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腔镜吻合器由医保与企业回款,按统一医保支付标准 |15省集采福建落地
2023/4/4 18:05:42 医药云端工作室

    

     文:点苍鹤4月4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出《关于落实腔镜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有两个值得关注的点,一是中选产品由医保“绕开医院”,统一与企业结算货款;二是,出现了中选与非中选产品均以3000元,或以最高中选价作为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情况。这两个举措,在全国无疑是走在前面的。目前,已有山东等省在药品、耗材集采领域,由医保直接与企业结算货款,但医保支付标准一直没有统一“一刀切”,此次福建在腔镜吻合器领域出现按统一标准支付,值得包括药品在内的企业重视。(药品要和医疗器械学习了!)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省际集采联盟,由福建牵头,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湖北、广东、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等15省(区、市)组成,2022年10月开始发出采购公告,当年12月23日公布中选结果。共有137家企业在7个竞价单元中获得中选资格。中选结果于2023年4月7日在福建招采系统挂网,4月14日起正式执行,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原则上为2年。首年采购周期结束后,综合考虑采购使用、市场供应、临床需求等情况开展协议续签工作,第二年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年度协议采购量。

    此次集采中选结果,医疗机构实施范围包括全省所有使用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开展手术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在医保支付标准层面,通知明确:“电动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电动腔镜切割吻/缝合器钉仓(钉匣)”中选与非中选产品以3000元作为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超出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患者自付;“腔镜切割吻/缝合器”“腔镜切割吻/缝合器钉仓(钉匣)”的中选产品以中选价作为支付标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非中选的“腔镜切割吻/缝合器”“腔镜切割吻/缝合器钉仓(钉匣)”产品以同类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作为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超出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此外,福建省医保局明确货款统一由医保经办机构与企业直接结算中选产品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货款。相关医疗机构均应通过系统采购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于每月15日前按合同规定向企业支付上一月的产品货款。在采购执行层面,通知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的采购、进院和使用环节,在采购周期内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应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此外,为了确保采购完成协议,防止各种同类替代,要将执行协议情况纳入监测和考核,并与结余留用及下一年度医保费用额度挂钩。要将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非中选产品及同类替代产品的采购情况纳入系统监测范围,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开展监测和督导,并将医疗机构执行采购协议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考核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集采结余留用资金及下一年度医保费用额度挂钩。中选结果可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欢迎参加5月9日上海CMEF关于医疗器械集采及转型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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