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红码——刑不上大夫
2022/6/23 11:12:49 木蹊说

     河南红码事件的处理结果出来了。

     重点已经圈出,大家自行感受。

    

     你看,他们还是亲切地称呼这些人为:同志。

     显然,这个消息的评论区是关闭的。

     至于为什么关闭,自然是为了减轻审核同志的压力。

     之前,有人举报《新华字典》里的“玩”字,包藏祸心,要改。

     我觉得以后《现代汉语词典》里对某些词的释义也要改改。

     比如“从重问责追责”:撤销职务,警告,记过。(反思一年后,即可恢复)

     顺便,我还想普及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

     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身工作职责。

     显然,这几位同志的行为,都没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仅仅是“乱作为”。

     再法普下《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之前湖南有男子谎称“自己患新冠肺炎要传染给他人”,结果被判了一年的刑罚。

     还有杭州男子擅自研发健康码程序,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显然,这几位同志的行为,还没有构成犯罪,他们仅仅是给储户赋上红码啊......

     当然,我还有个小小的疑问。

     这1317名储户的信息,是谁传给这些同志的?谁授权他们赋红码的?

     通报只是说“擅自决定”,但为什么会“擅自决定”,通报没说。

     中国古代有个规矩,叫:“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这些同志也都受到处分了。

     我想,这是充分践行了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契合了传统文化的客观要求,大家散了吧。

     最后我强调一下,本公众号从来没有写过类似“正义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样金光闪闪的句子,也不欢迎我的读者发出这样的留言。

     因为我怕被打脸,怕你们被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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