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课 “病因”是什么(续)
2019/6/13 18:02:03 杏林小草

     人是一种社会动物,既要满足动物需求(吃喝拉撒睡?),也要满足社会需求(自我实现?)。

     “既不要喝酒也不要进取心”可以预防酒精性肝炎,但是没有照顾到人的社会需要。

     要是同时兼顾两种需求,却出现矛盾该怎么办?

     你看,进取心是酒精性肝炎的病因,泯灭进取心对身体有利。可是,进取心能够成就个人的社会价值,满足人的社会需要。

     碰到矛盾是医学的常态,搞清楚底层机制可以帮助我们分清轻重缓急。

     在酒精性肝炎的发病机制里,乙醇(酒精)属于必要病因,是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仅靠“不喝酒”一项措施就能取得不错的预防效果。

     相比之下,进取心并不是关键环节,顶多只能算促成病因(严格来讲还得搭上特定文化)。只要找到不靠喝酒的上进方法,就不会产生酒精性肝炎(当然,具体的解决方案已经不是单纯的医学问题?)。

     必要病因是发病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是不是意味着预防各种疾病都只管必要病因就好了?

     不是,有些疾病的必要病因很难根除,我们只能在促成病因上做文章。

     破伤风就是典型例子——破伤风梭菌是必要病因,但是破伤风梭菌随处可见,甚至还可以作为肠道寄生菌藏在你的肚子里。

     彻底消灭破伤风梭菌并不现实,我们只能在促成病因方面下功夫,比如接种疫苗降低人体的易感性。

     病因是增加发病概率的一切因素,这里的“一切”可是包罗万象的。“易感性”增加了发病概率,也可以当作病因。

     分清必要病因、促成病因需要剖析底层机制,昨天讲过复杂系统往往是多因多果,你想扒人家的老底也没那么容易?

     分辨不清的情况下,可以不加区分笼统都看成病因。有些学者认为“病因”这个词有个“因”字,有因果关系的意味,他们认为没摸清老底就不能叫“病因”,应该叫“危险因素”。

     不管叫“病因”还是叫“危险因素”,都不是什么善类,权衡利弊之后该出手就出手。

     说到出手,我再问一个问题:针对病因的干预措施,要不要组织临床研究验证效果呢?还是说要区分一下研究方法,如果是“研究上面”得来的结论,就不需要再做临床研究了,毕竟临床研究也属于“研究上面”。

     独

     立

     思

     考

     任何实验都有误差,不管研究“上面”还是“下面”,都回避不了误差问题。因此,“研究上面”也不能确保结论一定正确,不管“某某因素是病因”这个结论从哪里来,相应的预防措施都要组织临床实验检验效果。

     另外,预防措施的副作用也只能靠临床实验来发现,病因研究很难准确预测预防措施的副作用。

     对了,偷偷告诉你一个小秘密:病因研究与干预研究得出相反结论的事情屡见不鲜,大家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不要听风就是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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