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热点|陕西13个防疫中药制剂可调剂使用;四川零售药店可销售中药预防治疗方;山东召开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培训
2022/12/21 17:30:00 中医药知识服务平台

    

    陕西13个防疫中药制剂可调剂使用

     近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和保障防疫用中药制剂供应及调剂使用的通知》。

     根据《通知》,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具有相关调剂品种使用需求且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可以调剂使用清瘟护肺颗粒、益肺解毒颗粒、避瘟解毒颗粒、麻杏清瘟颗粒、芪防颗粒、虎白祛风化痰膏、黄参清热解毒膏、双黄益肺通便膏、虎黄排毒膏、石草抗感颗粒(无糖型)、蓝花抗病毒颗粒(无糖型)、蓝翘退热合剂、宣肺达郁颗粒等13个具有防治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功能,且疗效确切的调剂品种。

     《通知》要求,优化调剂使用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由调剂主体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陕西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提出调剂使用申请的同时,即可在省内医疗机构调剂使用。优化委托配制流程,注册和生产事项一网通办。为保障防疫中药制剂的充足供应,在保证制剂质量的前提下,防疫中药制剂可快速委托配制。

    

    四川零售药店可销售中药预防治疗方

     12月17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根据《若干措施》,零售药店或医疗机构可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和《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第十一版)》发布的预防方、治疗方(仅限中药饮片),进行组方销售。此外,《若干措施》还要求,医用防护口罩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支持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新冠治疗药物生产企业加班生产,对符合条件的新冠预防和治疗药械开辟应急挂网采购“绿色通道”等。

    

    山东召开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培训

     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山东省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培训,旨在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国行动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培训采取线上授课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中医传统保健知识及治未病适宜技术培训、中医药防治职业病培训、中医老年病特色技术培训、小儿推拿技能培训、中医妇产科常见病培训等。培训要求学员积极探索专项行动相关的中医优势病种治未病干预方案,充分利用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医疗体等载体,将相关治未病干预方案和中医适宜技术融入进“五个全科化”创新服务模式推广到基层,促进省、市、县同质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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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自:《中国中医药报》,编辑:徐一涵;图片来源于pexels,若侵权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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