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们会不会坐牢?
2021/12/20 23:59:01 皇城根下刀笔吏pro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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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小伙伴可能都有一个疑问,即薇娅偷逃税这么多,会不会坐牢?

     答案是,不会。

     因为《刑法》中关于“逃税罪”的部分,是这样规定的:

     当有逃税行为时,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初犯,被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并缴纳了滞纳金,则可以不受刑事处罚。

     当然,要是在五年内受过逃税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则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相当于说,对于逃税的初犯,有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有朋友可能会想,为啥法律要给初犯一个网开一面的机会?

     大家要想,打击逃税的目的是什么?不是要把别人都送到牢里去,而是要把税款顺利的征收上来。

     虽然头部主播的逃税数额,看着让人很刺眼,但是在现实中,他们其实属于少数。真正的多数纳税主体,是数不尽的企业和个体户等。一旦动辄利用刑事手段,把他们都送到牢里去,则可能企业破产,反而影响就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所以,立法者总体倾向于保守,避免现实中出现执法过度的问题。

     事实上,虽然我觉得现在国家财政可能比较紧张,因为抗疫花了很多钱嘛,但是税务机关总体上仍然主要针对一些头部明星和主播,并没有把战线拉长到中小企业身上。

     对于中小企业来讲,现在是经济寒冬,它们支撑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如果向中小企业开刀,无异于杀鸡取卵。

     前两天,河北霸州为了补充税源,向当地中小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被国办督查室通报批评,措辞十分严厉。

     我觉得,对于中央决策者来讲,哪些税可以收、哪些款不能乱罚,心里还是十分清楚的。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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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薇娅被罚款这件事而言,我之前在郑爽被罚款时,曾经发表过一些观点。

     总的来讲,这件事情如果发生在西方国家,我觉得基本不会是现在这个结局。

     你想嘛,薇娅需要缴纳的金额,全部加起来有13亿多。要是在资本主义国家,接下来大概率就是打官司。

     薇娅只要拿出其中的一个亿,作为律师费,就可以建立一个豪华律师团。

     到时候,全国最顶尖、最聪明的脑袋,齐聚在薇娅名下,用数倍放大镜去看税务局在办理案件中的各种细节和程序,寻找各种可能存在的瑕疵或漏洞,向法院提起抗辩。

     我以前在加拿大学习时,有一门课是税法,专门讲这些大资本集团如何利用法律的漏洞,搞各种避税的案例。

     他们的避税方法真可谓五花八门、各显神通。

     我记得有个案例是,当地的一家银行在某年有100亿加币左右的利润。为了逃避交税,就找律师和税务师设计了一套非常复杂的交易方案,通过这么东西南北、上下左右互搏后,这笔利润,没了。

     加拿大当地税务局当然不干,说你这不是耍我么,就搞了这么一堆paper work,利润就没了,糊弄谁呢。于是下达缴税通知,要求限期多少日内必须补齐税款。

     这家银行根本不鸟税务局,转手就起诉到法院。

     官司大概打了七八年,一直打到最高法院。经过各级法院层层审理后,最后政府败诉。加拿大政府不但没征到税,还承担了对方几百万加币的律师费,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争议的焦点大概是,这些交易到底是不是真的。

     加拿大政府说,这些交易是假的,目的是为了避税。但银行律师说,你凭啥说是假的呢,所有的交易文件都是真实的,交易也如实进行,交易后利润确实没了,都是真的。如果你说是假的,请问违反了哪条法律、哪条规定。

     最后,银行律师发出振聋发聩之声,说我们到底是不是法治国家?说一项交易是假的,到底是凭拍脑袋瞎猜,还是凭法律依据。

     法官被折服,说我们是法治国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这些交易是虚假的,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这些交易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政府败诉。

     这个故事,我在当时郑爽被罚时,在微博也讲过。当时那条微博,莫名火了,阅读量逐渐涨到六七百万。后来被屏蔽了,我估计可能是微博审核员觉得容易引起误解。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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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早上跟人聊天,说起王力宏事件,别人问我法律层面应该怎么处理?

     我当时回答,法律层面大概率偏向王力宏,因为法律其实是保护强者的。

     别人很惊讶,说法律是保护强者的?

     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法律是保护弱者的。其实,从现实中来讲,法律总体上是保护强者的。

     我说法律保护强者,不是说法律规则偏向于强者,而是说,法律只是规则和工具。规则和工具是死的,需要靠人灵活运用才能发挥效用。而在现实中,强者运用法律规则的能力,远远超过弱者。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你遇到一个纠纷,需要处理,你该怎么办?

     你肯定要去找律师问。当你找到律师后,律师可能说,咨询费500元一小时。

     对于一个弱者来讲,他会发现,他的月收入工资,可能还不够跟律师聊几个小时。

     但对于强者来说,尤其对于资本集团来说,这点法律成本根本不算什么。资本集团可能在平时,就已经雇佣了一个强大的律师或法务团队,天天为它出谋划策,规避各种风险,想各种招。

     弱者可能根本没有能力去运用法律这项工具,但强者可能已经把法律这项工具,用到了极致。

     在以私有制为根本的法律体系下,法律解决不了贫富差距问题。相反,如果机械的适用法律规则,法律规则可能还会扩大贫富差距。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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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朋友可能不一定知道,美国的税法体系非常复杂,成文税法典加上判例,摞起来可能有一人高。

     为啥美国的税法体系这么复杂呢?

     因为在自由博弈体制下,规则越博弈越复杂。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这次政府要求某个企业补缴税款,结果败诉了。于是,议会可能会修改法律,把这个法律漏洞弥补上。

     但是,法制规则的一个弊端是,规则具有滞后性,且不可避免总是带有漏洞。

     于是,你这边刚把漏洞弥补上,那边又发现了一个新的漏洞。大家猫和老鼠的游戏玩上几十轮后,规则就变得无比复杂了。

     就像盖房子一样,你这边专门盖房子,那边有人专门拆房子。你为了补人家拆房子的漏洞,不停的在各个地方加固,修建新的城墙,最后就把房子搞成了横七竖八的迷宫。

     而这个庞大的像迷宫一样的房子,又逐渐养了一帮利益群体。因为规则太复杂,只有他们能搞懂,别人都搞不懂。于是,他们会倾向于把规则搞得更复杂,增加知识壁垒,方便他们收取高昂费用。

     所以,玩到最后会发现,政府不但没能通过税收体系,实现财富均衡,反而还推高了征税成本。

     也就是说,不但通过税收来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没有达到,反而还增加了社会的总体负担。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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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们看到,中国总体的治国理念,是法治和德治的结合。

     大家是否还记得,在很早以前,我们还提过以德治国。

     当时还有人问,啥叫“德”。

     其实,“德”就是一种朴素道义。这玩意儿略微有点虚,但是用到实践中,有些事情如果你做了,大家不会觉得你错,反而大多数人都认为你做得对。

     就好比对头部主播征缴税款这件事。

     同样一件事,如果你放到某个活得不太好的中小企业身上,大家可能不但不会认为你做得对,反而会骂你,即便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

     你想嘛,一个头部主播逃税6亿多,则她的收入该有多少?

     估计这个收入金额,讲出来能够吓死绝大多数人。

     这种超级巨大的贫富差距,本身就不符合中国的整体社会理念。

     结语:

     “薇娅”们暂时不会坐牢,但是“薇娅”们能够挣这么多钱,本身就需要我们社会的整体反思。

     黄奇帆说,共同富裕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

     超级巨大的贫富差距,不仅会影响普罗大众的感官体验,也会让中国产生内需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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