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最绝望的一篇小说
2022/7/21 16:26:27 人间三角

    

     文|西坡

     之前跟朋友说,我一直怕读太多鲁迅。因为鲁迅把世道人心看得太透彻,我怕他让我失去表达的勇气。

     鲁迅的希望,大抵来自对下一代的期许。比如《狂人日记》的结尾,“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又比如《故乡》,“我”因为与成年闰土隔膜而感到非常的悲哀,母亲和侄子宏儿都睡着了,“我”却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但因为想起下一代,“我”又重新产生了希望:

     “但我们的后背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可是鲁迅对下一代的期许,又往往是一厢情愿。夏志清称之为“一种不易给人点破的温情主义。”鲁迅大概没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一代更比一代好。下一代就一定靠得住么?我们这些比鲁迅晚了好几代才出生的人,只要读读鲁迅之后的历史,就知道鲁迅给自己画的饼是中看不中吃的。

     对此,鲁迅早有预感,只是不忍断绝自己的后路。回到《故乡》,“我”在想到宏儿和水生将来“新的生活”之后,又发了一段感慨: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渺茫罢了。”

     如果这篇小说在这里收尾,思想性可能会更强,但会十分绝望,而鲁迅又加了一段,也就是人人能背诵的那段:“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正适合青年朗读的格言,更像是“明天会更好”之类的吉祥话,经不起反问与推敲。

     鲁迅那些知名的小说里,没有故意留一个光明的尾巴的,是《阿Q正传》。以前读这篇小说,在意的只是阿Q这个个体的“精神文明”,也就是著名的精神胜利法。最近重读,注意到阿Q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聚光灯只是打在了他一个人头上而已。

     仔细看的话,会发现未庄全部都是阿Q,他们的思维方式、行事作风也都跟阿Q一样。赵太爷是发达了的阿Q,阿Q是落魄了的赵太爷,两人并无区别。小D、王胡、地保、假洋鬼子,和那些闲人,都是不同境遇、不同位置的阿Q。

     鲁迅写阿Q做贼回庄那节《从中兴到陌路》,最能刻画未庄的民情。

     阿Q回来的时候,比以前阔多了,穿的新夹袄,满把银的和铜的。全村的人虽然知道这些钱物来路可疑,可还是对阿Q刮目相看。因为“未庄老例,看见略有些醒目的人物,是与其慢也宁敬的。”

     未庄不讲道德是非,只讲强弱穷达。一个人只要发达了,不管有怎样的前科,都是可敬的。一个人只要落魄了,不管受了怎样的冤屈,都是可耻的。这就是未庄的人情世故。

     阿Q得了现钱和新家袄,还见过砍头,便在未庄得了新敬畏。未庄人不追究阿Q是否做了贼,而是很快就资源共享起来。邹七嫂从阿Q那儿买了一条蓝绸裙,赵白眼的母亲买了一件孩子穿的大红洋纱衫,于是未庄的女人们都去问阿Q有没有衣服卖,乃至未庄食物链顶端的赵太爷都坐不住了。

     赵太爷和秀才商量,以为阿Q有些古怪,要小心门窗,可他们接着又要买阿Q的东西。虽然要小心门窗,赃物还是要买的。

     不过这时候阿Q手里只剩下一张门幕了,赵太爷很失望,秀才更加不平,于是说“这忘八蛋要提防”,还提议把阿Q驱逐出未庄。但赵太爷不赞同驱逐阿Q,因为怕结怨,而且认为做这路生意的大概是“老鹰不吃窝下食”。秀才听了这“庭训”,非常之以为然。

     阿Q做贼发家的消息终于还是在村里传了开来,可是村民对他的态度一开始只是变为“敬而远之”,这里边还有一个“敬”的。

     这时候,阿Q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的做贼经历,原来他只是一个在洞外接东西的小角色。有一夜,刚接到一个包,就听得里面大嚷起来,便赶紧逃回了未庄,从此不敢再去做。

     这里有一段议论:“然而这故事却于阿Q更不利,村人对于阿Q的’敬而远之’者,本因为怕结怨,谁料他不过是一个不敢再偷的偷儿呢?这实在是’斯亦不足畏也矣’。”

     也就是说,如果阿Q不放弃做贼,他还是能继续获得未庄人的敬畏的。未庄人对在岗的小偷“敬而远之”,对金盆洗手的小偷却十分看不起。

     阿Q之所以未能一直融入未庄,是因为他还不够坏,不够狠,不够精明。否则他就不要泄自己的底,哪怕他不继续偷,只要做出仍在偷的样子,也能为自己赢得生存空间。

     一个不敢做或做不来坏人的人,在未庄是混不下去的。

     最能剥夺读者的希望的,不是阿Q这个个体的“精神文明”,而是未庄这个共同体的“精神文明”。不光是未庄,城里也好不到哪里去。阿Q最后是被冤杀的,阿Q死后,未庄的舆论是无异议,“自然是说阿Q坏,被枪毙就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何至于被枪毙呢?”城里的舆论跟未庄有所区别,但不是为阿Q鸣冤,而是嫌阿Q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

     这城里,依旧是未庄的冷漠。

     《阿Q正传》里,也并没有值得期待的下一代。

     阿Q没有子嗣,没有下一代来承继他的事业,或洗刷他的屈辱。虽然在调戏过小尼姑之后,阿Q动过谈恋爱与传宗接代的心思,甚至鼓起勇气对吴妈跪下,“我和你困觉”,但结果只是挨了一顿竹杠,将棉被质了二千大钱去赵家陪不是,连破布衫都变成了赵家孩子的尿布和吴妈的鞋底。

     赵太爷有下一代,还进了秀才。但秀才也不是好人。秀才作为富二代,并没有被钱教育出虚伪的良知,对阿Q依然动辄打骂。

     《阿Q正传》大概是鲁迅最淋漓尽致书写绝望的一篇小说吧。

     鲁迅在《呐喊》自序里说,“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我之前怕读鲁迅,恐怕也是因为怕自己的好梦被他戳破。但最近还是打起勇气一篇篇读了下去,大概是因为我已经懂得,一代又一代,不能只靠好梦来维系生活的勇气。把梦戳破,才能看到最真切的现实,而现实未必就是未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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