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66 人 报名截止 4 月 30 日 | 卫健局携多家医院招聘
2023/4/21 12:00:00 丁香医学生

    

     浙江湖州德清

     一座江南名城

     如一颗璀璨的珍珠

     镶嵌在杭嘉湖平原的最中心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双选会来啦!等你加入哦!

     01第一场双选会:

     招聘时间:

     2023 年 4 月 21 日 14:00~17:00

     2023 年 4 月 22 日 9:00~12:00

     招聘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田径场(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湾里梅岭大道 1689 号)

     招聘单位:德清县中医院、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2第二场双选会:

     招聘时间:2023 年 4 月 23 日 9:00~11:30

     招聘地点: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研究生楼 102 教室

     招聘单位:德清县人民医院、德清县中医院、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卫健〔2021〕12 号)和《关于 2023 年度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的通知》(德卫健〔2022〕50 号)精神,现将 2023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下表《2023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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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以下岗位名称即可应聘?

     德清县人民医院

     德清县中医院

     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

     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6 年 11 月 26 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户籍认定以 2022 年 11 月 26 日为准,2023 年德清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报考德清户籍的岗位。

     5.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择优签约条件

     1、2023 年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

     (2)第一批/段录取的(含提前录取的第一批/段)本科毕业生;

     (3)获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省政府或校级一等奖学金 1 次、校级二等奖学金 2 次或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 次。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进行择优签约:

     (1)2022、2023 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愿意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急需紧缺岗位的,急需紧缺岗位以《2021-2023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为准(详见附件 2);

     (2)2022、2023 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愿意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

     (三)非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学类历届毕业生(执业医师资格类别不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培训招收对象的历届毕业生,可不提供规培合格证书),年龄 35 周岁以下(1986 年 11 月 26 日以后出生)。

     2. 愿意从事急需紧缺岗位(详见附件 2)的,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年龄 35 周岁以下(1986 年 11 月 26 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卫健〔2021〕12 号)文件的医疗卫生人才,按文件规定执行。

     (五)不列入择优签约对象人员

     1.「招聘与招录」并轨的 2023 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历届违约或辞职的定向培养生。

     2. 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3. 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或解聘人员。

    

     择优签约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22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附件 3),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和资料审核。

     3. 报名地点:

     德清县人民医院及镇(街道)分院: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 120 号,德清县人民医院 1 号楼 8 楼 822 室集团组织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沈老师、屠老师,联系电话:0572-8811306

     德清县中医院:德清县武康街道群益街 383 号,德清县中医院 7 号楼 3 楼 305 室医院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72-8283672

     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及镇分院:德清县新市镇钱家桥路 6 号(济民路 1 号),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 3 楼(行政一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72-8441512

     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北路 268 号,德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办公室,联系人:范老师、解老师,联系电话:0572-8820439

     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 273 号,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2-8283955

     4.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2023 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 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2022 届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奖学金等荣誉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网上报名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PDF 格式)。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 1 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择优签约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择优签约资格。

     (三)面试

     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对报名考生学历、资格、获奖荣誉等各方面素质进行量化评分,总分 100 分,占总成绩的 30%;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70 分,占总成绩的 7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次组织集中择优面试,所有招聘岗位根据面试签约情况相应核减(如需了解岗位招聘进展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联系)。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 70%+量化评分 3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德清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网「通知公告」版块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进入公示阶段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不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或历届毕业生报名时不能提供择优签约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健康保健集团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 5 年(不包括三年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 5 年的不得调离原工作单位。

    

     政策支持

     1.对符合《关于印发 〈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 的通知》(德卫健〔2021〕12 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实施相关奖励政策。

     2.对符合《德清县卫生健康事业人才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德卫健〔2019〕136 号)文件规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本科毕业生予以 3~10 万人才经费补助。

     3. 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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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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