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热点|贵州省委宣讲团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宣讲二十大精神;四川发布新版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控指南;加大对中医优势医疗项目倾斜力度
2022/11/24 17:30:00 中医药知识服务平台

    

    贵州省委宣讲团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宣讲二十大精神

    


     日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贵州省委宣讲团在贵州中医药大学进行宣讲。宣讲围绕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和重大主题,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等七个方面内容展开。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杨柱表示,学校将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战略部署,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扛起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责任担当,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工作思路、具体举措和实践成果,切实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创新型中医药大学的工作任务和实际行动,努力在加快建设贵州特色教育强省、特色科技强省、全国最有吸引力凝聚力人才高地之一上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四川发布新版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控指南中药“应服尽服”“愿服尽服”

    


     11月21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第十一版)》,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到中医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重要作用,开展中医药服务,做到中药“应服尽服”“愿服尽服”。在中医药预防部分,《指南》结合气候、季节和人群特点,针对高风险人群和重点人群,提出了正常人群、体弱人群以及儿童的预防处方。同时提出清新空气、合理膳食、合理运动、调畅情志、穴位保健等居家防护建议,明确了熏蒸处方和香囊处方,以及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传统保健强身方法。在中医药治疗部分,针对方舱医院无症状感染者及轻型患者、儿童无症状感染者及轻型患者,明确了不同证型患者推荐处方。在定点医院治疗方案中,《指南》要求遵守辨证论治,危重型病例实行一人一方、一人一策治疗,针对轻型、普通型、普通型有重症倾向者、重型患者,明确了不同证型的治法和推荐处方。《指南》还明确了不同中成药的适用证型及服法,要求对症使用中成药。针对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患者,《指南》分别提出了针灸治疗推荐穴位和针刺方法。

    

    福建《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加大对中医优势医疗项目倾斜力度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9项具体举措,健全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政策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措施》明确,支持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措施》提出,支持中医诊疗技术发展。丰富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来源于古代经典、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按规定及时纳入价格项目。支持开展中医康复、中医治未病、中药特殊调配加工等特色服务,促进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和有效临床经验传承。稳妥有序实施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符合启动条件的在规定的价格总量内适当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倾斜。《措施》提出,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将临床使用广泛、功能疗效明显、优势突出的中医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疗效确切且价格适宜、不易滥用的治疗性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取消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对中医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比例≥50%,或者中医特色指标考核优异的中医类医院,可采取降低起付标准或提高报销比例等方式予以鼓励支持。对中药实行倾斜的医保支付标准政策。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调剂使用,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重大疫情中,对医保目录外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中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措施》明确,探索符合中医特点的支付方式改革。遴选中医特色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稳定的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探索中西医病种价值趋同研究,对中医肛肠等部分适宜病种实行同病同质同效同价。探索将适合门诊诊疗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中医日间诊疗。探索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按床日付费。《措施》提出,支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分级诊疗制度体现中医药特点,实行向基层倾斜的医保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优先选择基层中医药服务。还提出支持福建省更多的中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助推中医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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