、2019年度团队奖项参评资格;

     5、机构所推荐的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出现违反如上第一条规定的情况,机构有责任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新财富取消相关候选人参评资格或评选成绩;若逾期,将取消该机构2017年度团队奖项参评资格或团队奖项评选成绩。

     第三条 关于参评分析师同业流动的认定原则

     2017年度认定原则:

     1、若参评分析师于2017年1月1日前发生同业流动,则代表现任职机构参加2017年度评选;

     2、若参评分析师于2017年1月1日及之后发生同业流动,仅可代表原任职机构报名参加评选;

     3、发生同业流动时间以离职日期作为认定标准。

     第四条 严禁不恰当拉票或投票行为

     参评各方签订并共同遵守“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公约”(公约附后),如有影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不恰当行为发生,可向新财富举报。调查结果和相关资料将及时报送当地证监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举报经查属实,新财富将一次性奖励举报者人民币五万元。被举报的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将永久不得参与评选,同时取消所在机构当年团队奖项成绩;被举报的投票人/机构将永久不得参与投票。

     新财富杂志

     2017年3月13日

    

     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公约

     (参评候选方)

     为营造健康评选环境,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发扬“客观独立、诚实尽责、公平竞争、实力取胜”的评选精神,维护中国证券研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所有参与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的证券研究所/分析师、机构销售部/销售服务经理须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1、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在评选年度,具备符合参评条件的相关执业资格;同时,在评选年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公示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的自律惩戒。

     2、证券公司研究所/机构销售部在评选年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公示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公示的自律惩戒;同时,机构承诺所推荐的均为合规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

     3、参评证券研究所/分析师、机构销售部/销售服务经理不得进行与证券研究工作无关的拜票、催票等行为;秉持严谨专业的态度,采用恰当方式展示自己的研究和服务成果。

     如有违反本公约相关规定的行为,可向新财富举报,举报方式:发送电邮至zjfxs@xcf.cn,或在新财富酷鱼App提交(导航-评选-建议征集)。调查结果和相关资料将及时报送当地证监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举报经查属实,若违反如上第1或2条公约,相关证券研究所/分析师、机构销售部/销售服务经理将视情节严重性取消1-3年参评资格;若违反如上第3条公约,相关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将永久不得参与评选,同时取消所在机构当年团队奖项成绩。

     新财富杂志

     2017年3月13日

    

     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公约

     (投票方)

     为营造健康评选环境,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发扬“客观独立、诚实尽责、公平竞争、实力取胜”的评选精神,维护中国证券研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所有参与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的投票方须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1、投票方依据一个完整评选年度内参评方提供研究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2、投票方不得要求参评的证券研究所/分析师、机构销售部/销售服务经理,进行与证券研究工作无关的拜票等行为。

     3、投票方自觉抵制各种不恰当拉票行为,并勇于向新财富举报。

     如有违反本公约相关规定的行为,可向新财富举报,举报方式:发送电邮至zjfxs@xcf.cn,或在新财富酷鱼App提交(导航-评选-建议征集)。调查结果和相关资料将及时报送当地证监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举报经查属实,不恰当拉票相关分析师/销售服务经理将永久不得参与评选,同时取消所在机构当年团队奖项成绩。相关投票人将永久不得参与投票。

     新财富杂志

     2017年3月13日

    

     关于2016年度相关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通知

     新财富将根据第十五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规则(2017年3月13日第1次修订),对2016年度相关人员违规行为进行追溯,取消2016年度成绩,并取消2017年度或2017、2018年度参评资格。相关处理通知将陆续发送至违规人员所在机构。

     新财富杂志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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