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500亿,获国家赔偿43万元,顾雏军“胜诉”是民企的福音还是悲哀
2022/3/8 额滴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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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7日,坐牢7载、喊冤16年的顾雏军收到广东省高级法院国家赔偿决定: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

     面对合计十几年,索回了只有区区43万元的赔偿金,1月8日,顾雏军在他的个人微博及朋友圈上发出感慨: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

     此前,顾雏军向法院请求赔偿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高达1.2亿元。另外,还提出返还“被转让”的多家公司股权及8000亩土地等十几项赔偿要求。

     2019年4月,顾雏军案迎来再审宣判:撤销两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但挪用资金罪成立,改判顾雏军有期徒刑五年(已执行完毕)。

     “狂人”顾雏军的辉煌史

     今年已经62岁的顾雏军,近几年虽然总给人留下告状“喊冤”的“刁民”印象,但在十多年前他曾是5家上市企业的老板,梦想当上世界冰箱大王,也曾荣登那个被戏称为富豪“杀猪榜”的福布斯富豪榜。

     不过,如今因“冤狱”曾经辉煌的格林柯尔集团、科龙电器都不复存在,顾雏军讨回了43万元国家赔偿,但却讨不回失去的10年时间和曾经的企业集团。

     时间回到上世纪80年代初。那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出现了中国最早一批家电企业。

     1984年,顺德区容奇镇工交办公室的副主任潘宁创办的乡镇企业珠江冰箱厂,成为后来科龙集团的开端。

     1992年,珠江冰箱厂已经发展成为中国南方最大的冰箱厂家,但产权不清引发的管理团队与乡镇政府的矛盾频频发生。

     这一年,珠江冰箱厂根据广东省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签发的粤股审〔1992〕29号文,以定向募集方式改制为股份公司。

     1994年,潘宁决定将企业变身为科龙集团,宣布新创科龙品牌,进军空调行业,在他的计划中,科龙品牌归企业所有,欲逐渐摆脱当地政府的控制。

     1996年,科龙电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融资12亿元,成为全国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乡镇企业。但此后潘宁辞职,群龙无首的科龙经营陷入了恶化,时逢亚洲金融危机,科龙的业绩一落千丈。

     彼时,以大学教师出身,且拥有发明专利的顾雏军尚在天津发展。当时,他已经创办了无氟制冷剂的“格林柯尔”家电品牌,并大获成功。2000年,格林柯尔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2001年,格林柯尔宣布斥资6.6亿收购科龙,成为这家家电龙头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当时,这笔“蛇吞象”的交易曾引发媒体质疑。

     但在各种质疑声中,顾雏军的资本运作反而更加激进,仅用3年时间打造了当时庞大的“格林柯尔系”。

     2003年5月,顾雏军以2.07亿收购冰箱巨头美菱电器;7个月后,以4.1亿人民币收购亚星客车;2004年4月,斥资1.01亿元的价格入主襄阳轴承;4个月后,以1.84亿的价格收购商丘冰熊;当年11月25日,通过境外子公司GRC Capital收购法国汽车配件生产商Tomkins和英国汽车设计公司LPD。

     也就是说2004年,顾雏军迎来事业的颠峰。这一年其旗下控制了科龙电器等五家上市公司,成功打造了“格林柯尔系”,成为当时资本市场的一大奇观。

     为此,2005年1月顾雏军登上了第二届“胡润资本控制50强”的榜首,获中国内地百富榜第83名。

     “郎顾之争”生变还是时代根源?

     然而,就在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系如日中天的时候,一场风暴悄悄袭来。

     2004年8月10日,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以香港中文大学金融教授的身份发表了名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的演讲,指责顾雏军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席卷国家财富,并且强烈建议停止以民营化为导向的产权改革。

     郎咸平认为,顾雏军的“巧取豪夺”包括“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迎人、借鸡生蛋”7种手法,其核心就是通过表面看似无关的交叉关联交易与相应的财务数字游戏制造或盈或亏的假象,实现其低价收购国企、瓜分国有资产的目的。

     这次演讲,成为“郎顾之争”的导火索,也成为一场声势浩大的学术,争论的开端。

     一时间,顾雏军成为网络点击率最高的词汇,甚至超过了他获得CCTV中国年度经济人物时的风头。各种评论也随之而来,当然,主要是质疑的声音。

     吊诡的是,在此之前,郎咸平与顾雏军私下交好。2002年6月,郎咸平曾以《从“科龙事件”谈柔性监管》为题,撰文称赞顾雏军入主科龙董事会后年薪只领12元是“一个善良管理人应该做的事情”。

     顾雏军后来对媒体宣称,郎咸平此次抹黑自己,是因为收受了他人的400万元。顾雏军给出了具体证据,但至今还没有从郎咸平处得到明确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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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郎咸平的突然“发难”,顾雏军采取了强硬的回应态度。

     当年8月13日,顾雏军聘请香港律师行向郎咸平发出律师函,要求后者详细书面说明有关媒体的报道是否正确记录了自己的讲演;如果媒体没有正确地记录讲演内容,则应要求《东方早报》等纸媒和有关网站撤下讲演稿,并发表更正以及道歉;给顾雏军提交一份演讲稿原文。

     收到律师函之后,郎咸平于8月16日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布了这封律师函,不仅声明“绝不会更改或道歉”,并且控诉“强权不能践踏学术”。

     2004年8月17日,顾雏军正式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诉讼状,以个人名义指控郎咸平对其构成了诽谤罪。后来,这场诉讼因顾雏军很快锒铛入狱而不了了之。

     此后郎顾之争,甚至上升到对中国股市的质疑。

     在炮轰格林柯尔之前的2004年7月31日,郎咸平最先炮轰的是海尔。在题为《海尔变形记:一次曲折而巧妙的MBO》一文中,郎咸平认为海尔职工持股会是曲线MBO,与此相对应,自然是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2004年8月14日,郎咸平又抛出《缺乏信托责任:中国股市最大的问题》一文,对TCL公司2003年的财务指标提出质疑。他认为,TCL的产权改革实际上就是一个国有股权稀释的过程。

     从对格林柯尔、海尔与TCL三家国内家电业的炮轰质疑中,郎咸平得出的结论是:MBO不适合中国,并开出了自己的药方,即“停止以民营化为导向的产权改革”。

     郎咸平出位的炮轰事件,引爆了社会各界关于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国企改革的大争论。

     当年8月28日,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在“中国企业家深圳高峰会”上表示,“最近兴起了一股妖魔化、丑化整个中国企业家队伍的舆论。我们不能低估这种舆论对中国企业生存发展的危害性”;“知名学者的社会责任还包括说话应该非常慎重,因为你的言论会带来相当的社会效应,对社会的舆论方向产生一定的影响”。

     几小时后,郎咸平对张维迎的讲话作出回应。由此,“郎顾之争”演变成经济学界和企业界共同关注的关于国企改制的争论。

     争论分为“挺郎派”和“反郎派”。

     支持者认为,从表面上看,郎咸平的矛头所向是顾雏军等大名鼎鼎的企业家,但其重要意义还是在于提示着我们在国家的经济制度上可能存在着的漏洞。其正在做的一切,与其说是对具体的企业和企业家的挑刺,倒不如说是为我们的政策和制度在找漏洞。

     反对者则认为,“学者不能把企业家作为敌人。”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名誉院长汪康懋认为,郎咸平的做法显然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有失偏颇。

     郎顾之争是十八年前中国经济史上引起囯际上轰动的重大事件。

     相对比较专业的财务数据分析加上煽情的口号式演讲词汇,让朗咸平一时风光无限,声名和韮菜收割了一地。

     但郎咸平也并非大获全胜,逆市场化潮流的观点,当时就为正直的主流经济学家所不屑。以张维迎、吴敬琏为代表的一大批正直的经济学家虽然懒得正面与朗咸平进行个人的正面交锋,但仍然对郎的腐朽观点和小丑般煽情的表演进行了无情的批判。朗最后被主流学者群体抛弃。

     再后来,不断爆出的婚内出轨和敛财丑闻使朗咸平声名狼藉。

     事实上,在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每一次重要关头,张维迎作为一个陕北汉子,甚至作为一个超出了经济学家,带有思想家浓厚色彩的良知学者,每次都是义无反顾,第一个冒着风险挺身而出,站出来坚定地为正义坚决地呐喊,而且事实也无数次证明张维迎每次都是揣着良知呐喊,事实也证明了他的正确性。

     而郎咸平呢,更像一个小品演员或者是超滑稽演员,为了个人出名,为了个人的一己私利到处表演,当时确实赢得了一批粉丝,收割了一波韭菜。后来,毕竟经不起历史的检验,最后只能声名狼藉灰溜溜地退出了大陆的市场,为大众和市场所抛弃。

     喊冤16载 “冤案”仍留下尾巴

     2005年,在各种揣测和猜疑当中,顾雏军被立案侦查,争论也嘎然而止。

     2005年4月5日,中国证监会对格林柯尔涉嫌违规挪用其控股的上市公司科龙电器的资金和收购美菱电器、襄阳轴承以及亚星客车三家上市公司的事件展开调查。

     2005年5月10日,科龙电器发布公告: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05年7月29日,顾雏军在北京被拘。

     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顾雏军给予警告、30万元罚款,并实施永久性禁入证券市场。

     2008年1月,广东佛山市中院对顾雏军作出一审判决,顾雏军因虚假注册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挪用资金罪获判有期徒刑十年。

     顾雏军被拘留之后,广东省、佛山市和顺德区三级政府就组成了科龙重组领导小组。

     2005年9月,顾雏军在南海看守所签署了科龙股权转让的意向书,科龙被海信收购。

     在那场舆论风暴里,曾经庞大的格林柯尔系帝国,很快就轰然倒塌。

     多年后,顾雏军回忆说,郎咸平是收受了某上市公司的好处,帮某些人抢夺科龙的股权。但这一说法至今无人去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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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在狱中顾雏军一直坚持喊冤,出狱后更是为“平反”奔走不息。

     2012年9月14日,顾雏军获减刑出狱第8天,他在北京举行媒体发布会,声称自己“完全无罪”。同月,顾雏军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开启此后近十年的申诉之路。

     2013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将顾雏军申诉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2014年1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诉立案审查。

     2016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顾雏军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审。

     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再审顾雏军一案。

     2019年4月10日,案件宣判,原判顾雏军所犯的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挪用资金罪的三项罪名,改判为挪用资金罪一项罪名;刑期则由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2021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顾雏军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顾雏军向法院请求赔偿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达1.2亿元。另外,还提出返还被非法转让的多家公司股权及8000亩土地等十几项赔偿要求。

     对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顾雏军再审改判部分无罪后,审判机关应对顾雏军超刑期羁押造成的人身自由及其精神损害给予赔偿;被撤销罪名的罚金被撤销后,应对已执行的罚金依法予以返还并支付利息。

     2022年1月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国家赔偿决定显示: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

     尽管迎来了罪名被改判,两项罪名被撤销,且有了首个国家赔偿决定,但顾雏军显然对此结果并不满意。

     在顾雏军看来,“对我来说,如果留一条罪,翻案都没有任何意义,我要的是绝对的清白,所以我现在要搏命,至于那些小尾巴,我不担心”。我会一直申诉,直到全部翻案。

     顾雏军的律师陈有西也曾表示“对于我们申诉的两项罪名最高检认定不构成犯罪,我们表示感谢,但保留了尾巴,我们不能同意”。

     所谓的“尾巴”,有三条:

     第一,对于虚报注册资本的罪名,检方认为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顾雏军方则认为没有危害,反而增强了社会偿付能力以及企业资信;

     第二,对于虚增利润违规披露的罪名,最高检以没有证据证明损失为由认为无罪,但是认为顾雏军等人仍进行了虚假披露,为证监会的违法行政行为,留下了尾巴,最高检不必为证监会背书;

     第三,2.9亿并非挪用资金,而是顾雏军合法的收回债权的行为,也应案无罪处理。

     陈有西曾经的庭辩理由称:“不能将企业拆借认定为个人挪用,科龙和格林柯尔均为独立法人,其资金不能算为顾雏军的个人资产。此外,如果认定是挪用,这两笔资金,分别调取了3、5天就无息归还,顾雏军这么长期的贡献,调取3天就认定挪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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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顾雏军个人看来,有关方面明知道这些年,格林柯尔系轰然崩塌后,他的损失甚至达到500亿元。但是,法院仅仅从个人人身方面决定给予43万元的赔偿,这中间巨大的差距肯定令人难以高兴起来。

     央视网则发表评论指出,顾雏军获得国家赔偿“让民营企业家信心更足”。 ?不过,有观察者指出,这个案例如今的结果,还真不好说是民企业家的福音还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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