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未接种疫苗者赋蓝码!人大代表“代表”的是谁的利益?
2022/7/31 22:41:20 越秀山边

    

     微议政

     事由

     日前,广东省人大代表刘世兴一则“对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如核酸应检未检人员、疫苗未全程接种人员的健康码赋予蓝码管理”的建议,引发争议。

    

     图源:黄岩消防(资料图)

     对此,广东卫健委回复称,建议暂不将疫苗未全程接种人员纳入蓝码管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有关规定,健康码作为便利化出行措施,各地要严格健康码功能定位,不得扩大应用范围,切实防止“码上加码”。

     议员

    

     王则楚

     广东省政府原参事

    

     李公明

     广东省政协原委员

    

     赵绍华

     知名公益律师

     健康码“蓝码”是个馊主意

     越秀山边:对于人大代表关于“核酸应检未检人员、疫苗未全程接种人员健康码赋予蓝码管理”的建议,诸位老师怎么看?

     赵绍华:感觉到有点像吃饱了撑的。什么叫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刘代表认为有两类人属于未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人员,一类是核酸应检未检人员,另一类是疫苗未全程接种人员。

    

     图源:央视新闻客户端(资料图)

     首先说说前者,什么叫应检?你要去坐火车,如果你没有核酸48小时核酸证明,你就上不去,作为律师,我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如果我没有按照看守所的要求三天两检,我就会见不了,如果某个区或市要求全员核酸检测,你如果不检测,就会被赋黄码,给你带来生活、工作的不便,我认为这些人才是核酸“应检”人员,一类是工作、生活需要,二类是全员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基本上可以排除了。

     对于这两类人员,他能敢不去检测吗?就是说,现有的健康码管理体制已经完全覆盖了这类应检未检人群,没有必要再多用一个蓝码制度。赋予蓝码,还不是为了要限制蓝码人员的行为,在黄码、红码限制行为的前提下,蓝码还怎么限呢,还有限的空间吗?

     至于未全程接种疫苗人员,不接种,背后存在各种复杂原因,不必详谈。且不说国家还有一个自愿接种原则,不接种,不应当受到歧视。再退一步讲,全程接种了,又怎么样?

    

     图源:广州日报(资料图)

     王则楚:建议是否合理是一回事,建议提出时的时间、背景也应该有所考虑。据我了解,这则建议提交时间应该是今年年初,当时最新国家层面的新冠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尚未出台,不过第七版、第八版均强调了疫苗自愿接种原则,这是前提。

     这位人大代表之所以提出这些建议,可能是基于当时疫情防控的现实而来,对于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夺取防疫和经济建设两个胜利”的会议精神的理解,更多倾向了防疫这一层面。

     后来疫情形势又发生较大变化,政策也出现一定变动,这背后存在的时间差应该得到理解。同时,从程序上看,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的权利所在,办理和答复是相关部门的职责。相信刘世兴代表,对这个没有采纳其建议的答复也不会表示不满意。

     李公明:我同意王则楚老师所说的,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的权利。不知道这位代表正式提交这份建议的日期,王老师说应该是在今年年初。

     时间问题当然是相当重要的。更遗憾的是没有看到这位代表的这份第6002号建议的原文,因此我不知道其提出这项建议的理由是什么,我认为这将使真正的讨论难以深入。

    

     图源:大河网-顶端新闻·大河报(资料图)

     既然舆情对此有了一些反响,我希望这位代表能公开发表这份建议全文,在我的理解中这也是人民代表的权利和责任。另外,更重要的是我也不知道其所在选区的选民是否知道其提出了这项建议以及提出该建议的理由是什么,更不知道这位代表在提出这份建议之前是否广泛征询过所在选区选民的意见。

     换言之,这份建议究竟是所在选区部分或全部民意的反映,或仅是这位代表本人的想法,这位代表似乎也应该向选民有个说明。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份建议并非出自专家身份的发言,而是出自作为政治议程中的选民代表,因此关于选民与代表的关系,以及代表应如何理解这个身份的权利与责任,这些都应该在这一舆情风波中得到认真的讨论。

     而目前的舆情似乎对此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或许可以说明了公共政治中的选民与代表的身份、权利、责任等最基本的概念尚未在各个社会层面广泛普及和认同,成为关心与参与公共政治的常识与底线。

     拒绝层层加码,给广东卫健委点个赞

     越秀山边:对于赋蓝码的建议,广东卫健委直接予以拒绝,并具体给出了暂无国家政策支持、部分群众存在接种禁忌、接种数据尚未全国联网、重点人群接种需求难以掌握等4点详细依据,得到广大网友点赞。对此,各位怎么看?

    

     图源:光明网(资料图)

     王则楚:省卫健委的答复,综合了数据部门的意见,坚持按照国家规定,不层层加码,是一种有理有据有担当的回复。这种工作作风值得点赞。

     赵绍华律师:广东向来开风气之先,无论是治理能力还是法治水平,都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省卫健委的回复,正是这种精神的体现。上次广州市荔湾区某街道撬锁破门事件马上得到纠正,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让大家看到了开明政府的责任担当,当一个广州人的幸福。

    

     图源:时实焦点电讯(资料图)

     李公明:广东省卫健委的正式复函是7月19日发出的,在政务网络上公开发表的时间是7月26日。应该注意到该复函的开头明确提到“经综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意见”,表明它所代表的不仅仅是省卫健委一个机构的意见。

     卫健委这份复函实质上是拒绝了对核酸应检未检人员和疫苗未全程接种者赋“蓝码”的建议,我认为无疑是正确的,其明确回复和向社会公布的做法也值得肯定。

     关于疫苗未全程接种者赋“蓝码”的建议,否定的理由仅第一条就是非常关键和最为充足的:“目前国家暂无相关政策支持”。说得比较含蓄,其实讲的就是国家一直没有宣布改变接种疫苗的自愿原则。

    

     图源:光明网(资料图)

     至于并非全部人群都符合接种条件、目前接种数据尚未实现全国联网等理由表述也很重要,但即便这些都不是问题,在自愿原则没有获得全国人大议决授权并经国家最高行政机构依法宣布改变的情况下,任何违反自愿原则的变相强制性措施(如如通过“赋码”限制公民行动自由、剥夺某种基本权利等等)应该说都是违法的。应该明确什么是“自愿”,不自愿者根本无需被迫回答不自愿的理由。

     目前有不少地方推行的接种疫苗措施五花八门,可以说是层层加码、乱象频现。广东省卫健委坚定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该说是体现了依法防疫和有担当的责任伦理,作为广州人当然要点赞。

     人大代表该“代表”谁,不该是个问题

     越秀山边:这则建议一石激起千层浪。从舆论反应看,不少人质疑,这位人大代表到底是为人民说话,还是在为疫苗企业说话?但人们似乎又比较无奈,人大代表哪怕不为人民说话,我们对他们也只有口诛笔伐的份。对此,诸位老师怎么看?

     赵绍华律师:我认为,作为一个人大代表,毫无疑问应当站在人民一边,为人民说话,是人民的代言人。然而,由于种种“你懂的”原因,某些代表往往站在了利益一边,且又没有足够有分量的监督手段可以制衡。自媒体的存在,恰恰在某种程度上补上一部分缺口。显然,在自媒体时代,各级人大代表也必须接受和容忍这种监督。

     王则楚:我的观点或许有所不同。质疑代表相关言论是代表人民利益还是疫苗生产企业的利益,这是舆情的正常反应。不过,对人大相关制度有基本了解的,都不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因为提出建议是当选代表的权利。

    

    图源:大理融媒(资料图)

     如果对代表不满意的,其所在区的市人大代表拥有下次不选择他的权利。当然,在自媒体发达的今天,被舆论批评的压力,作为人大代表也应该有受得了的胸襟。

     李公明:这位代表究竟是为谁说话,这个问题当然很现实。比如有网民质疑这位代表是否代表了疫苗生产企业的利益,思考和质疑某项公共政治建议的背后是否具有利益动机这既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

     但重要的不是是否有利益动机,而是产生利益动机的环境、机制究竟是什么,这些环境与机制是如何使个人的、公众的、团体的利益动机在公开透明、权力均等的公共政治层面上进行博弈。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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