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症状、轻症一般居家隔离,跨地区不查健康码:防疫新十条发布
2022/12/7 15:44:23 丁香园

     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对疫情防控措施作出优化:

     1. 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2. 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3. 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 6、7 天连续 2 次核酸检测 Ct 值 ≥35 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 5 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 5 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4. 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 5 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5. 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6. 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7.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8. 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

     9. 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10. 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末尾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解读问答:

     1. 《通知》对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方式进行了调整,出于怎样的考虑?

     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经临床观察,感染后大多为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无需特殊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以居家隔离,加强健康监测,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2. 《通知》对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有哪些举措?

     各地要保障药店的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药店。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相关药品储备。

     畅通多途径购药渠道和配送环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取消购买上述非处方药物时的弹窗、核酸检测等要求。采取多种举措,保障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基本购药需求。

     下午 15:00,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出席,并回答媒体提问。

     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发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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