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谈药落地难,医保与卫健部门联手打通“ 最后一公里 ”,各地要求1-3个月内开药事会......
2023/2/1 16:06:43 医药云端工作室

    

     文:点苍鹤随着2022版医保药品目录公布,各地开始进入落地实施阶段,按计划,要求各省将国谈药物2月底前挂网,3月1日起新版目录正式实施。医保目录调整、国家谈判药品目录准入已经进入了常态化、制度化,不过,业界还是担忧国谈药品的落地难问题,尤其是如何进入医疗机构?成为了国谈药品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1月17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769号(医疗卫生类068号)提案答复的函。透过这份公开的函件,我们看到了医保局对于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决心和方法。据该函件显示,国家医保局主要通过三方面的措施来实现目标,分别是:一是指导地方建立“双通道”管理机制,二是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考核机制,三是充分调动医疗机构配备谈判药品主动性、积极性。各地也在督促医疗机构尽快统筹召开药事会研究国谈药物的配备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措施不仅仅是医保一个部门在努力,而是联手卫健部门,各司其职。医保部门解决医保支付问题,卫健部门解决药事管理和各项考核机制,通力合作,在各项政策上该推动的推动,该松绑的松绑。该函件显示,在双通道管理方面,建立定点医院、药店两个通道,满足国谈药品的保障供应,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各地根据基金承受能力、住院补偿水平等情况,确定适宜的保障水平。自双通道政策实施2年多以来,各省均制定了落地政策,有些省份,例如广东、山东、河北、湖北省地将所有国谈药品都纳入双通道管理;而江苏、湖南、江西等地则是分批次纳入,对实施双通道的医疗机构及药店的遴选也是分批次开展。在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考核机制方面,该函件显示:将合理使用的谈判药品单列,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等影响其落地的考核指标范围;医疗机构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此外,在公立三级医院考核中,也将涉及国谈药品有关的考核项目进行了优化,尤其是将医疗收入增幅这个指标细化到住院及门诊,国谈药物几乎是赦免了这这些指标的考核,消除了医疗机构用药鼓励,为推动国谈药品落地创造了良好条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0版)》中,在指标37"医疗收入增幅"中,增加延伸指标,即剔除有关项目后的医疗收入增幅,国谈药品和中药饮片费用不纳入医疗收入增幅考核指标。近期发布的《操作手册(2022年版)》,继续将剔除国谈药品收入项目纳入指标37“医疗收入增幅”的延伸指标中,并应用于指标38"门诊次均费用增幅"、指标39"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指标40"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指标41"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等多个指标。在充分调动医疗机构配备谈判药品主动性、积极性方面,该函件显示:一方面,指导各地加强协议管理,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情况纳入协议内容,并与年度考核挂钩;科学设定医保总额,综合考虑新版目录药品增减、结构调整、支付标准变化以及实际用药量等因素,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总额做出合理调整,对实行单独支付的谈判药品,可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范围;对实行DRG等支付方式改革的病种,及时根据谈判药品实际使用情况合理调整该病种的权重医保部门将国谈药品的配备纳入医保协议并与考核挂钩的话,势必取消医疗机构用药的顾虑;此外,部分高值谈判药品进入单独支付之后,不受医保总额控制,并在实施DRG/DIP时,将系数和分值提高,都是在医保政策上推动医疗机构及时配备国谈药品。

     关于国谈药品的单独支付问题,可参考前文(点击下方图片可获取内容)

    关于国谈药物在DRG/DIP支付时的“优惠”政策,可参考前文(点击下方图片可获取内容)

    另一方面,明确要求各地尽快统筹召开药事会,努力做到国谈药物的“应配尽配”。如不暂时不能进入医院目录的,也应建立绿色通道纳入临时采购范围。这一项政策,几乎就是要求医院赶紧进药、进药、进药,能进的马上进,暂时不能进的,也可通过临时采购的方式解决,可谓是为了国谈药进院煞费苦心。亦可从侧面看出连国谈药物进院都这么困难,可想而知常规普通的药品,更是难上加难了。

     另一方面,明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合理用药主体责任,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努力实现“应配尽配”。对于暂时无法纳入医疗机构供应目录,但临床确有需求的谈判药品,建立绿色通道纳入临时采购范围。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药事管理,对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优化,形成科学合理的用药结构,提升谈判药品可及性。事实上,近一年来,各地确实也都在督促医院抓紧开药事会进国谈药物。以下列举部分省份督促开药事会的内容:江苏:省医保局明确建议医疗机构“在新版目录公布后1月内召开国谈药进院专题药事会”,并要求各地市每月上报三级医疗机构药事会召开情况、谈判药品进院情况与临采情况。浙江:要求3个月内开药事会,福建要求2个月内开药事会,山东要求3个月内,河北要求1个月内......关于2022版国谈药物更多落地政策及实操内容,可咨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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