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耳光
2015/1/29 六神磊磊读金庸

     文/六神磊磊

     一、在这个普通的日子里,有人却无比兴奋。

     他们坚定地认为,3年前的此日,也是1月29号,有一对恩爱的人分手了。他打了他一耳光,从此,他们的一切都回不到从前。

     二、如果你只读《三国》,一定会以为,只要连老婆都舍得分享,那么无论什么力量,都不能使父子般的两个人分开。

     三国里有一个大佬,叫做董卓。他有个干儿子叫做吕布。某一个阳光灿烂的秋日,他们双手紧紧相握,说好要一起打天下。

     对这个干儿子,董卓是下了血本的。他舍得花钱——“黄金一千辆、明珠数十颗、玉带一条”;他也舍得好马——“名马一匹,名曰赤兔,日行千里”;他也舍得封官许愿——他授意谈判代表,全权向吕布许诺:“如某之不才,尚为虎贲中郎将;公若到彼,贵不可言”。

     然而董卓有个大问题:不舍得老婆。

     说来也真是为难他。吕布花干爹的钱、骑干爹的马、当干爹的官,还不满足,还非盯上了干爹的老婆,跑到人家后花园去幽会,被董卓当场撞见。

     董卓没有忍住愤怒。他作出了一个十分错误的选择:抓起身旁的画戟,用力向吕布投掷了过去。

     这愤怒的一击,成为吕布终于反水的关键。在决定干掉董卓前,他曾经是有过犹豫的:

     “吾欲杀此老贼,奈是父子之情,恐惹后人议论。”

     旁边立刻有鸡贼的人提醒:“辕门掷戟之时,岂有父子情耶?“

     意思是:拉倒吧,当时丫给你一耳光的时候,有父子情吗?

     这真是整个《三国》里最要命的一句戳心之言。后来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吕布爆了大镬,把干爹拉下了水。

     二、如果你只读金庸,你一定会以为,如果主子和奴才一起扛过枪、一起搞过阴谋、甚至一起造过反,他们的关系一定会无比坚固;只要不遇上极其特殊的情况,例如发生了主子突然变成人妖之类的小概率事件,他们绝不会翻脸。

     那一年,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一个十一岁的衣衫褴褛的少年,扑进了一个膀大腰粗的汉子的怀里。

     “呜呜,大哥,我已经穷得没有裤子穿了……”

     汉子温柔地抚摸着小弟的头发:“不怕,大哥带你闯江湖。”

     那个温柔的汉子,叫做童百熊;而那个抽泣的屌丝少年,叫做东方不败。

     童大哥对小伙伴东方不败死心塌地。小伙伴死了爹娘没钱埋,丧事是他料理的;小伙伴碰上“潞东七虎”这样的强敌,被打个半死,是他舍命救下来的。

     更关键的是,他们还一起造反,谋干大事。东方不败曾经深情回忆这段岁月:

     “当年我接掌日月神教大权,朱雀堂罗长老心中不服,啰里啰唆,是你一刀将罗长老杀了。从此本教之中,再也没第二人敢有半句异言。”

     这一对主奴,本该是情比金坚、地久天长的啊。

     然而,他们的同盟以极其诡异的方式破裂了:东方不败突然变成了死人妖,眼里只认乖男宠,不认熊大哥了,还把熊大哥一针戳死。

     这种极小概率事件只存在于书上,现实中发生的可能性为零。现实中的大佬们只恨众多石榴裙下分身乏术,吃药进补都来不及,哪里肯主动去练葵花宝典呢?东方不败和童百熊的主奴情,岂非是永远牢不可破的么?

     四、3年前的那一对爷俩,本来吸取了董卓先生和东方不败先生的教训。

     大哥真的很舍得,连老婆都舍得,境界比董卓高了不知凡几;大哥也很男人,绝对不肯变成人妖。按理说他们绝对不会主奴成仇、上下反目。

     于是,在那一天,在一月冬日的寒风里,小弟又跑去找大哥。他总幻想着自己能和大哥继续如鱼得水,快乐地啪啪啪。

     然而,他得到的是“啪”。

     曾经董卓投画戟,如今大哥打耳光。当时的吕布不能忍,如今的小弟也不能忍。“辕门掷戟之时,岂有父子情耶?”

     俩人没有貂蝉般的女人作梗,也没有杨莲亭般的男宠挑拨,谁也没有变成人妖,但是该翻脸的还是翻脸了。

     其实也不难理解——两个的关系究竟是怎么变坏的,再接近的人也只能知道个大略,只有当事人自己说得清楚。

     那些心里不足为人道的隐曲,那些因为过度亲近而产生的越界,那些被识破的小伎俩所导致的心结,那些怨艾、不甘和误判,永远只有当事人自己明白。

    

    

     读书,不要只竖着读

     让我横切开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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