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则楚、李公明、曾德雄:广州电动车管理,最该检讨什么
2022/8/31 6:30:00 越秀山边

微议政
事由
从8月10日起,针对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问题,广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攻坚整治“百日行动”,通过市、区两级各部门联合整治,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综合治理。

图源:广州交警(资料图)
据广州交警透露,电动自行车有四大问题突出,急需治理解决:
1、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问题。近年来广州市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的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
2、消防安全问题。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使用非标准充电线充电、使用过期寿命电池等,特别是“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问题尤为突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3、外卖车辆交通违法乱象问题严重。
4、配套交通设施缺失的短板问题。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持续增加,非机动车无路可走的问题日渐凸显。
议员

王则楚
广东省政府原参事

李公明
广东省政协原委员

曾德雄
广州市人大代表
广州交警曝光外卖平台,在法理上有争议
越秀山边:从2021年10月29日,广州交警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曝光台”栏目,公布广州外卖企业交通违法排行榜,至今已经第十八期。

图源:广州交警(资料图)
我们想首先来讨论一个法理上的问题:交通违章的是送餐小哥,公开其所在的或所服务的企业机构,在法理上能说得通吗?比如,如果是公务员因职务行为超速了,可以公开曝光其所在的部门吗?
王则楚:曝光快递小哥的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是应该的,因为快递小哥违规行驶的原因主要是平台或服务机构的快递规则或算法,迫使不违章快走,就等于白干。
我的意见是公布平台的规则或算法,要设置相应的免责条款或算法,才可以彻底克服快递小哥违规行驶的行为,由此逐步在全市对电动车违规行驶统一执法。

图源:网络(资料图)
公布违章者服务的机构,有利于大家一起纠正违规行驶行为,没有什么不可?
曾德雄:交警的这种做法的确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
交警的逻辑是很清晰的:通过曝光给外卖企业施压;外卖企业再给外卖小哥施压,让他们遵守交通规则。
问题是,在法理上,外卖小哥违章关不关外卖企业什么事?这才是争议的焦点之所在。

图源:广州交警(资料图)
根据“一是一二是二”的传统古训(我认为这一古训与现代的某些理性原则比如权利边界等高度契合),外卖小哥违章应该跟外卖企业无关,交警要处罚的只是外卖小哥。
可是在实践中却有难度,那就是罚不胜罚,违章的人太多了,法不责众——不是不想,而是责不了。
我估计即便将所有警力都放到路面,估计也难以执法,而且还面临极大的群体风险,将执法者和被执法者双方置于相当危险的境地。

图源:广州交警(资料图)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交警才试图通过抓外卖企业来解决这个问题,毕竟从机构入手比从众多的外卖小哥入手要容易得多,结果却又遇到法理上的争议。
我认为交警与其曝光外卖企业,还不如深入到各大外卖企业,跟他们充分协商,从改进、完善外卖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入手,让外卖小哥不要像现在这样深深地困在系统中疲于奔命慌不择路,这样或许能够缓解一下交通乱象,毕竟谁都不想天天拿生命冒险。
也许有人说交警没权利干涉外卖企业的内部事务。的确如此,但我说的不是干涉,而是协商,毕竟因为他们的内部规章导致了种种交通乱象(至少是部分原因),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也是需要正视的。

图源:美团外卖(资料图)
李公明:一般来说,交通违章应由驾驶者个人承担责任,把其所在机构捆绑在一起的确有违行为主体担责的法理。
但是,从已有因送餐小哥交通违章导致造成伤害事故的案例来说,如果驾驶者负主要责任、并且确定是在履行其职务行为的话,某地中级法院的判定是用人机构也需承担责任,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报道见“澎湃?政务-普法课堂”,2022,7,26)。这个案例并没有造成伤害事故的一般违章,是否可以说这种公布外卖企业交通违法排行榜也有其间接法理依据呢?
因为外卖企业的平台“算法”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造成骑士违章的原因,当然还要看骑手与平台的劳动关系的性质,目前较多是“去劳动关系化”,情况更为复杂。

图源:财经杂志-财经E法(资料图)
或许也可以参照泥头车超载违章的例子,今年以来广州已经有数十家“泥头车”企业被纳入重点督导名单。
应该说,对“职务行为”还是要具体分析和区别责任。
曝光外卖平台,依然解决不了“困在系统”问题
越秀山边:广州交警拿起“舆论武器”,显而易见是希望能给外卖平台施加额外的压力,来促进问题的改善。但是,如果稍微梳理对比一下从第一期曝光到至今第十八期,违章数量及比例尽管有所变化,但依然居高不下。


图源:广州交警(资料图)
这多少显示了,拿起了舆论武器的执法者,似乎仍然拿外卖平台没什么办法。这的确令人沮丧,那么我们该如何来看待这种现象?
王则楚:拿外卖平台没什么办法,是因为各部门不能互相配合。市场监督局可以根据违规行驶的多少来进行末位淘汰的话,我想一定有效果。
曾德雄:这也是需要正视的一个现实。不仅曝光外卖平台没什么用,我甚至觉得即便处罚外卖小哥,只要那些系统还在、只要外卖小哥还是被深深地困在系统里,他们依然还是会违章,毕竟没有什么比生存更重要。

图源:网络(资料图)
也许有人说你可以不送外卖选择别的职业啊!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如果有的选,谁愿意送外卖!我刚听说我的一位老乡,因为开的餐厅受疫情影响状况不佳刚刚投身于外卖小哥行列。
李公明:这说明光是靠舆论显然不行。如果从法理上有依据可以判断外卖企业对交通违章也同样负有责任,那为什么仅拿起“舆论武器”呢?
若决策者需依赖电动车代步,办法一定会有的
越秀山边:无论是“百日行动”还是管理政策从禁到限的调整,我们的确能感受到广州交警解决电动自行车乱象的努力。

图源:广州越秀公安(资料图)
但问题似乎陷入僵局甚至混乱,电动自行车需求旺盛,甚至是老百姓民生刚需,正如不少市民所抱怨的,为什么快递外卖小哥的需求就是需求,市民接送小孩上下学,难道就不是需求吗?所以我们看到的,恐怕更多是广州交警左支右绌的尴尬,以及管理政策在市民刚需面前被虚置无视的难堪。对于电动车管理,诸位有什么建议?
王则楚:需求再大,安全还是第一。这里电动车的刚需,决不能成为违规免责的理由。只要执法严格,多次处罚后是会有效果的。
现在是广大市民还是没有认识其危害的严重性,似乎还同情他们,这就说明我们的宣传还不够强。如果做到如醉驾入刑一样严格,违规行驶就降职和减薪,那就可以大有效果。

图源:网络(资料图)
李公明:对于市民的生活需求,无论是否刚需都必须满足;同时也不能以难以治理为理由陷在治理僵局之中。
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应该是从多种角度来思考,而不是简单地依赖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例如交通道路的合理设计、交通设施的改善与配套、区域路段具体隐患的排查等等,要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通俗来说,假如我们的管理设计者、决策者也是每天必需依赖电动自行车代步,对于路面的真实环境、驾驶者的真实心理以及违章者的无奈等都会深有体验,我相信有效而且合理的治理办法总是会有的。

图源:广州交警(资料图)
曾德雄:我多次说过,电动自行车目前的种种乱象其实就是我们这个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更多的人买得起或只买得起电动自行车、更多的人在生产(比如外卖)生活(比如接送小孩)方面用得着电动自行车、更多的人规则意识法治意识淡薄,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目前的发展水平和状况。
这么多人使用,准确地说,这么多人不遵守规则地使用,乱象实在不可避免。
管理当然很有必要,事实上政府各部门也一直在努力,否则情况可能更糟。

图源:广州交警(资料图)
为今之计,我认为或许可以分类施策,先从生产(外卖、快递等)这部分入手,通过政府各部门与外卖快递企业的联动,再动用其他社会资源比如学术界等,共同探讨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毕竟这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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