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起法律武器维护医生尊严
2016/7/5 中国医学论坛报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赵志刚起诉黄某某名誉侵权一案近日终审判决:黄某某须在医院公告栏上向赵志刚书面赔礼道歉。消息很快在医生群体中传开,有人认为用法律维权值得借鉴,有人觉得为了小事费时费力不值得。

     在以往被曝光的医患冲突中,别说是医生被骂两句,就是被打两拳、踹几脚,多数也是调解了事。但像发生在深圳市的这起医患冲突,医生被患者辱骂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辱骂者以书面形式在医院公告栏公开道歉的做法,还极为少见。

    

     正因为少见,才引发了包括一些医界同行在内的人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医生用法律维权值得借鉴,但也有人觉得为了这点小事耗时费力不值得。单纯从维权的成本上来说,这名医生为了换得一纸道歉的代价确实很高。事情发生在2015年7月,而等到终审判决出来,已经是2016年5月,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这名医生势必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打官司。但是人们也要看到,从理顺医患关系,推动医患关系正常化的角度来看,付出的这些代价,无疑是值得的。

     医患双方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医生无须居高临下把自己当做救世主,患者也无须卑躬屈膝妄自菲薄。但现在的问题是,一些患者因为各种原因,有时候甚至完全因为误解和误会,就对医务人员非打即骂,对医生的医德、人格、职业进行肆意诋毁和侮辱,既给医务人员带来精神和肉体上的伤害,同时也影响了医生、医院正常的诊疗活动和秩序。

     很显然,这不是一种正常和健康的医患关系,长此下去,势必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而最终损害的还是患者的利益。那么要想推动医患关系的正常化、健康化,除了需要患者一方多些冷静之外,同样需要医务人员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对方的鲁莽行为给医生带来了伤害,就应该以公开、正式的形式道歉。

     笔者认为,医务人员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歉意,而是以此向患者,也向公众表明立场,作为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医务人员,他们的人格与尊严应该得到每个人的尊重,可以说,这是实现医患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之一。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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