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58名儿童溺亡!中国的家长干什么吃的!
2018/8/7 17:44:15 社団
溺水是指呼吸道淹没或浸泡于水或液体中,导致呼吸损害的过程。
儿童溺水2分钟后便失去意识,4~6分钟后神经系统便遭受不可逆的损伤。
本报告中儿童溺水仅指儿童意外淹溺和沉没。
死亡情况
人群分布
2014年监测数据显示,中国0~17岁儿童溺水死亡率为7.46/10万,高于世界儿童溺水死亡率 (7.2/10万),低于中低收入国家儿童溺水死亡率的平均水平 (7.8/10万)。据推算,中国每年有2.10万儿童死于溺水,男性儿童溺水死亡率 (10.10/10万)高于女性(4.40/10万),1~4岁组儿童溺水死亡率最高 (12.97/10万),见图2-1。

图2-1 2014年中国儿童分年龄、性别溺水死亡率
地区分布
2014年监测结果显示,中国农村0~17岁儿童溺水死亡率 (9.07/10万)是城市(4.03/10万)的2.2倍,其中农村1~4岁儿童溺水死亡率 (17.29/10万)是城市(3.92/10万)的4.4倍 (图2-2)。西部地区0~17岁儿童溺水死亡率 (10.61/10万)最高,是中部的1.4倍和东部的2.6倍。其中0岁组差别最大,西部是中部的2.7倍和东部的5.3倍;其次为1~4岁组,西部是中部的1.3倍和东部的3.5倍 (表2-1)。

2-2 2014年中国儿童分年龄、城乡溺水死亡率

表2-1 2014年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分性别、年龄儿童溺水死亡率 (1/10万)

续表
时间变化
溺水死亡变化情况
2004—2014年间,中国0~17岁儿童溺水死亡率总体在波动中呈下降趋势。(图2-3,图2-4, 图2-5)。

图2-3 2004—2014年中国不同性别儿童溺水死亡率

图2-4 2004—2014年中国城乡儿童溺水死亡率

图2-5 2004—2014年中国不同地区儿童溺水死亡率
一年中不同月份溺水死亡分布
2014年监测结果显示,0~17岁儿童各年龄组一年中溺水死亡率以6~9月份较高,其中8月份最高,占全年溺水死亡的18.0%(图2-6)。

图2-6 2014年不同月份儿童溺水死亡率 (按当月死亡推算至年)
一天中不同时刻溺水死亡分布
YaFang等报告厦门市农村1-14岁儿童溺水死亡的案例中,62.7%发生于13:00~18:00;杨莉等报告广西地区1~14岁儿童溺水死亡高峰时间为11:00~15:00,占总死亡的64.7%。
发生情况
2013年全国医院伤害监测数据显示,0~17岁儿童溺水病例约占全体溺水病例的35.1%。儿童溺水病例中,1~4岁组儿童所占比例最高,占0~17岁儿童溺水的46.2%。
江西省2005年调查表明,1~17岁儿童非致死性溺水的发生率以1~4岁组最高(81.4/10万),男性溺水发生率 (47.9/10万)明显高于女性 (22.0/10万)。城市和农村儿童非致死性溺水发生率分别为5.7/10万和30.9/10万,农村显著高于城市。
研究显示,0~17岁儿童非致死性溺水以6~8月为高,占全年发生数的63%。江西省调查显示,1~17岁儿童中,70%的溺水发生在下午12:00~19:20,尤以下午3:00~6:00之间为最高。
危险因素
儿童发生溺水的原因复杂,既有环境因素,也有儿童自身和家庭因素,还有社会经济因素。
年龄
从世界范围来讲,儿童致死性溺水发生率均为5岁以下组最高,特别是1~4岁儿童。原因与此年龄段儿童的生长发育不成熟有关,刚刚学会走路的幼童,独立性、好奇和探索的欲望均不断增强,好动好跑、爱玩水、不能很好地控制和调节自身的行为;另一方面,幼儿缺乏识别和躲避风险的能力,从而发生溺水。
性别
DSP死因监测、医院伤害监测及江西省儿童伤害流行病学调查数据均表明,男性溺水发生率和死亡率均高于女性。其原因与男性较女性好动、活动范围广有关,因而更可能会在水中或水边戏水、游泳。
高危行为和同伴影响
青少年溺水与其健康危险行为关系密切,青春期少年独立性增强,往往意识不到水域的危险性,对自己的游泳能力也没有清醒的认识,喜欢尝试冒险或迫于同伴压力,成群结队去不安全场所游泳。2008年中国青少年健康相关危险行为调查表明,有38.7%的男性和16.2%的女性存在不同程度的游泳相关危险行为。在过去12个月中,曾到不安全场所游泳1~3次的报告率为16.4%(男性20.2%,女性11.4%);4次及以上的报告率为9.5%(男性14.2%,女性3.4%)。
游泳能力
儿童的游泳能力与溺水发生有关。在广西农村溺水死亡儿童中,有88.7%的儿童不会游泳,厦门溺水死亡的儿童也有80.6%不会游泳。家长或看护人对儿童进行游泳培训可以降低儿童溺水死亡。溺水发生时,会游泳者较容易脱险,并降低死亡风险。
儿童和家长对溺水的认知水平低
研究表明,人们常常低估溺水的危险性。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于2007年对北京等6城市的3462名3~6岁儿童家长进行溺水预防的认知问卷调查表明,有近3成的家长没有充分认识到家长看护不够是儿童溺水的原因;有近4成的家长不知道儿童溺水的正确急救方法。广东省连平县农村中小学生非致死性溺水认知和行为调查表明,只有32.0%的学生认为溺水是青少年伤害的最主要原因,24.3%的学生不知道当同学发生溺水时该如何施救。
监管缺失或不当
监管不当是儿童溺水的最常见原因,婴儿和学龄前儿童溺水的发生与家长看护的连续性有关。1~4岁儿童溺水多发生在家中或家附近的水塘,大部分溺水死亡都是由没有家长看管或家长片刻离开引起。厦门的调查结果显示89.6%的溺水发生在儿童无人看管时。江西省调查结果显示儿童发生溺水时,有50.9%的看护人在做家务,22.8%在室外劳动或上班,5.3%在聊天。江西省儿童伤害流行性病学调查发现,仅有25%的被调查者认为避免儿童溺水发生要时刻保持对儿童的监管。儿童和体弱老年人看管幼童,也会增加发生溺水的危险。
暴露于危险水体
儿童溺水死亡最重要的危险因素是暴露于 “危险”的水体。世界卫生组织 (WHO)于2008年发布的 《世界预防儿童伤害报告》指出,大多数的儿童溺水事故发生在居所内或居所附近的水体。
附近自然水域
监测数据显示,76.7%的0~17岁儿童致死性溺水发生在自然水域,主要为1~4岁儿童 (图2-7)。大多数农村儿童溺水发生在居所和学校附近的水井、水渠、池塘等。江西省1~4岁儿童溺水发生在池塘的占57.1%、沟渠占14.3%、水井占11.4%。广东省发生非致死性溺水的中小学生其学校和家附近有自然水体的占83%,其中76%没有警示标志。江西省调查显示,有接近一半的1~17岁儿童溺水发生在距离住房20米以内;62.8%的1~4岁儿童的溺水发生在距离住房20米以内。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查中61.7%的溺水儿童溺死在离家或学校500米以内的水域。

图2-7 2014年全国儿童溺水死亡地点构成
家中蓄水容器
居民家中浴缸、水桶、水缸等蓄水容器是婴儿发生溺水的高危场所。往往因使用与婴儿年龄不相称的过大的浴盆/浴缸,或家长在给婴儿洗澡时因接电话、取物品等,把婴儿单独留在浴盆/浴缸里而发生溺水。在缺水的地区,使用无盖的水桶、水缸等蓄水,对低龄儿童来说也是隐患。
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
粪池、沟渠、窨井、建筑工地蓄水池和石灰池等无阻止儿童接近的屏障;水库、鱼塘等无警示标志或围栏,增加了儿童溺水的危险。全国医院伤害监测数据显示30%的儿童溺水发生在农田。
地区
溺水有明显的地区分布,这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条件有关。农村儿童溺水死亡率明显高于城市。西部儿童溺水死亡率远高于东部和中部。从地理分布看,中国儿童溺水死亡高发地区主要集中在水网较丰富的南方地区,如四川、重庆、贵州、广西和江西等省的部分农村地区,人群的溺水死亡率高达17/10万以上。
季节与时间
我国死因监测数据和医院伤害监测数据均表明,溺水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有明显的季节性,以6~8月份多发。这与雨季池塘、河流、湖泊等水平面较高和学生暑期水上活动较多有关。儿童溺水多发生在白天,厦门、广西和江西调查均显示儿童溺水主要发生在下午。
医疗与救护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大多数溺水幸存者都是在溺水后立即获救,并现场接受心肺复苏。中国农村儿童溺水约一半以上未被及时发现或抢救,而死于溺水发生地。即使急救,由于受过正规急救培训的人员不足50%,也不能在现场进行有效的心肺复苏。
干预措施与防控现状
干预措施
预防控制儿童溺水,应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儿童溺水现状和危险因素的评估,采取综合性的干预策略和措施。通过加强立法、改变危险环境、健康教育及技能发展和实施溺水现场急救,可有效减少儿童溺水的发生及其导致的死亡。世界卫生组织 (WHO)于2008年发布的 《世界预防儿童伤害报告》汇总了国内外已经证明有效或有希望的干预措施,见表2-2。
表2-2 儿童溺水干预措施一览表

防控现状
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协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技术指导,逐步形成跨部门合作的干预儿童溺水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实施了一系列干预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近年来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在部分南方省份开展了儿童溺水干预试点项目。2007年江西省在崇仁县某镇开展了主要针对儿童溺水的伤害干预试点项目。全镇先后投入项目配套资金12万元,用于改善环境,包括池塘加装护栏,水井加盖,水库、河边等设立警示牌,家庭安装栅栏门;指导5岁以下儿童家长查找和消除家庭溺水危险因素,改变危险监护行为;农忙时节,推迟幼儿园放学时间;组织老年志愿者在池塘、水沟周围巡逻。经过一年综合干预,儿童溺水死亡由干预前的5例下降到干预后的1例。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2009年在连平县实施了“卫生乡镇溺水干预研究项目”,采用多种形式和内容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环境整治。干预后学生对溺水认知水平上升20.1%;危险行为发生率下降23.6%;中小学生溺水发生率下降62.2%;溺水死亡率下降71.4%。另外,10余年来,湖北省麻城、公安等县市在池塘设置护栏,水井、粪坑加盖,设禁止游泳警示标志;江苏省在农村通过对1~4岁儿童家庭进行健康教育干预,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工作建议
加强环境评估和改造
在中国水网丰富地区,环境危险因素较多,常常缺乏防护设施。应及时评估和改造有溺水隐患的环境和设施,池塘、小溪和沟渠加装护栏,在水库、鱼塘、河边设立警示牌,为水井、石灰池、窨井、蓄水池加盖等。
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和监护人的水安全教育
教育家长和监护人提高水安全意识,促使学习并掌握基本的救生和急救技巧。加强对低龄儿童的监管,避免低龄儿童独自或和其他低龄儿童单独留在任何水体附近。
学校可开设游泳课程,使学生掌握游泳技术。教育学生改变溺水高危行为。培训学生施救溺水同伴技巧。此外,学校应把暑期预防溺水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
加强儿童溺水急救技术培训
应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的儿童溺水急救技术的培训,并为社区居民宣传急救知识和技术,开展儿童心肺复苏等相关急救技术培训。
(宫丽敏 马艳艳)资料来源:
中国儿童伤害报告/梁晓峰主编.—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社団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