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近 2 年,医院还没和我签合同?
2022/3/27 20:44:15 丁香园

     一位读者在丁香园微信后台留言提问:「我所在的华东地区某三乙医院,新员工都是先工作一两年,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的,在这一两年期间待遇与正式员工并无区别。

     但我还是想问,这样的用工形式真的合理吗?如果发生纠纷,没有合同的我是不是就没有法律保障了?」

     来自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刘中直律师解释道,尽管这名读者没有和医院之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TA 和医院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当遇到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时,应该注意保存工作相关的各类凭证。比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或者应聘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

     如果和医院之间发生纠纷,这些都是证明你在这家医院工作的有力证据。只要能证明你和医院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算没有合同,你同样受到劳动法保护。

     当然,医院不和你签劳动合同,这显然是违法的。医院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你补签劳动合同,并且进行一定的赔偿

     如果你正式上班时间超过一个月,但还没满一年,医院应该每月向你支付 2 倍工资作为补偿。如果你正式上班时间超过一年,医院不仅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法律也将默认你已经和医院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发生争议时,你的合法权益都会受到保护。

     但需要注意的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主张 2 倍工资存在「仲裁时效」。

     因为大部分地区司法实践认定,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认为 2 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而是惩罚性赔偿。厦门市也有案例,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为有效期。

     同时,只要你和医院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医院就应该依法为你缴纳五险一金,否则需要承担你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所带来的损失。

     此外,如果你签订了其他《岗位聘书》、《协议书》等文件,并对这些文件中就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医院达成一致意见,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认为你已经和医院签订了劳动合同。

     而这些文件的形式并不只局限于书面,邮件、短信、微信等形式都可以作为电子证据。

     策划:z_popeye、地猫

     监制:gyou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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