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则楚、李公明、曾德雄:缓解女性如厕难,广州应该“对性别更友好”
2022/6/4 20:37:11 越秀山边

    

     广州公共观察 ? 微议政

     事由:每逢节假日,男厕冷冷清清,女厕门口排长队——这种冰火两重天现象在旅游景点、商业圈、交通枢纽中心等人流密集区域屡屡上演,不仅女性同胞感到苦恼,带女儿出行的年轻爸爸也会经常会因此感到尴尬。

     其实,由国家住建部发布、2016年12月1日就已经正式实施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提高为3:2,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但这一规定看起来并没有如愿缓解女性如厕难的问题。

     议员:

     王则楚(原广东省政府参事)

     李公明(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

     曾德雄(广州市人大代表)

     主持人:苏少鑫

     住建部男女厕所比例标准并非强制性条文

     苏少鑫(以下简称“苏”):前几天过儿童节,我带女儿到广州某大商场玩。女儿要上厕所,发现女厕门口排长龙,男厕则没几个人。

     我们知道,由国家住建部发布、2016年12月1日就已经正式实施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提高为3:2,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看起来这个规定的落实,仍有需要改进的空间。

     有长期关注这个问题的学者认为,这首先是观念的问题,也就是说设计师在设计时就压根没考虑过这样的场景;其次是立法后的强制性问题。

     那么,这会不会又是一个“徒法不足以自行”式的问题?

     王则楚(以下简称“王”):女性如厕难问题尽管2016年住建部对新建建筑的厕所标准有了明确规定,但至今依然没有大的改善,只能说明:夫权社会的惯性是很大的。

     对于已经在建的大厦,基本就不改了。对于原来建好的公厕也不再改动,这样的结果就是目前这种状况。要达到3:2,甚至2:1,开发商要拿出更多的地方解决女厕达标的要求,他们恐怕是不愿意的。

     曾德雄(以下简称“曾”):女性如厕难的问题由来已久,在一些公共场合我们经常看到女厕大排长龙,说实话作为一个男性我内心是有负罪感的。

     国家和省、市似乎都出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情况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善,女厕门口的长龙依旧,不知是什么原因。

     李公明(以下简称“李”):虽然国家住建部发布、201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已有关于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设置比例的条文,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的公告”(第1298号)的原文有这样的表述:“现批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14-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7、4.5.4、5.0.11、7.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查该《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所列这四条要求强制性执行的条文均与女性和男性厕位的比例问题无关。该《标准》中关于男女厕位比例问题的相关表述是“不应少于”、“应”、“宜为”等。显然,关于比例问题的设计标准只是指导性的。

     如果日后能启动正式程序修改《标准》,应该考虑把比例问题纳入强制性条文。

     管治逻辑下要求尊重需求不过缘木求鱼

     苏:王老认为有夫权社会的惯性,曾老师则说,女厕所排长队,作为正常男人,内心应该是有负罪感的。这倒让我想起我以前独自带女儿出去玩时经常遇到的烦恼——无法独自去如厕的女儿想在外面上厕所,年轻的爸爸是挺尴尬——“无性别厕所”很少见。

     我的意思是,即便我们不以性别立场来看待这些问题,也会发现这其实就是一个便民问题:我们的公共设施,如何才能做到对儿童友好、对家庭友好,对性别友好?

     曾:的确如此。照说每家都有女性,即便不考虑公共利益只为家人计,在规划设计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到这一点啊。

     我们总是讲人文,讲要以人为本。实际上,所谓人文,最核心的就是:从每个人出发,尊重每一个人,包括人格、尊严、感受、需求等。孔子早就说过“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就是“恕”,“恕”就是如心,就是设身处地,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

     只是,我们的治理一直以来遵循的是另一套逻辑。前两天我到市里某大机关开会,各种码当然必不可少,行程码由两个工作人员(不是保安)分别检查一遍。同行的一位市人大代表第一次出示行程码以后将行程码截屏,将截屏出示给第二个人看的时候被斥责“别想用截屏来骗我”。

     这就完全不人文了:将每个人当作嫌疑对象作有罪推定。在这样的管治逻辑下,所谓人文,所谓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尊严、在城市治理的每一个细节中考虑到每个人的感受和需求、绣花功夫云云,就都属于缘木求鱼了。

     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王:现在关键,更多的是第三方如厕的问题——残疾人、老年人需要适老化改造后的如厕厕所。是时候加大这些厕所建设的时候了!

     以解决女性如厕难为契机,建设人文广州

     苏:我还是想把问题讨论的视野具体放到广州。是不是可以这么设想,缓解这个问题,广州可以走在前列,有更多的作为?

     王:广州市是改革开放的前沿,是宜居城市的排头兵,从来都重视民生需求,“人有三急,皇帝都管不了”。但是女士如厕之急,至今依然没有先行一步,令人可惜。希望能有大的改进。

     曾:我认为,可以以解决女性如厕难的问题为契机,建设人文广州。

     我很希望,广州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作为一个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有光荣传统的城市,能够先行一步,掀起一场关注女性如厕难的运动,彻底解决女性如厕难的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建设一个人文的、友善的广州。

     这其中最关键是必须立法先行。

     正如前面李公明老师提到的,对于国家住建部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广州可以制定一个实施细则,将这个标准法规化,强制推行,只有这样这个标准才可以落到实处而不至于沦为一纸空文,并以此为契机建设人文广州。

     李:在一定程度上,关于公厕建设的观念与实际执行是城市文明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

     广州在改革开放前期曾经得风气之先,星级宾馆大堂和豪华酒店的厕所向公众开放,成为改革前沿的新气象之一。时至今日,广州当然应该、也完全有能力把继续这件事情办好。

     由于未曾深入调查、掌握具体数据,在这里我只能提一些粗浅建议:

     一、机场的下机旅客通道、高铁车站、大型商业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的女性厕位比例改造项目应予以优先考虑;

     二、游乐景区、景观广场、沿江步道等可考虑增设流动公厕,并且充分考虑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三、一些位于人流较多、公厕明显缺少的区域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厕所,有条件的话也可考虑向市民开放,因为这些国有设施本来就是属于国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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