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医生状告患者家属名誉侵权案
2015/11/20 中国医学论坛报

    

     18日,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梅斌医生起诉金某侵犯名誉权一案,应传票要求9点在武昌区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但被告金某并未到庭。梅斌在起诉书中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侵害原告名誉的行为、以公告的方式向原告赔礼道歉恢复原告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费5000元等诉讼请求。

     梅斌的代理律师、湖北建盛律师事务所芦江律师说,这是他所了解到的目前国内首例医生状告患者家属名誉侵权案。

    

     一起医疗纠纷拖了4年

     2011年2月,被告金某的母亲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住院期间因病抢救无效死亡。金某坚称梅斌医生不具备行医资格、水平低下,不负责任滥用药物,事后又篡改病历以掩盖真相。认为其母亲死亡系中南医院造成,并诉至武昌区法院。

     2012年2月,经武昌区法院预立案及组织鉴定材料质证后,金某并未继续上诉,致使诉讼程序停滞。之后,金某又到湖北省卫生厅信访,到武昌区医疗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金某始终未再启动停滞的诉讼程序。

     武汉晚报记者了解到,金某母亲的病案记录由家属签字后封存,至今仍完好保留,仍可提交司法鉴定。

     被告发传单发帖斥责医生

     2013年,金某写信到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称原告学历造假,没有执业资格,梅斌是同济医院的医生,在中南医院上班是非法。

     省卫计委在2015年9月30日已作了明确书面答复,证实确实有“两个梅斌”医生,分别在两家医院,都有合法的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接到金某质疑省卫生计生委的行政复议请求以后,经过详细调查,认定省卫计委作出的结论真实合法,于2015年11月16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维持省卫生计生委作出的回复。

     多位目击的患者和医务人员说,金某数次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行政楼、内科综合楼和病房散发题为“中南医院梅斌医德败坏”的传单,在传单中运用“医德败坏”、“医学水平低下”以及“篡改病历”等语句。

     2014年1月7日开始,被告又先后在天涯网、百度贴吧、凤凰网等多家大型网站发布名为“中南医院梅斌医德败坏”为题的帖子。

     梅斌医生昨天对记者说,抢救患者过程符合医疗原则及常规,且系职务行为,他必须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前天,记者联系到被告金女士。她情绪相当激动,说法院传票未寄达她的住所,所以她未能出庭,表示梅斌没有执业资格,并可以提供证据。

     医患双方都可拿起法律武器

     芦江律师认为,医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这种方式若得到法律的正确处理,将有助于引导社会以一种理性的视角来看待和评价医疗纠纷问题。本案被告认为她母亲是医院不当医疗行为致死,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武汉医师协会秘书长雷敏功说,行医40年,他第一次听说有医生诉诸法律维权,无论医生还是患者,都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理性解决医患纠纷,使医生更好地行医,患者得到更合理的治疗,让医患关系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记者:毛茵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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