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陕西男子暴揍猥亵女儿者后自首,法院判决让人大跌眼镜!
2022/7/7 20:04:38 云音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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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姐说

     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

    

    

     7月4号,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引起许多人关注。

    

     35岁的陕西男子张某甲,碰到了一件让自己怒火中烧的事情。

     某天张某甲回家后,女儿告诉他,自己被邻居男人猥亵了。

     与天下所有父亲一样,张某甲气坏了。

     他也没有“控制”自己的情绪,直接找到邻居家中,冲上去就是一顿暴揍,不仅拳脚相加,还借助了周围趁手的工具。

     后来经鉴定,猥亵男伤情为“轻伤二级”。

     相信经过唐山一事,大家对这个“轻伤二级”应有了更深一步的认知——它远比字面上表现的要更为严重。

     如此看来,这位父亲着实下了狠手。

     不过在事发之后,张某甲很快就主动投案自首,交待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并表示愿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甘愿认罚。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一位父亲为自己女儿报仇雪恨的故事。

    

     快意恩仇的故事看着很爽,但在这个强调程序正义的时代,这种“血性”好像早已被关进了笼子里,变得极为罕见。

     毕竟现代社会主张公力救济,“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报复行为,得不到程序的认可。

     有太多本来占着理的事,却因为“一时冲动”,落得个“各打五十大板”的结局。

     但这一次,法院给出了更符合大众感性标准的判决。

     也就是对打人的张某甲,做了“不起诉”的决定。

     “2022年3月7日,白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张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被打伤的张某乙有严重过错。

     综合考虑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这个结果相当符合人们对正义的直觉。

     为人父母的,知道自己孩子被人欺辱,想必都很难接受。

     张某甲暴打猥亵男的行为,同样也就是出于一时气愤,看上去不仅情有可原,好似还有一定的正当性。

     所以说这个处理结果,可以说是典型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当然也就获得了社会大众的广泛支持。

    

     它充分体现了“法律不外乎人情”这句话的分量,同时兼顾了情理与法理。

     而它虽然看上去“合理”,但实际上却极其罕见。

     毫不夸张地讲,这就是一个孤例,所以才会得到广泛的关注与支持。

     因为案件一旦经过人情社会复杂环境的层层加码,就会变得相当复杂,相当难以评估。

    

     去年10月,莆田秀屿区平海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被害人一家祖孙四代,2人死亡3人受伤,案件的重大嫌疑人,是55岁男子欧金中。

    

     事发之后,凶手欧金中的故事被曝光出来。

     简而言之,就是欧金中在顺利申请了危房翻新的手续后,将原有400平米的房屋拆除,欲盖新房。

     却遭到了邻居,也就是本案的死者,伙同当地恶霸势力的阻挠。

     老房拆了,新房盖不起来,这就导致欧金中一家无处可归,和89岁的老母亲一起,全家在临时搭建的雨棚居住六年。

    

     期间欧金中曾无数次向上反映、举报求助,但均未能起到效果。

     他说这是因为“个别干部为了个人利益,不作为,充当保护伞,叫村霸来打砸,阻止我建房”。

    

     案发后,媒体甚至还在欧金中家中找到一个写满媒体,官方求助通道烟盒。

    

    

     血案的导火索,也同样耐人寻味。

     去年十月的一天,欧金中居住的雨棚因台风倒塌。

     这让本就蜷缩在铁皮房的欧金中一家,变得更加焦头烂额。

     而就在此时,雨棚上的部分残片掉入了邻居的家中,进而引发了双方剧烈的争执。

    

     最终,积怨已久的欧金中爆发了,匹夫一怒,血溅五步,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常识上来讲,命案,杀人犯,尤其是惨烈的命案一经曝光,立马便会受到网络谴责。

     但却因为欧金中的悲惨经历,导致无数网友心中五味杂陈,一时舆论甚嚣尘上。

     事后,当地人还曾介绍说,欧金中还曾见义勇为,冒着生命危险跳海救过人。

     这种强烈的反差,就让更多人开始怀疑起初坚定不移的,对心中“正义”的坚持。

     欧金中的遭遇,实在很难不让人同情。

     但他的行为,却又是那么罪无可赦。

     但这件事的魔幻之处就在于,似乎无论从什么角度解读,都难以得到一个“完美的答案”。

     当一个人无法从程序中找到正义,他是否应该走向“民间审判”?

     而当“民间审判”导致的结果极其恶劣,我们又该如何看待?

     究竟该如何定义,“民间审判”的正确性?

    

     自从法治社会出现,法律作为唯一指定公权力出现后,“民间审判”,或者说“私行”就理应一去不复返了。

     毕竟全世界都同意了“法治社会”,又怎么会需要私刑?

     这是因为,完全体的法治社会,始终是一种理想。

     而矛盾的是,现实社会的情况要远比设想中复杂的多得多。

    

     除了许多“你我都懂的”因素,会干扰程序的正常进行。

     像是贪婪、傲慢、成见、暴戾、情绪,等人性上的问题,在程序正义中也很容易被忽略。

    

     再者就像罗翔所说的那样,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正因为是“最低标准”,所以很多看上去穷凶极恶的犯罪行为,受到的判罚却远低于人们心中的标准。

     所以尽管全世界都奉行“法治社会”,依然难以根除人们心中对民间正义的向往。

     最直观的例子,在于现代社会成型后,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各种“超级英雄”形象。

     蝙蝠侠、超人、蜘蛛侠,这些“超级英雄”总是以正义的形象出现在荧幕上,可他们又无一例外都是“私刑的执行者”。

    

     仅从他们的主角身份就能看出,他们执行私刑的目的不是报复,而是要恢复正义。

     但这跟法治社会一样,都属于理想主义。

     同样是对私刑的解构,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就提出了一个致命的困境。

    

     在电影中,卡塞蒂疑似是一个虐杀儿童的凶手,而他却因为种种原因躲避了法律的制裁。

     于是东方快车中的十二个“复仇者”,共同“制造”了卡塞蒂的死亡。

     他们互相包庇,互作伪证,既共同成为了给卡塞蒂下达死刑判决的审判团,也一起充当了执行死刑的刽子手。

     影片结局,大侦探波洛的表情意味深长,将“合理”与“合法”的核心矛盾,恰如其分地传达给了观众。

     如果说私刑可被看做是对公法遗漏的补偿,那究竟该如何保证私法的正义性?如何甄别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现代司法系统建立了一整套的刑侦系统和技术,就是为了更加准确地确认罪犯。

     而私刑的判断标准,则全部来自于行刑者的主观意识。

     这就使得无论怎样在情绪上想要承认私刑的合理性,最后也始终无法解决私刑中所必须面临的诸多真实的挑战和困境。

     这就是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反对和禁止私刑的原因。

     不仅如此,即便在非常罕见的情形之下,人们认同了私刑的正义性,但执行私刑的人仍然很可能面对法律的惩罚。

     这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妥协。

     要想享受强大公权力覆盖下的常态安宁,势必要做出一定程度的牺牲。

     所以我才说,“打伤猥亵女儿者不被起诉”这件事,意义远比看上去重大。

     它重新赋予了“人”这个介质,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同时也让我们作为“人”这种个体,在冰冷的程序机器中,感受到了鲜有的温度。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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