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宾利大战劳斯莱斯:对世道人心戕害最狠最深的是官员贪腐
2022/6/6 21:44:03 越秀山边
广州公共观察 ? 微议政
事由:
6月5日,一则“深圳国企书记夫人涉车位纠纷”的视频全网爆红,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近日在深圳福田区宝能公馆地下停车场,一女子因车位问题与另一位劳斯莱斯车主发生纠纷,其自称老公是深圳某国企书记,并扬言“开50台宾利”堵占车位。最新的消息是,“宾利女车主”还不是“国企书记夫人”,而是书记的女朋友。
议员:
王则楚(原广东省政府参事)
李公明(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
曾德雄(广州市人大代表)
主持人:苏少鑫
财富精英撒泼打滚,隐藏其成功“不道德”的秘密
苏少鑫(以下简称“苏”):国企书记“夫人”、宾利、劳斯莱斯,甚至连内裤都被扒出来。在见证网络狂欢之余,我倒觉得这事挺让人觉得悲哀的,中国的财富精英在处理纠纷时的方式依然是撒泼打滚。不知诸位老师如何看待这个现象?
曾德雄(以下简称“曾”):从视频看,两个人特别是书记“夫人”的表现跟他们的身份地位严重不符,以致有人说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比北上这种有深厚底蕴的老一线城市还是差了很多、更像没文化的暴发户云云。
曾德雄
还有人质疑书记的家风教育。最新的段子是有人说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穷了,“人家开豪车的都说躺就躺,我个开共享汽车的却还为一点点可怜的尊严而放不下面子。”这就有点接近本质了。
中国社会一直存在所谓的“不道德诱惑”:为了成功,必须不道德。这成了很多人的信条。关于这一点,哈耶克在他的不朽著作《通往奴役之路》里面有深刻的揭示,但中国还有自己的独特之处。
总之一句话,很多人是有意地“不道德”,并且也的确在很多不同的领域取得了相当的成功。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往往是非常聪明的人,而他们在内心也的确经常骂那些有所坚守的人“傻X”。
图源:网络
“不道德”的表现有很多种,其中一种是将道德当作谋取权力的工具,简单点说就是“道德工具化”。这方面第一个登峰造极的人是王莽,当然他之所以这样做也是因为在武帝时期,(儒家为民的)道德被证成了(西汉)政治合法性的依据,后世将(为民的)道德当作谋取权力的工具就成为常规操作了。
“道德工具化”的一个表现是“说的有多动听,做的就有多恶心”,不是言行不一,而是完全相悖:公共的道德话语与私人言行完全相反,其情形恰如网上的一个经典段子所言:“道德危机的真正悲哀是:那些失去道德底线的人,在给那些坚守道德底线的人上道德课。”谈到伤害道德、毁灭道德,没有比“道德工具化”更釜底抽薪了。
从这个角度而言,如果视频中的两位的成功都具有某些“不道德”的因素,那么他们在这个特定的场合倒地撒泼又有什么奇怪呢?你又怎么能说这不正体现了他的家风呢?
更该追问“50台宾利”背后官员财产合法性问题
李公明(以下简称“李”):在我看来,这一纠纷事件在传播中更受关注的是官员的公开收入与实际拥有的个人财富的问题,许多评论者希望追问的是官员个人财产的获得的合法性问题。
李公明
能够扬言“家里还有50台宾利”(据“澎湃新闻”)的“国企书记‘夫人’”恐怕真是有些底气的,多年来我们在反腐斗争中取得的伟大成果教育了人民,也不断提升了老百姓的想象力。现在的问题是有关部门究竟是否接招,这就不是车位纠纷的围观群众所能想象得到的。
其实,多年来类似在事件纠纷与图像传播中引发的反腐斗争早已屡见不鲜,都说明了在反腐斗争中的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性。
曾:的确,这件事吸引眼球的还有“50台宾利”——国企书记、50台宾利,这里的逻辑指向再明显不过。
图源:网络
事实上因为一个偶发事件揭开贪腐大幕的事早已屡见不鲜,广大吃瓜群众也翘首期待官方的最终结论。如果一切都是正当所得,那就昭告天下,还书记和他夫人一个清白;如果确有贪腐,那也要昭告天下,还党纪国法一个清白。
千万别以为这件事像书记“夫人”所说“跟你有个毛的关系”,在社会这个巨大的生态系统中,对世道人心的戕害没有比官员贪腐来得更狠、更深的了。
私有产权不明晰,无法形成有序稳定的社会状态
苏:关于此事的讨论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车位问题。从媒体报道的信息来看,地下停车场的权属问题是导致纠纷的根源。据深圳业内人士介绍,深圳在车位产权立法和解释权方面一直较为模糊,实际操作中车位没有单独的产权证,住宅或公寓项目出售的都是使用权;这是一个大背景;另外宝能公馆开发商在项目住宅和公寓出售过程中,对车位使用权没有明确说明。换句话说,该“国企书记‘夫人’”有合同但却拿不出产权证。对这个问题,诸位老师怎么看?
王则楚(以下简称“王”):过去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并没有把地下空间开发的空间纳入征收土地出让金的范围,有的甚至作为“人防工程”还给以优惠和补贴,这些车位在没有补交土地出让、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出售的。只能是开发商建设了配套停车设施,拥有使用权。这个与土地权属分离的车位使用权,在开发商自己管理下,可以出售一定时间的使用权,但如果开发商已经移交管理权给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那么这个使用权就不能变更登记为产权。
王则楚
曾:这起事件中最突出的是产权不明晰,严格地说,是私有产权不明晰。
书记“夫人”说车位是她的,有买卖合同;邻居不同意,说是公共停车位,“先到先停。”姑且不论实情如何,私有产权不明晰、私有产权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界定和保护、公私之间或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界限不清晰则是肯定的。事实上这类事非常普遍,在很多领域大量存在,比如拆迁、文保等等,细究下来引发无数纷争。
私有产权不明晰导致的一个后果是我们每个人始终无法形成一个清晰完整的权利主体,无法定义自己,无法界定与他者的关系,最终的结果是无法形成有序且稳定的社会形态,导致社会基本上处于混沌状态,很多时候一团烂麻。
从社会整体来说,这样的社会很难发展进步,也难以达到文明的高度;从社会成员个体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安全感,时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开发商有错在前,监管不到位在后,业主居民受损
苏:那么,对于深圳在车位产权立法和解释权方面的明确,诸位有什么期待?
李:关于深圳在车位产权立法和解释权方面一直存在的模糊性问题,应该向相关管理部门问责。深圳禁止开发商买卖车位的依据是什么?2014年、2019年深圳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两份关于车位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但至今未能正式出台,原因何在?无论是从不断发生的车位纠纷事件或是从基本的物业法规建设来看,这一问题都不容继续回避。
王:对于在地下空间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遗留历史问题,在《物权法》里有相应的规定,主要是有约定的从属约定。
图源:网络
广州市的停车场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没有出售的住宅停车场的车位,哪怕是剩余的,都一律不得出售。并且规定即使可以出售的停车场,也必须留有15%的机动车位。
在立法过程中,广州市的人大代表甚至要求住宅停车场提价也要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为了不与上位法冲突,在三审之后还到北京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结果折中成具体调价方法由物价局提出,至今也没有出台调价方法。
许多楼盘还是强硬的提价了。我所在的小区也要提价,我们说好的,提价的话就打官司,通过判决,否定开发商以往的调价。
图源:网络
住宅小区停车位是一种刚性需求,停车场的使用权属所有人,是可以制定租赁方法的,长期租赁也可以,但一旦出售房产,就不可以把对人不对房的长期租赁车位也一并出售,而是交回所有权人,另行依照业主大会通过的办法轮候。
我记得,我们曾讨论过佛山某楼盘出售规划在排水沟上的车位,但办不了车位产权证的案子。就是没有办法办理产权证的,退回车位、退回购买资金,好像也只有双方协商解决。
总之,不规范的历史遗留问题就只能协商解决,争吵、甚至武斗,都无济于事。但应该承认是开发商出售错在前,土地管理部门监管不及时、不到位在后,不能让业主或居民来受损,更不能各级政府都不管,看着“群众斗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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