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血!继偷西瓜不算偷后,河南再爆搬33吨井盖回家也不算?
2019/8/4 21:52:46 月光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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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好无语……这个真的是……我们必须要澄清一点,我们一向很反对所谓的地域黑,所谓的一棍子打死。我们向来支持的原则就是任何事情必须分清再看,任何地方都有好人坏人,不能一概而论。
但是……这几天,河南连续“爆雷”,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事情在发生……先说下前天我们写的偷西瓜的事情,简单复习下。这一家人姓庞,自己承包瓜田种西瓜,眼看着西瓜就熟了上市卖了,却发现偷瓜的人越来越多?
庞大哥和家人承包了200亩地种西瓜和玉米,西瓜成熟后附近的人成群结伙的来偷西瓜,刚开始那些人都是偷了西瓜抱着就跑,偷了又来。西瓜地旁边就是一片玉米地,活生生被偷瓜人从玉米地里踩出一条路来,被偷走的瓜比卖掉的还多。可以看到,真的是很猖狂
庞大哥也多次报警,但都因偷窃的数额不多,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而这个事情就发生在大前天,一伙人,注意,是一伙人,还不是几个,足足有10人,开着车来偷西瓜。
我们很早就有耳闻农村一直发生这种“盗窃他人劳动成果”、“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的事情,第一次亲眼目睹这种事情我们也是惊呆了,还有这样明目张胆大规模来偷别人农产品的?这个是当时拍的抓偷西瓜贼的现场。可以看到很多人在摘。
这伙人偷瓜被发现后,一群男的先跑了,几个女的跑的慢,而且偷的瓜也多,所以就被抓了。
庞大哥让她站住她不站,一直跑,于是大家就上去拉这两个女偷瓜贼。一拉直接把她的电动车拉歪了。
结果很明显,对方失去平衡,摔了下来。
摔的时候甚至把他自己的手臂都磕破了。
女偷瓜贼也摔了下来,膝盖着地了。
膝盖磕破,流血了。
这两个女偷瓜贼看到自己受伤了,反而先报了警!更加鬼神莫测的操作在后面,偷瓜贼反咬一口,要求倒赔她300元?
这是当时的现场,电动车倒在地上,可以看到,西瓜装了满满一麻袋。庞大哥怎么想都想不通,抓个偷瓜贼,自己那么多损失,反而自己要赔钱?
显然,庞大哥话中有话,这类事情并非第一次发生,农民辛辛苦苦承包种地,这种事情的确是对农民来说太委屈了。一片瓜田不知道要费尽多少心血和汗水。
西瓜赔掉不说,还要再赔钱?哪有这样的事情?这把庞大哥的思维模式整个摧毁了,难道以后看到偷瓜贼来还不能拦?还不能撵?眼睁睁看着西瓜被偷?
万一再撵我再赔钱,这个事情怎么办?
哪怕连喊都不敢喊了,万一对方吓了一跳,吓出什么事情来自己岂不是还要赔钱?所有瓜田的承包人都想不通这个事情。
最后河南都市频道的记者都忍不住了,问了一句难道就这样让对方偷啊?
这一声“偷吧”包含了多大的委屈???
显然,庞大哥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个事情,越想越委屈,嚎啕大哭。
的确是让人匪夷所思。越想越委屈,农民辛辛苦苦种地却换来这个结果?
越想越难过,越想越委屈。
事后随着媒体的发酵,这个事情越弄越大,随后淇县当地公安发布了通告,引起全网轩然大波。
可以说,文章中很多字眼都引发网友的热议。
甚至人民日报海外版的“侠客岛”都忍无可忍怼了上去,也是非常罕见。
此时,这个事情毫无疑问已经陷入了魔幻的境地,网友们纷纷留言:
而且显然网友们对通报中西瓜的数量表示质疑,看到的都是一车一车的偷,结果告诉我们只有几个?价值20余元?当网友们不识数?没买过西瓜?
显然,全网对于这份通报非常的愤怒,淇县当地马上删掉了这份公告,随即,上级部门鹤壁公安发布了调查公告。
后续不知道如何处理,只能等待结果。
而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是,这个事情其实还没结束,舆论还在发酵,同样在河南另外一个地方又出现了几乎相同的事情。我们再次申明,这个的确是真实的案例,不是我们特意找的来的,连续发生的,我们一直以为网络流传的“河南人偷井盖”其实是一个非常侮辱河南人民的段子,我们也完全不知道这种带有偏见歧视性的东西是哪里来的,流传之广甚至蔓延到了知乎。
我们再次重申,任何地方都有不同的人,一棍子打死是非常不好的行为,尤其在没有确凿数据和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借“印象”去下判断更是不合适。
但是!这次的新闻爆的太快,偷西瓜事件余温未消,网友的愤怒还未完全平息,还在等待后续,马上又在河南爆出偷井盖事件,这次还不是偷西瓜那种小范围的偷,一偷就是33吨井盖啊!就连微博车CEO@来去之间 都惊呆了。
别说微博CEO,就连河南当地的网友看完这个事情都惊呼完了,这回真的没话说了,很多河南当地的网友都在叫苦不迭。
很多河南当地的网友那个恨啊!
包括我们在内的很多网友,特别是河南当地的网友都认为偷井盖是个段子,是个梗,并没有实际的数据证实,起码要大规模的人员数据和巨量的井盖数才能证明吧?这下倒好,一个案例全部凑齐……
很多河南的网友费尽心力帮助老家澄清“河南人其实不偷井盖”,结果几年的心血一朝破功……不但偷,而且还是整村的人偷,偷了整整33吨,当地还不认为是偷……这个……
到底什么事情让河南当地的网友叫苦不迭?我们来看看,时间是8月1日,地点是河南固始县。
这个司机是货主雇来的,一个转弯没转好,结果撞在路边的水泥墩子上火车侧翻。就是在这个路口。
事故比较严重,司机送医院了。
满车的井盖全部打翻在地。这是当时的照片。慢慢一地的井盖,最后所剩无几。
事故车是肯定要拉走,否则影响交通。
然后,让我们震惊的来了,附近的村民闻风而动,全部过来哄抢散落下来的井盖。可能有人要问,包括上面提到的几个网友,这个井盖水泥做的,又不能卖钱有什么好偷的?
不,村民要的不是水泥,而是井盖中的钢筋,给大家找张图就知道了。
钢筋是可以卖钱的,所以村民出动,争抢着散落在地上的井盖,井盖其实很多都破损了,但是对于村民来说完全没关系,他们要的只是钢筋而已。
这是当时拍到的拉井盖的三轮车。
等到货主处理完交通事故到了现场一看都傻了,自己的井盖竟然基本上都被当地的村民拉走了。即使在记者去现场实拍的时候,仍然有很多的村民还在肆无忌惮的搬运着井盖。没有三轮就用两轮。
旁边的三轮车也在等候,等待人一点点往上搬运。
就是这么肆无忌惮的往自己家里搬。
不断的有人在捡那些零碎的剩下的。完全把这个东西当成自己的。
这是记者现场所见,即使现场去采访拍摄了还有人在搬:
而面对这种情况,货主苦不堪言,去了当地派出所报案,没有立案。
昨天,记者采访之后说这个事情的确够不上立案。
和西瓜事件一样?案值不够?不,根据货主所述,这一车的井盖价值10多万,随便怎么也应该够案值了。
那为何不立案呢?这是当地派出所教导员给记者的解释:
这个不算是哄抢?教导员给记者普法:
这点我们存疑,第一,我们翻阅法律条文,从没有过这位教导员说的两个客观要件:
1、要有人看守。2、当面才算。这是我们网上查到的聚众哄抢的客观要件。
可以看到,本案的4点要求是否符合?1、必须3人以上,显然,现场搬运的村民早就超出3个人,符合人数的要求。2、是否联合行动?显然,大家知道消息后一起来搬运井盖,显然符合“联合行动”的要件。3、哄抢的对象是否属于私人财产?这点是明确的,显然属于私人财产。4、数额是否较大?10万多元,没什么好说的。我们没有查到这位教导员所说的“当面抢才算,有人看守才算。”即使退一万步,货主赶到之前硬要定性为侵占也就罢了,货主赶到的时候,包括记者赶到的时候仍然有不少人在搬运,根据货主的描述,拦都拦不住,这算不算当面?这算不算有人看守?怎么解释?这是货主的描述:
显然,这个完全属于哄抢的范畴,货主在旁边拦了都没拦住。
根据教导员的描述,这个侵占是需要货主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我们对此依然存疑,侵占的确是属于自诉案件,我们看下侵占的构成要件:
这些井盖属于哪种?显然不属于代为保管,那么是否是埋藏物?显然也不属于,那么是遗忘物?更加不对,现场处理的交警肯定知道这是货车翻车倒下的,而货主也知道这批井盖在哪里,根本谈不上遗忘物,这怎么能算是侵占?而且货主到了现场,明确表示让对方放下来,依然有人搬回家。
我们从没看到过货车翻倒货品算是“侵占”的案例,事实上类似的案例都算是哄抢或者盗窃。明知道有主的东西还要拿回家,这个是什么行为?
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哪怕这个车翻了,货品掉下来了,不管掉下来之后是好是坏,肯定依然是属于原货主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占为己有,哪怕是粉粉碎,只要货主还在没有表示不要,那就依然属于私人财产。
这是当地派出所的描述,意思是“路人看到就收破烂收走了,经过调查不存在哄抢这个事情。”
这是新京报的报道,我们还算措辞客气的,新京报的意思已经是当面抢了……
网友们再次爆炸: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的确不算是哄抢或者偷:
截止我们发稿,当地公安和前天偷西瓜的淇县一样,做出回应:
网友也已经开始大量留言了,不过这次的留言大量的都是河南当地的网友:
不知道后续这个事情会如何处理,毕竟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侵占井盖”的案件,大家怎么看?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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